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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牛的丁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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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2-29 1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一世
在波茨坦有一座金碧辉煌
的宫殿名叫无忧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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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12-29 15:57 | 只看该作者
德意志帝国皇帝威廉一世
在波茨坦有一座金碧辉煌
的宫殿名叫无忧宫。
青青草. 发表于 2010-12-29 15:54



    无忧宫好气派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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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青青草. 于 2010-12-29 16:07 编辑

有一次这位皇帝登上无忧宫远眺美景,视线却被紧挨宫殿的一座
磨坊挡住了。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国王非常扫兴,但他毕
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
人前去与磨坊主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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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2-29 1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青青草.


     无忧宫还真牛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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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12 | 只看该作者
岂料磨坊主
约翰.威廉.格勒文尼茨
(Johann Wilhelm Grävenitz)
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
“国家形象”放在眼里
坚决地拒绝了皇帝的请求
理由竟然是:
磨坊是祖辈留下的,不想卖!
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国家的门
面,来这儿的国际友人多了
去了。100多年以后波茨坦
公约就是在这里签的。
真是个不识抬举、不可理喻
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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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青青草. 于 2011-1-2 16:17 编辑

第二天,约翰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诉状
把皇帝告上了地方法庭。
判决结果居然是:
威廉一世擅用王权,拆毁由私人拥有
的房屋,违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
应立即重建一座磨坊,并赔偿损失费
150塔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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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青青草. 于 2010-12-29 16:23 编辑

威廉皇帝贵为一国之君,
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
执行。而那个“刁民”
约翰此时躺在新盖的磨
坊里一边数钞票,一边
偷着乐。压根用不着冒
着被遣送拘留的危险,
也不担心什么打击报复,
秋后算账。从此以后不
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
他天天心安理得地磨他
的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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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2-29 16:23 | 只看该作者
“钉子户”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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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2-29 16:24 | 只看该作者
民意战胜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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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35 | 只看该作者
数十年后威廉一世和磨坊主相继去世
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
他就写信给威廉二世,自愿将磨坊出
售给他。他觉得皇宫肯定认为这是一
件两全其美的事情。既可以给行宫以
开阔的视野,又可销毁威廉一世在世
时官司失败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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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青青草. 于 2010-12-29 16:59 编辑


威廉二世接到信后,感慨万千。便亲
笔回信 :可爱的邻人,我怎么忍心
让你丢掉这份产业?你应当竭力保住
这份产业,并传之子孙,使其世世代
代在你家主权之下。
这件事与我们国家关系极大,这座磨
坊应当长期保留下来,以作为我们国
家司法裁判公正的纪念。
你现在很困难,我十分同情,今赠给
你6000塔勒,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
好意思受就算我借给你的.解决一时之急
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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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46 | 只看该作者
历经了多少代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
的土地上,它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每年都吸引不少观光
者,特别是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以观摩磨坊为自己从
业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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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6:49 | 只看该作者
约翰.威廉.格勒文尼茨。也许他才真正是“世界上最牛钉子户”!
威廉一世,为了祖国,在法律面前低下了他那高贵而傲慢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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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2-29 17:33 | 只看该作者
  青青草大姐的帖子实在太深刻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目前在我国仅仅是个口号,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成为现实。而加在法律之上的强权、强势,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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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2-29 20:04 | 只看该作者
看到青青草大家很高兴,爱听您讲故事,世界上最牛的钉子户意寓深刻,令人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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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12-29 20: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冰团战友 于 2010-12-29 20:29 编辑

一次动人的讲述……欢迎常回天津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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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2-29 21:1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中国钉子户相当于旧社会的地富反坏右黑五类,强迁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老实巴交的谁不害怕被专政?中国人都知道打死白打,烧死白烧,砸死白砸,压死白压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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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2-29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青青草.

                   我们希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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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2-30 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我是小叮铛


    法律是法律,平等是平等,把法律与平等放在一起,还有很多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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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0 10:0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历史上的真人真事、我看了很感慨!转发了与网友共享。谢谢跟帖网友的共识、我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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