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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酒后在自家水库游泳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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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0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8月30日     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作者:孟庆超  


图为出事的水库,醒目的警示牌竖立在水边。



    老总在与朋友喝酒后下“一个知名企业家,就这么没了。”8月29日,在得知青阳本地一民企老总溺亡的消息后,当地不少市民唏嘘不已。安徽九华建筑集团钢构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安徽民营百强企业,在青阳当地十分有名。8月28日下午,该公司到自己承包的一水库中游泳,却再也没有上来。
  老总酒后游泳溺亡
  8月28日近16时的时候,青阳县乔木乡一座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溺水者是当地的一家知名企业的老总方某,其喝酒后下到自己承包的水库里游泳,不料溺亡,而在该水库旁边就竖有“禁止游泳划船、严禁酒后垂钓”的警示牌。
  事发后,青阳县消防等部门救援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援。据现场参与救援的人员介绍,事发水域的面积大约为50亩左右,水深在3米左右。当天,方某与几位朋友喝酒后来到自己承包的水库边钓鱼。方某在钓了会儿鱼后将渔具让给了朋友,自己则下水去游泳。
  救援人员了解到,方某下水后在水库里游了一圈,之后还在水库中间的一块凸起的地面上休息了一会儿。随后方某再次下水,但没过一会就没了人影。
  在一旁钓鱼的朋友因为全神贯注盯着渔具,并不知道方某已发生意外。在意识到出事后,几位朋友也不知道方某具体是在哪个位置溺水。
  遗体次日被打捞上岸
  参加救援的人员赶到后,便尝试下水救人。在水里搜寻半个多小时后,因为水很凉而且很深,搜救人员只得上岸后乘坐小船继续寻人。当天19时多,有专业的打捞人员前来增援,消防车辆的照明灯也打开给予配合。但因为方某具体的溺水位置无法判定,截止到当天22时多,搜救人员依然没能找到方某。
  救援遇到困难,现场的人员便尝试先对水库放水,之后再予以救援。但实施时,救援人员发现水库的排水涵洞已经被堵死,无法打开。据参与救援的人员介绍,他们也曾提出用机械将水库的堤坝挖开排水,但因路窄挖掘机难以进入,而且此方法的工作量太大,一时也完不成。
  无奈之下,参与救援的人员现场分析后认为,方某落水的时间太久,现在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在夜间实行抢救也可能会发生意外,在征得家属同意后,救援人员撤离。
  8月29日一早,救援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打捞。经过一番努力,8月29日下午,方某终被打捞上岸。
  企业员工悲痛不愿多说
  方某溺水的事情在当地传开后,引来不少青阳本地居民的议论,原因是其身份为当地一家知名民营企业的老总。
  据当地一认识方某的人称,方某今年40来岁,是一家钢构企业的老总,经过多年努力打拼,现在方某身家至少在千万以上,如此意外让很多熟识他的人十分悲痛。
  据了解,方某出事的水库本来是他承包下来,给其父母在此养鱼用的。方某本人也常在闲暇的时候带朋友过来钓钓鱼。至于方某在此发生溺水事故,许多人都始料不及。
  8月29日下午,事发地辖区青阳县公安局乔木乡派出所的人员称,他们是在8月28日15时40分左右接到报警的,可直到第二天15点左右,方某的遗体才被打捞出来。警方也证实,溺水者是一家企业的老板。
  8月29日下午,方某所在的安徽九华建筑集团钢构有限公司一人员称,该公司的方总确实发生了意外,但是由于他们都很悲伤,不愿意多谈此事。
  对于老总出事后企业的下一步走向,该人员称目前还是让死者先入土为安,之后才会开会研究公司的事情。
  据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介绍,该企业是“安徽省民营百强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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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08:11 | 只看该作者
安全是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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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8-31 08:38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8月30日     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作者:孟庆超  

图为出事的水库,醒目的警示牌竖立在水边 ...
上海人 发表于 2011-8-31 07:32

悲剧!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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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8-31 09:04 | 只看该作者
水无情,不要说千万富翁,就是亿万富翁又有什么用?
生命才是最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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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8-31 10:26 | 只看该作者
财富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多年打拼只落得一场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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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8-31 11:59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例血的教训!!!
珍惜生命!!!酒后严禁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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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8-31 13:29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例血的教训!!!
珍惜生命!!!

酒后严禁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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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8-31 13:52 | 只看该作者
水无情,不要说千万富翁,就是亿万富翁又有什么用?
生命才是最大的财富!
一江春水00 发表于 2011-8-31 09:04
死是人类最伟大的平等,不要说千万富翁,就是亿万富翁也还是要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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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8-31 14:01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不然什么都没了。岂不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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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8-31 14:23 | 只看该作者
酒后误命,饱食后不要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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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8-31 23:57 | 只看该作者
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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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9-3 09:05 | 只看该作者
财富诚可贵,生命价更高,酒后误命,
又一例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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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9-4 04: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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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9-4 11:35 | 只看该作者
警钟常敲,游泳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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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9-4 13:37 | 只看该作者
财富诚可贵,生命价更高,酒后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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