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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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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9-23 16: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他们是英雄吗
5月4日,汝南县游泳协会收到“真诚相助无私奉献”的锦旗和十几条毛巾。使我不禁联想到游泳协会救助落水青年的动人一幕:5月1日上午8点多,游泳协会会员接到救助落水青年的紧急通知,十几名游泳队员从岗位、从家里纷纷赶到出事地点天中湖,实施长达7个小时的打捞。由于溺水时间太长,溺水青年离开养育他21年春秋的父母撤手人寰。9月4日,又有2名少年落水。在场的游泳队员听到呼救声,赶紧游到遇难少年身旁,一人成功获救。另一名捞出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其实,类似以上舍己救人事件近几年就发生十多起。不过施救者由于施救及时,方法得当,施救者不仅自己没受到伤害,而且多数溺水者亦无大恙,因此未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他们算不算英雄?
如果留心的人都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凡是被媒体、社会广泛关注的舍己救人英雄都是把人救活,自己牺牲或伤残。像以上十多起例子都是施救者没死而被救者要么活着要么死亡。这些人算不算见义勇为的英雄,应不应该宣传。我思考再三,认为应该算英雄。也应该宣传。其理由有三:一是他们的救助环境都是在几米深的湖泊里,环境险恶,救人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常识告诉我们:落水者遇到施救会出现“死不丢”。 施救者会遇到更大的风险。如果没有舍己救人的品质是不会主动施救的。二是施救者有单位的领导,也有日进斗金的企业老板。他们主动施救耽误是时间,是有经济损失的。第三他们救人没死,没伤,主要因为他们过硬的游泳技能和科学的救助方法。这些技能和方法的获得是靠经常锻炼得来的,锻炼成本是不可用金钱估量的。
游泳协会是好人扎堆的地方,这些人“真诚相助”的英雄行为不是一时冲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养之有素。因为游泳协会两个硬坎必须过。一是入会前必须有二百米的的游泳基础。二是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劣迹。协会公开宣传专挑好人,不要 “赖货”。理由是游泳是一项高风险高受益的体育项目;再者,会员入会前都有良好的品质和优秀的道德修养,会员大部分都是党员,单位头头或中层、基层领导和先进工作者。再其次是进入协会注重道德的再教育再养成。汝南游泳协会一批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老党员专门研究青少年队员的培养和思想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另外游泳协会每月组织一次保护环境宣传或修桥补路、打扫卫生、除污拔草等义务劳动。重大节日都要举行庆祝活动。培养队员“讲道德、守纪律、做好事、树形象”团结互助精神。协会还与公安局联系义务开展水上救援,水上抢险活动。并组织一支年轻力壮思想觉悟高、游泳技能好的水上抢险队伍,进行实地训练。张怀礼、王 魁、宋卫东、施连春、高占怀、徐 衡、石大刚、胡汝生、陈勇等队员都曾参与过一次或多次救援活动。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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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中山 + 2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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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12-24 10:31 | 只看该作者
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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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16:37 | 只看该作者
我看是 只要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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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9-23 16: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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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9-23 17:14 | 只看该作者
赞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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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9-23 23:10 | 只看该作者
舍己救人、真心英雄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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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9-24 1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汝南冬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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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9-26 14:5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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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9-27 11:21 | 只看该作者
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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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11-8 20: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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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12-24 17: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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