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谷 于 2011-9-28 05: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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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7月31日小丽用手机给欢欢拍的照片。9月11日凌晨,就是在这里,欢欢跳江救小丽时牺牲(照片由欢欢亲属提供)。 大河报首席记者 李钊 核心提示 我省西平县阳光女孩张欢欢,在广东东莞跳江救室友,工友得救了,她却被滚滚江水夺去了年轻的生命……24日,东莞市公安局将其事迹上报东莞市政法委,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称号。26日中午,欢欢的亲人从南国抱着骨灰回到家乡,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采访。 【壮举】 危急时刻 她跳进东江救室友 “欢欢‘走’的前一天,还给我打电话,说天凉了,她准备给姥姥买身时尚的棉衣,征求我啥颜色的最合适。”欢欢的姐姐张冰说,欢欢两岁至6岁,一直在姥姥家生活,跟姥姥最有感情。 “欢欢是1991年12月5日出生的,现在还不到20周岁,咋说‘走’就‘走’了……”欢欢73岁的姥姥王香妮开口刚说了一句话,就昏厥了过去。 现年20岁的张欢欢,是西平县环城乡徐魏村人。初中毕业后,她跟随姐姐到广东东莞西湖区石龙镇一家电子厂打工,与大她一岁、在同一个厂务工的四川广元籍女子王小丽,是同租一室的“铁姐儿们”。今年7月初,欢欢辞掉电子厂的工作,到东江岸边金沙湾购物广场的一家娱乐城应聘,因其性格阳光、活泼,被娱乐城聘为收银员。 “9月11日凌晨两点多,欢欢下班,叫我一起吃夜宵。”26日下午,记者拨通小丽的手机,小丽说,“当时,我因父母不和心情很糟糕,喝了不少啤酒。吃罢夜宵,已经快凌晨3点了,我走到租住处门前的东江观光堤岸上,沿台阶下去,想用江水洗脸,清醒一下。突然一个大浪袭来,把我卷进了江里。” “当时,欢欢就在我身边。见我被江水卷走,毫不犹豫地跳进水里救我,把我推到了近岸的水草旁。我抓住了水草,随后赶来的人们把我搭救上岸,而她没了踪影。”小丽说,天亮后,当地民警和水上警察才在附近的江面上寻到了欢欢的遗体。 【报恩】 四川女孩认欢欢的父母为干爸干妈 9月12日,欢欢的家人接到噩耗后,火速赶往东莞。 “一见面,小丽就扑通跪到了我面前。”欢欢的爸爸张金华说,“小丽声泪俱下,说欢欢是因救她而‘走’的,欢欢‘走’了,她就是我的亲闺女。” “当时,小丽决定,以后将自己的打工收入分为3份,一份给她的亲生父母,一份给我们,一份留给自己。”欢欢的妈妈刘爱琴说,我们当时婉言拒绝了小丽的好意。“见人落水,下水相救,对咱河南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 刘爱琴说:“因小丽苦苦哀求,我们将她认作了干闺女。” 【表彰】 警方为欢欢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危急时刻,欢欢毫不犹豫地跳江救人,彰显了河南人的侠肝义胆。”26日傍晚,记者拨通东莞市石龙公安分局的值班电话。接电话的,恰巧是处理此事的冯胜标警官。 据冯警官介绍,欢欢跳江救室友牺牲后,每天都有数百人自发来到发生事故的观光堤岸处,祭奠救人牺牲的欢欢。石龙公安分局已将欢欢的救人事迹进行整理,上报东莞市公安局;24日,东莞市公安局已将该材料报到东莞市政法委,为欢欢申报和争取“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近日,申报有望批复。 http://henan.qq.com/a/20110927/00001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