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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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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6: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3.05.15(三)晴(135)离婚之我见

在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当今社会里,有的夫妻感情发生裂痕,没能妥善修复,第三者便抓住可乘之机,趁虚而入,有的丈夫本不想离婚,无奈第三者怀孕生子,在各种压力下不得不与妻子离婚。近日耳闻目睹几对年轻夫妻因互相不满意,百般挑剔,只好分道扬镳;还有一对老年夫妻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发生了婚变。

尽管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明确规定,但是夫妻离异毕竟是人生中的一大痛苦并遗憾之事。有的因爱人背叛,难以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造成心情苦闷,出现抑郁,甚至丧失了继续生活的勇气;有的因离婚造成很坏的家庭和社会影响,从此一蹶不振。一时的离婚决定,换来的往往不是后半生的幸福,而是一辈子的悔恨。

离婚的共同理由都是所谓的感情不和,而感情不和的表现种种,大体上 可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夫妻生活不同步;
二、夫妻观点不一致;
三、夫妻交流不顺畅;
四、夫妻兴趣不包容;
五、夫妻关系不密切;
六、夫妻性格不融洽;
七、夫妻矛盾不善解;
八、夫妻相处不愉快。

事实上,任何一个家庭的夫妻感情再好也难免没有上述的表现存在,若要离婚,家家恐怕都有100个理由能说的出来,问题的关键是夫妻之间能否把握住围城里的最后底线,能否不扯断婚姻中的那根红绳。

无论是夫是妻,一旦签下了那张生死合同,领到了那本结婚证书,就应当牢固树立生生死死在一起的决心,不该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尽管存在感情不和的种种问题,那也是十分正常的现象,因为人无完人,要想挑对方的毛病,随时都历历在目,正确的选择是互相理解和谅解,求同存异,求同莫离。

任何一家的妻子或丈夫永远都会认为是别人家的妻子好或别人家的丈夫好,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一旦别人家的好妻子或好丈夫成了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后,还是别人家的妻子好或别人家的丈夫好,就是换了100个别人家的妻子或别人家的丈夫,还有第101个别人家的好妻子或别人家的好丈夫在向自己招手,一辈子几十年就算换了几十个别人家的妻子或别人家的丈夫,还是无法找到最好的妻子或最好的丈夫,因为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一个最好的妻子或最好的丈夫,所以就不必吃着碗里的,惦记着盆里的,只有一心朴实的和自己的妻子或自己的丈夫把自己家的小日子过好,那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的妻子已经做到孝敬我的父母了,以后就是犯了滔天大罪,十恶不赦,那也是我这辈子的唯一的好妻子了,无论如何也不会抛弃她。


2013-5-15 12:1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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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5-16 06: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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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3-5-16 05:26 | 只看该作者
渤海辽河 发表于 2013-5-16 04:28
说的太好了,赞一个。白头到老才是夫妻。

夫妻之间有矛盾、有分歧,有争吵,那都是很正常的,但是不该因此就想到要离婚。
我的观点是一旦男女结婚,就如同确立了父女或母子的血缘关系,一辈子都不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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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5-15 17: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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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5-15 22:05 | 只看该作者
言这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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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5-16 04:28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好了,赞一个。白头到老才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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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5-18 13: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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