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806|回复: 4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团城湖2400米钢栅栏向中国法律说“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27 11: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团结湖2400米钢栅栏向中国法律说“不”
                                                   刘  克  俭
      近日来,北京某一行政部门在颐和园团城湖修筑高达2.8米,长2.4公里的钢栅栏,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颐和园的景观,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系违法建筑,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坚决拆除。

       国家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北京市公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 第二十九条规定:历史名园保护区应当以保护原有风貌和格局为原则。禁止建设影响原有风貌和格局的建筑物、构筑物。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在历史名园保护区内建设影响原有风貌和格局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貌,并施以罚款。

      为了解此工程的合法性,本人向水务局官网提出政务公开咨询:得到的答复全文是:“落实市领导批示,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与环保、颐和园研究,共同采取环保性保护措施。”从此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并没有正式批准文件。所谓领导批示,不知是否是去年9月刘淇书记针对团城湖游泳的批示,“综合解决”四个字。如果是,这四个字含意很多,但并没必须在团城非重建钢栅栏之意。如果是用构筑钢栅栏的资金,恢复扩建上世纪50年代昆明湖东岸的传统游泳水域和游泳保障设施(存衣,淋浴),把游泳者吸引到昆明湖,则是更好地落实了市领导的批示。

      颐和园是我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公布),在其范围内施工和建设构筑物,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设计方案经城乡建设部规划部门批准才能实施。为此本人向国家文物局相关主管部门电话了解,得到的答复是北京市没有报告此施工情况,他们不了解也没有批准此项施工。国家文物局都没批准,更不会有经国家城乡建设部规划部门批准的施工设计方案了。

      因此,笔者认为组织此次施工是不合法的,应坚决制止。同时,鉴于该单位5年来三次组织此类施工,应对组织施工的单位依法给以重罚。对违法组织施工的领导给以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团城湖栅栏系例之一)


真高!


真长,这是一道绿色屏障


还要带尖
  
玉泉山的塔怎么看不见了,美景没了!


啊,原来锁住的不仅仅是游泳的


他们是摄影爱好者,拍野鸭呢


新栏修好看你们怎么办?

评分

参与人数 8威望 +19 收起 理由
爱!荷!花! + 2
蓝色海湾 + 5 有理有据,依法办事!
呼来 + 2 很给力!
缘在鸳鸯江 + 2
夏末 + 2 没有表现就没有发现,没有沟通就没有理解,.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2-2-27 12: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夏末 于 2012-2-27 15:09 编辑

为了解此工程的合法性,本人向水务局官网提出政务公开咨询:得到的答复全文是:“落实市领导批示,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与环保、颐和园研究,共同采取环保性保护措施。”从此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并没有正式批准文件。所谓领导批示,不知是否是去年9月刘淇书记针对团城湖游泳的批示,“综合解决”四个字。如果是,这四个字含意很多,但并没有必须在团城重建钢栅栏之意。如果用构筑钢栅栏的一半资金,恢复扩建上世纪50昆明湖东岸的传统游泳水域和游泳保障设施(存衣,淋浴),则是更好地落实了市领导的批示。刘克俭文摘录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李国清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2-27 14:15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颐和园是世界文化遗产,属于全中国人民、全人类的,绝不允许某些部门破坏颐和园的形象和尊严!我们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答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2-27 11:57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
北京冬泳专区和冬泳QQ群定于3月4号9:30在颐和园南门庆祝节日,实际上就是一次声援大会。声援颐和园冬泳的人们,声援保卫我们家园的正义人士。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 收起 理由
爱!荷!花! + 2 赞一个!
地震老张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2-27 1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2-27 12:06 | 只看该作者
刘克俭先生请留电话     
我的是13124742120海螺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2-27 12:0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还应当在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说明更好!
花这么多的银子,圈起来是为哪般?准备便于入内收费?防止敌对份子?恐怖主义?圈利?……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爱!荷!花!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2-27 12: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夏末 于 2012-2-27 12:16 编辑

综观全世界,上至总统,下至贫民,没有一个人把公共水域围起来居为己有,北京水务局可以随意圈水域,要是每个部门也都这样,管哪一块哪一块就可以随意找个理由来把它变自己的财产,那老百姓还要不要活了。真是恶霸行为啊,手握权利,横行霸道,无视成千上万的游泳,垂钓,观鸟,散步的北京市民的强烈反对,与民为敌,激发社会矛盾。令人愤怒........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5 收起 理由
爱!荷!花! + 1
末学 + 2 赞一个!
李国清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2-27 12:10 | 只看该作者
HP5170 发表于 2012-2-27 12:06
学习了!还应当在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说明更好!
花这么多的银子,圈起来是为哪般?准备便于入内收费?防止 ...

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您会操作请受累帮帮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2-27 12:17 | 只看该作者
打蛇打到七寸上了!   说得好,写得好,打的好!帖子应该马上发到博客上,微博上,广而告之得到其它人群支持就更有影响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2-27 13:37 | 只看该作者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1:57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
北京冬泳专区和冬泳QQ群定于3月4号9:30在颐和园南门庆祝节日, ...

海螺吹响抗战的集结号,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拿起手中的武器为自由而战。

点评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发表于 2012-3-27 15: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2-27 14:00 | 只看该作者
我刚已经用真实身份注册了北京之窗,注册北京之窗,再注册市长信箱,可是市长信箱只限北京地区所属区县的身份注册。注册市长信箱之后,可以把刘克俭的这个帖子换一种方式和委婉的语气反映上去。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李国清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2-27 1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2-27 14:57 | 只看该作者
   刘先生是真高!
   我们的队伍需要您这样的高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2-2-27 16:39 | 只看该作者
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2-2-27 17:15 | 只看该作者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7 12:10
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您会操作请受累帮帮忙。

我只是提醒,我是荆州的,不在北京。我只是看帖关心,跟帖学习。还是要当地人依靠政策和法律维护群体及公众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2-2-27 18:05 | 只看该作者
冬泳1 发表于 2012-2-27 14:57
刘先生是真高!
   我们的队伍需要您这样的高人。

我们不做无谓的牺牲 但也决不能轻易妥协 权益是争取来的 不能指望谁的恩赐 北京冬泳人正面临巨大的考验 从现在起 大家要多多关注颐和园团城湖的命运 不要总发一些无聊无关的内容 如有 我们将下沉或删除 请各位配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2-2-27 18: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黄河大侠 于 2012-2-27 18:54 编辑


坚决支持刘先生的正义呼声!颐和园是世界文化遗产,在其范围内施工和建设构筑物,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设计方案经城乡建设部规划部门批准才能实施。说得好,写得好!帖子应该马上发到博客上,微博上*北京市的相关网站上**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6 收起 理由
夏末 + 6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2-2-28 08:3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北京泳友的正义诉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2-2-28 09:1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4 03:25 , Processed in 0.132862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