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46|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南:14岁女孩六一玩耍坠河 3名男孩营救全遇难(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6-3 0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3-6-3 08:27 编辑

河南:14岁女孩六一玩耍坠河 3名男孩营救全遇难(图)

2013年06月03日 01:49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徐富盈



孩子的鞋还留在岸边



    原标题:女孩没救上来 3个男孩也一直没有上来

    在武陟县木城初中读初一的小郭,趁着六一假期,和一名女同学相约到县城南新沁河桥附近游玩。

    她从桥上下到河边去近水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

    3名在河岸边钓鱼的青少年下水去救,没想到,他们和这个落水女孩都没能上岸……郑州晚报
   
    首席记者/文网友/图

    事发

    落水女孩和救她的3名男孩都沉入水中
   

    14岁的小郭老家在平顶山,父母在武陟县一煤球厂打工,不久前到武陟县读初一。

    6月1日下午,小郭和一名同伴到沁河武陟段的新沁河桥附近玩耍。

    两名女孩在桥上看了一会儿后,就下桥到河边玩耍,小郭不慎落入水中。此处岸边较陡,小
郭在水中挣扎扑打,岸边的同伴伸手却无法抓住她。同伴大声呼救。

    此时,正在南侧河边钓鱼的3名青少年,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跑过来,脱掉鞋子入水施救。

    此河段虽窄,水流慢,但是相对较深,水深2米到4米多。3名青少年游到小郭身边后,竟相继随着女孩沉入水中。5分钟后,河边恢复平静,岸边只留下了几双鞋子。

    营救

    郑州专业打捞队赶赴现场打捞

    武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搜救人员全力施救,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等,采取措施,全力做好施救工作。

    当地警方立即组织当地河边生活的有打捞经验的人,开始打捞。

    6月1日晚,打捞队打捞出两名男青年。

    昨日上午,接到求助的郑州专业打捞队赶到现场,通过专业工具,于上午9点左右打捞出一名男青年,上午11点,最先落水的小郭被打捞出水面。

    痛心

    救人的3名男孩最大的18岁

    听说小郭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她的奶奶放声痛哭,喃喃地重复着一句话:“孩子没有了……”

    一名遇难青年的母亲已哭肿了双眼,依偎在丈夫的肩膀上,青年的父亲更是沉浸在痛苦中,一句话也说不出。

    小郭的姑姑说,当天上午,她的父亲回老家收小麦,把她单独留在了这儿。

    据一名遇难青年的亲属介绍,3个孩子均是修武县高村乡村民,最大的小王18岁,小超和小张17岁。

    当日,小王3人来这玩耍,听到有人喊“救命”后,他们赶紧赶到现场,小王第一个跳水营救,跳入后一直没有上来,小超和小张跳入后,也没有了踪影。

    民警

    半个月前,曾发生孩子在黄河溺亡事件

    昨日下午,武陟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长李俊鸣说,武陟县已召开了全县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全县的涉水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学校安全、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这件痛心的事,一定要引起全社会对孩子水面安全的警示,学校、家长等时时要提醒孩子。”李俊鸣说。

    郑州交巡警二大队的潘亚文经常参与常庄和西流湖等郑州的水面救援。他说,半个月前,就发生孩子在黄河溺亡事件,孩子至今也没有打捞出来,希望这件事也能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

    建议

    对青少年开展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培训

    这起溺水事件中,除一人18岁外,其余3人都是少年。入水施救的3名青少年,水性不好或者有的根本不会水。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游志斌说,不鼓励不具备相关技能的青少年救火和下水救人。因为如果没有自身的防护能力,本身就使自己处在一种危险的境遇当中,甚至自己也成为别人被救的对象。

    应重视青少年相关技能的培养,孩子在学校教育当中,根据不同的阶段掌握相关的技能,特别是自救的本领、自我防护的技能,这是非常关键的。

    游志斌说,政府可以培育一支志愿者组织和社会组织,对青少年开展一些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相结合的培训,把急救的一些知识,包括自我防护的本领,贯穿到孩子社会活动和培养当中,使孩子能够真正掌握一些防护的技能。学校也应该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养。比如在临近大江大河的地方,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游泳方面的技能培训;在火灾频发或者林火比较多的地区,重点加强包括火灾方面的防护技能培养,学会在模拟情景下,如何逃生和防护。



2#
发表于 2013-6-3 08:26 | 只看该作者
痛!   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6-3 09:07 | 只看该作者
悲哀呵,悲剧不断重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6-3 09:20 | 只看该作者
       暑期将至,开展暑期安全教育,预防儿童、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做好留守儿童的监管教育,尽一切力量减少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和家长要重视对孩子预防溺水知识的教育,并对孩子进行有效监督,尽量避免悲剧的发生。告诫孩子四不游——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6-5 18:51 | 只看该作者
悲哀!无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7-1 07:46 | 只看该作者
让人痛心的新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4-20 08:21 , Processed in 0.034488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