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四十九: 《 醉酒当歌 人生几何》
据传,杜康是舜的儿子,舜令杜康造一饮料。一神仙托梦杜康,在酉时前取三个人的一滴血加在粮仓渗露下的水里面就可。第一个人是书生,第二人个是武士,第三个人是傻子。杜康照此办理,舜觉得很好喝,就问这叫什么东东,杜康说我等了九天,才成功,就叫酒吧。酒字怎么写呢?是酉时前取了三滴血造成的,就在酉字前加三点水吧。人们喝酒时,刚开始时,还比较斯文,那是书生的血在起作用,酒过三巡后,就变得鲁莽,那就是武士的血在起作用,最后,就抢着往嘴里灌,那不就是傻子了。
我总有个疑惑,就是当初杜康无意之中发明酒的时候,一定是喜好这口,否则,若被不喜之人发现,岂不将这辛辣、苦涩之物扔至茅厕。
酒,形似水,性如火,缠绵如梦萦,狠毒似恶魔,柔软如锦缎,锋利似钢刀,入口辛辣,挠喉,进入腹中,则似翻江倒海,继之头痛欲裂,苦不堪言。为何如此遭罪,仍流行千年至今。即使时下的勾兑风波、假酒风波、塑化剂风波都难以阻止人们对它的喜爱。想必其中必有一定的道理。
我们现在习惯把嗜酒如命的人称作“酒鬼”,而且居然有个厂家还以“酒鬼酒”作为酒的商标,价格不菲,好事者趋之如骛,生意好的一塌糊涂,直叫人看不懂。“酒鬼”其实暗含对人格的蔑视,是对喜酒之人极下的称谓,无论你怎么联想丰富都不会把它当做一个褒义词,甚至是中性词。而我们古人根本没有“酒鬼”这个称谓,只把喜酒的人称作“酒圣”、 “酒仙”、 “酒士”、“酒徒”等。
杜康发明了酒,为开山鼻祖,称“酒圣”责无旁贷,“酒仙”一词则是杜甫对李白的爱称,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以后的文人雅士做不到李白“诗百篇”,大多是酒后身下“湿一片”,所以只能将自己谦称为“酒士”,就连大名鼎鼎的欧阳修居然连“酒士”都不敢称呼,自称为“醉翁”。“酒徒”一词来源于“高阳酒徒”,指嗜酒且放荡不羁的人,但与“酒鬼”相比,还是要好一些,因为“徒”还把你当人看,而“鬼”就不把你当人看,直接打入阴曹地府,和小鬼、冤魂作伴去了。湖北武汉把醉酒之后的呕吐叫做“下猪娃”,估计指呕吐后污秽满地和母猪下崽后的血腥差不多,形象极致,所以现代人被称作“酒鬼”也都不觉为过,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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