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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 v$ f+ a2 c4 T" H% {: S- Y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未成年人溺水事件频繁发生,经本报报道的就有19起之多,溺亡者多达23人,仅7月2日,经记者采访的我市各地溺水事件就有5起,有5名未成年人溺亡。数字令人吃惊,家人更是悲痛欲绝。那么,溺水事件频发的原因是什么呢?如何减少或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7 y* S4 k) [( S+ @% R7 P 溺亡事件频发,溺水成为未成年人暑期第一“杀手”
% a9 f3 [# | J# |. p 溺水事件 年年发生
; t3 u' ^8 l% P' A; t 每年的溺亡事件屡见不鲜,年年预防,年年警示,却仍然不能避免。
; O/ T1 K. v8 V8 b7 _! b 7月1日下午4时许,民权县林七水库两名20多岁的青年游泳时,其中一人溺水。后来,男子的尸体被打捞上岸。溺亡者21岁,是一名农村青年。4 @. Z: q! d" Z2 D4 p" b& w0 _
7月2日下午,睢阳区李口镇陈庄村几名少年在坑塘内游泳时出事,一名15岁少年溺亡。' _$ s; G, [/ h. J
7月2日下午,永城市黄口乡陈楼村附近的一处坑塘,两名孩子在洗澡时溺亡,年龄分别为7岁和8岁,系兄弟俩。
8 _& U' {- {; ~( {# w+ {* E 7月2日下午,夏邑县业庙乡伊王庄附近的坑塘内发生溺水事故,两名少年在坑塘内游泳时不见了踪影。1个多小时后,两名少年的尸体被打捞上岸。两名少年分别为13岁和14岁,是中学生。5 ?6 y0 Z( u- g! E0 `& i
7月7日下午,宁陵县阳驿乡苗岗村委会王九一村3名八九岁的孩子到村外的大沙河边抓青蛙时发生不幸,一名男孩不慎落入深水中溺亡。第二天,该男孩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 i& q0 E1 d h; n0 E% ^2 K 7月13日下午4时许,一名宁夏籍游人在商丘古城南湖景区张巡祠西侧的湖边游玩时,不慎失足落入水中,虽被市水上义务救援队队员搭救上岸,但最终未能生还。
0 j6 p' Z: _0 b1 X' B1 a 8月9日下午,柘城县城关镇南关村一名45岁的男子在惠济河里游泳时发生意外。两天后,尸体才从河水中浮出来……) j, [; d( ^' J9 z( l# L
据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暑假期间,仅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统计的溺水事件就有21起,24人溺亡。2010年暑假期间,有记录的溺水事件有17起,21人溺亡。今年暑假,截至8月15日,有记录的溺水事件有19起,23人溺亡。“这仅是我们知道的数字,而我们参与搜救的溺水事件只是全市溺水事件的一部分……”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队长黄伟这样说。2 e" R$ \: l! C) {* f
2 c4 w) \" W0 k( s留守儿童 比例较大+ E, W9 M% J7 J2 Q8 G6 h
孩子们好容易盼来了暑假,于是就毫无顾忌地玩耍。然而因为孩子们的判断力和控制力不够,危险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足,不能很好地判断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夏季的炎热也使他们向往小河、池塘等,殊不知,危险就暗藏在其中。9 R: l- g) z) e6 e6 Y' h: Y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多发生在农村,这与农村未成年人大多数是留守儿童存在一定的关系——由于父母大多在外地打工,年老的爷爷奶奶往往无法细致地照顾孩子。去年,从6月28日到7月4日的一周时间里,我市每天至少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溺水者大多是留守儿童。据教育部门统计,去年上半年,全市中小学生溺水人数占到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的60%。 j1 z1 A9 g2 u5 d2 e) A+ X
今年以来,在记者采访的溺水事件中,80%的溺水未成年人的父亲在外地打工,有的父母双双在外地打工。/ l( O7 h, S6 l" e& a2 n" f$ _
商丘市教育局安全稳定科的苗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溺水是近年来造成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溺水事件中,农村留守儿童占一定比例。因为城市对水域的监管相对到位,而农村因很多是不明水域,缺乏监管,存在漏洞,很多农村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因家长提醒和防范不到位,溺水事件发生相对较多,希望学校和学生家长引起重视。9 ?' q; V8 u' F }) j
商丘市关心下一代协会办公室主任张增荣认为,防止未成年人溺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到暑假来临,市关工委都要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相关机构重视中小学生游泳安全,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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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f- L! @" O! P! _避免溺水 重在预防
