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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起有小偷,我的手机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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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8-26 0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新谋了个岗位,要赶早上班,因此晨泳比大家早30分钟。" ^/ w& N* o* Z$ f8 F+ `
   昨天第一场秋风至,今早明显有秋凉的感觉,5.30时到湖边空无一人,我照例摆开地摊活动后下水,待游开20分多钟返回后,早游的泳友都来了,这时我发现自己包里的手机没了。
. ^2 L# W! P( x7 C( o( F   想不到做夜生意的也起早床,各位泳友敬请留神!
2#
发表于 2010-8-26 10:02 | 只看该作者
真难为你啊!不过“折财免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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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8-26 11:27 | 只看该作者
防火防盗,时刻不忘。感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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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8-26 15:05 | 只看该作者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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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8-26 15:17 | 只看该作者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折财免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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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8-26 15:55 | 只看该作者
难怪今早我碰见后,情绪有点比往常不同,原来是这样啊!还有我前几天的泳镜和泳帽也莫名其妙的不见了,难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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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8-26 18:10 | 只看该作者
以后大家都得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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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8-27 10:26 | 只看该作者
"做夜生意"--这生意不会做大的,可很,以后注意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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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8-30 10:25 | 只看该作者
是社会上一个无事干的小屁伢偷的,发现后他不敢回家,警察已对他父亲讲了,劝其自首。2 k/ z8 `5 v/ X5 F' z' m
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将游泳的行李包尽可能放在一起,相互关照、相互提醒,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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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8-31 16:01 | 只看该作者
是社会上一个无事干的小屁伢偷的,发现后他不敢回家,警察已对他父亲讲了,劝其自首。4 ~' f0 ^$ _2 I2 s8 E& h9 X! [2 F
希望大家一定要提高 ...+ N* v, S% C% \% L, c
KK搏浪 发表于 2010-8-29 15:25

  f& S3 |; H6 E1 B+ S4 I: U) ^& f. x

  Z& G) @. k2 k, p: i. T: o5 d        “是社会上一个无事干的小屁伢偷的”,难免还会有“专业班子”再来偷,谁能保证不来。
: B' C- x4 A9 f# C% y. O* I/ ~
+ e0 l5 O4 ^. u1 K8 r+ ~    “将游泳的行李包尽可能放在一起”,如果出了问题,损失会更多,其中如有警察的物品被窃岂不更烦心  (钢城基地发生过此事,现在都锁在自己的柜子中)。/ X. M# L: o7 y% e

0 F9 R( d6 w0 n" j1 h5 n     我曾在贵基地游泳时问过“这样随意放物品不会出问题吗?”回答:“还好!没有出现过问题”。此举非长远之策,难保万无一失。
/ E7 G0 q# v. c2 x# j- D7 R9 P# q3 z' V* D9 H/ {! o
建议:1、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基地。如带到基地后,要有专人看管或轮流看管,就不会“大意失荆州”。6 i" p' i- i! |5 w$ ?0 R$ s8 H

! y/ m: ~2 P% s# v5 A      2、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与环境配套项目,在基地附近建一座亭子,便于男女更衣和存放贵重物品,防患于未然。
! u2 ~9 `1 T; {/ i% d3 q# J         (江岸队的法子是在长江二桥下“裸更衣”,图片被记者发到报上,亭子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6 V1 L- v) A& @
" ]* m1 u5 m# B) J3 [# ^      3、由长风、KK搏、冲锋舟、姜子牙等组成破案领导小组和便衣巡逻队,侦破此案后,并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必将对犯罪分子起到打击和威慑作用,小偷就不敢到冬泳基地偷东西了。
/ W5 C# J8 h% p/ J. R" }- v7 j
   班门弄斧勿见怪,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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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0-8-31 2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716航母
. z3 {8 d5 `* k; G" g
2 `6 T6 `+ C+ K8 U( L: d2 w5 P4 E4 `: O# x
    第一次报案,圆满的结局!( e$ i" W; ]% A& w) M4 Y! {
事情是这样的:八月下旬的一个清晨,我照例在三湖连江游泳,手机放在提包里,待游完上岸后发现手机被偷了。我试着与其沟通,想给点钱私了,谁知对方开价太高,于是,我就报案了,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报案。2 [$ }1 {8 q! T: \0 n
   微小案件同样得到相应重视,在很短时间内,办案人员就获取了重要线索,相关嫌疑人被锁定。如今,案情已了结,我的损失也得到补偿。
" ~& ]0 X- k1 ^: v/ q3 Q$ R   有困难找警察,以前我对此不以为然,现在我验证了。
# o0 o  j# i; u  s2 Y   通过这件事我感受到:+ F# s1 }; R! E0 ^! [% q8 k/ C: U
   首先,要充分信任公安警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9 z+ n  E8 `, A   其次,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有利于办案人员的准确判断;
6 g' J# c9 O1 @& ], ?   相关干警的办事效率和敬业品质给我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借此表示真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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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9-1 06:01 | 只看该作者
向人民警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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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9-1 07:5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教训,告诫我们不能麻痹大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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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9-1 16: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过江猴 于 2010-9-1 16:49 编辑 # F5 C- ?9 K1 S
3 A7 q" u' l  [1 g
向人民警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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