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比赛所有竞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竞赛组别(以4月23日零时为界): 男子:青年组(1971.4.23.以后);中年组(1961.4.23.以后);中老年组(1961.4.22.以前)。 女子:中青组(1966.4.23.以后);中老组(1966.4.22以前);男、女蝶泳不分年龄组别;仰泳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分组。 九、奖励办法:参赛选手均可获泳帽一顶及参赛成绩证书,前三名可获得奖杯。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15日。5 M5 |$ H( Z0 U% s 2、各参赛队于4月20日领取秩序册并告知相关事项。 3、参赛运动员应于4月23日下午13:00时到达三水厂游泳池。 市内直接将参赛名单报竞赛组;市外报宣传联络组。联系电话: 竞赛组:贾永全13908112863,余静 6647956, 宣传联络组:黄康年 13890106167,陈敏:13458076980 十一、费用: 1、参赛运动员每人须交报名费10元; 2、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聘。 十三、本次比赛为泳友自愿参加的、非盈利性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各参赛队应严密组织,参赛队员应确保自身和财物的安全。组委会对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