$ `* v4 L# _/ N6 s “造成学生溺水原因是多方面的,家长和学校要注意加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教育,提醒孩子不要擅自去江、河、湖、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或戏水。”苗野说,溺水和孩子自身的安全意识不够也有很大关系。+ @8 p. m. X3 f U' h; `
为避免暑假期间中小学生发生溺亡事件,早在放暑假之前,商丘市教育局就下发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每个学生的家长在这封信上签字后送还老师。6月8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6月23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转发〈国家教育部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两份文件都一再要求:暑假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安全,栏杆是否结实,落实江河湖泊、水库坑塘等水域安全巡游制度,发现游泳者及时制止,发现危情及时施救。1 E! J; W9 }0 x4 l0 I
“但事实上,基层教育部门力不从心,每到暑假期间,各级学校都在忙着修缮校舍、美化校园,很少有教师到河道坑塘边检查,学校还认为学生放暑假后有家长监管就可以了,孩子暑假安全监管就成了盲区,只有出现了溺水事件,才知道工作没有做到位。”苗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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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Z3 C/ H4 M3 A1 T7 H/ g事故频发 监管缺失
! ~- d9 D8 U' D! ?8 {3 x 在每次溺亡事件采访中,记者都能听到溺亡者家属撕心裂肺的号啕哭声。
( A; `2 _+ [7 F0 p2 k. O “放假以后,孩子天天到处玩,大人们很少操心,光觉得孩子只要不在外面学坏就行了。要是知道孩子到坑塘洗澡时能淹死,说啥也不会让孩子去(坑塘)啊!”夏邑县业庙乡一个失去儿子的母亲对记者说。
- |. A) J" I7 B# [# U 永城市黄口乡的一名6旬老人痛失孙子后,痛不欲生。老人的儿子、儿媳外出打工,将孩子交给老人看管,如今发生了悲剧,老人感觉无颜面对儿子、儿媳,几次想喝农药自杀,都被家人及时制止。“主要是大意了,农村的孩子都到河里洗澡,谁知道会摊上俺孩子出事?”老人说。3 ?0 ?) e; d8 P Y+ ` [6 ^5 c
宁陵县一名基层小学校长坦率地对告诉记者,学生放假后,不但学生家长疏忽大意,学校的教师们更是感到事不关己。假如家长、教师能共同负起责任,每天到河道坑塘边检查、制止孩子游泳,一定能有效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 {( ]3 Y3 l q L; e( P R “基层组织应加大对池塘、小河的巡逻,另外,在农村较深的池塘、小河等地方,有关部门应完善警示设施。”商丘市政协委员马西林说。& a. p6 k/ ^' F9 i+ A% f" K7 l/ c
0 F$ ]5 a3 {# m5 F5 e专家支招 正确营救 ?9 a/ e% e! d2 i
“在溺水事件中,往往是因为缺乏救助常识或错失抢救良机而导致溺水者死亡。未成年人外出游玩,切勿随便下河游泳,尽量远离河边。”黄伟说,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不能贸然去救人,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此时,应先向附近人员呼救,并拨打110报警。在情况十分危急,且救助者具备一定游泳技巧的情况下,可下水抢救,但救助者下水前应尽量脱去衣裤和鞋子,接近落水者时要尽量避免被其抓住。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应立刻撬开其牙齿,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使溺水者呼吸道畅通。抢救者应屈膝,将病人俯卧于大腿上,头朝下,按压腹部迫使其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将其头向上做胸外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同时速送医院抢救。3 b6 f4 {( W t* ~+ D5 M
商丘市海事搜救队队员田献礼、张维峰等人介绍说,游泳时腿抽筋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一旦发生不仅疼痛难忍,而且还不能活动。如不及时施救,常常因之发生溺水事故。发生抽筋时不要惊慌,要保持镇静,惊恐慌乱会呛水,使抽筋加剧。先深吸一口气,把头潜入水中,使背部浮上水面,两手抓住脚尖,用力向自身方向拉,同时双腿用力伸。一次不行的话,可反复几次,肌肉就会慢慢松弛而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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