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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天大怪事,救人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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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8-8 1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郑州冬泳队8月4日湖中救人被阻,巡防队声称没有打捞证不能救人,最终导致落水人溺亡!

  奉劝各位今后做个守法公民,看到有人落难绝不施救,因为我没有救人许可证,{没有许可证救人犯法)。同时我吃饭准备申请就餐许可证,拉屎准备申请方便许可证,中国人民被百十个许可证约束,天下不太平都不行。


另附:郑州冬泳队牛振西:

  “搜救队员不是都有救生资格证,我们是义务(打捞溺水者)的,是专业的。我们都是经过多年训练的队员,办这个证大概需要700元,我没这个必要去办证来做救人这个事情,我是做公益活动,出于中华民族美德,救死扶伤。搜救队员的宗旨就是救人。”

    力挺郑州冬泳队,力挺牛振西!
2#
发表于 2011-8-8 12: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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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1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醉老虎

    感谢老虎的回帖,我深深感到冬泳人在冬季寒冷的日子里能经受考验和洗礼,身心都得到了解放,思想变得更透明了。昨天关于救人的话题拿到了黄河边,大家气愤和困惑之余,还都有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不管怎样碰到水中遇险的人,在危机关头一定要拉上一把!像鲨鱼巡航说得那样,把不悦的事儿抛在一边,别让那些荒诞的不合理的东西困扰自己,用我们冬泳队队友的话说:“管球子啥证哩,人还是要救哩,竟是一条命嘛!做些好事,不愧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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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8-10 10: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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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8-10 14: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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