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可金 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教授
随着突尼斯、埃及等国家政治风波向西亚非洲国家的蔓延,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巩固中国在该地区的利益日益凸显出来。毫无疑问,无论那些国家的哪一派政治力量上台,中国都应继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与之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不应卷入它们内部的政治纷争。然而,在此前提下,仍然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厘清三个思想误区。
一是保护利益≠外交保护。目前,有一种狭隘的观点认为,保护中国海外利益就是通过外交途径对在中国海外侨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其实,即使将中国在那些动乱国家的侨胞全部撤回,也不意味着所有中国海外利益都得到了保护。保护利益更主要还在于高明的战略筹划,在冷静观察的基础上,与争端各方都保持及时的沟通、对话和磋商,采取不偏不倚的姿态,采取劝谈促和的积极姿态,致力于维护东道国的和平与稳定。从国际社会而言,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要保持与其他大国的战略沟通,主持公道,维护正义,并不失时机地主动开展调停与和解外交,防止局势失去控制。
二是不干涉内政≠不接触内政。在与西亚非洲国家开展外交关系过程中,中国是国际社会不干涉内政的典范。中国不仅不卷入有关各方的政治争端,而且对西亚非洲国家开展对外援助时,从不像一些国家那样附加种种苛刻的政治条件,这使得中国赢得广大非洲阿拉伯国家的理解和支持。然而,冷战结束后,这些国家内部社会矛盾逐渐释放出来,作为一个与非洲阿拉伯国家有着长期友好历史遗产和重大利害关系的国家,中国不能也无法选择置身事外。
在此种情况下,不能机械地理解不干涉内政原则,特别是不能将其误解为不接触内政和无所作为,采取静待事态缓和与尘埃落定的消极政策。相反,作为一个与东道国有重大利益关联的国家,中国完全有理由也有权利向有关各方明确提出保护既有合法权益的外交要求,并会同国际社会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框架内采取积极的预防性外交,鼓励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尽快让局势稳定下来。
三是维稳外交≠稳维外交。无论作为一个有着长期友好关系基础的国家,还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对当前局势不稳的中东国家采取维稳外交,都是正当的和积极的,也是巩固中国利益的重要方式。维稳外交不仅意味着通过间接支持东道国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和恢复正常秩序,也意味着中国外交积极作为,多方面开发维稳外交资源。维稳外交不是稳维外交,不是稳坐钓鱼台而对他国稳定无所作为,而是不仅要稳住中国自己的阵脚,而且要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稳住国际社会的阵脚,与东道国争端各方一道稳住东道国和平稳定大局的阵脚。这也是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和平稳定国际环境的大局所在。▲(作者是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