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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丘公选版主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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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0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故道人家 于 2010-4-7 07:40 编辑

鱼王主席及冬泳网各位管理人员:

    昨日看到鱼王主席在商丘专区一帖,建议商丘以公选的方式去掉一名不作为或胡作为的版主,非常欣慰,感谢冬泳网对商丘专区的关心,个人仅代表商丘专区大部分泳友提一点建议。

    我们认为商丘专区没必要公选版主,只需要清除毛大侠版主身份就行了,他就是造成商丘专区混乱的罪魁祸首,理由、证据如下:

    12010271510,商丘出现“百星级客户”,以《水上义务救援队真的义务救援吗》为题攻击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并含沙射影攻击中国冬泳网及论坛元老“什么蛙”和“什么娃”,说他们是中国冬泳网的鼓吹手,发帖IP地址是河南省商丘市网通61.158.176.98。下图为证,原文在冬泳爱好者交流专区仍有保留,商丘专区的帖子已被毛大侠删除。此帖发出后商丘专区一些网友跟帖质疑,辩论由此而生。


    2、如仅仅是发帖议论救援队,属个人观点不同,只是方式问题,并无大错,而冒充救援队员歧视泳友之家,制造矛盾,则属道德败坏。2122245,商丘专区又出现“山河湖泊”,在游泳之家冬河缘会长的帖子《受老塘会长委托公布大年初一庆新年 迎新春向各地泳友朋友电视拜年活动议程:》第5楼跟帖,以救援队员口气歧视泳友之家,故意制造矛盾,发帖IP地址仍是河南省商丘市网通61.158.176.98,此帖第二天早上被毛大侠删除,而毛大侠于13日凌晨0023,也就是山河湖泊发帖后不到两个小时也跟了此帖,发帖IP地址是河南省商丘市网通61.158.176.98,与“山河湖泊”完全相同。下图为证。

    3、本人运用特殊手段,查看以往毛大侠发帖IP地址,发现使用河南省商丘市网通61.158.176.98,发出的帖子仅今年元月份以来就不下30多帖,下图仅举例说明,由此可见,“百星级客户”、“山河湖泊”系毛大侠一人所为。作为商丘一名版主,不为专区和谐着想,故意制造矛盾,引起网络纷争,实在是不合格。

    4、毛大侠多次利用版主权力乱作为,如果说他删除有争议的帖子,是为了维护和谐,那么他为什么要删除威海青蛙的帖子“赞蓝背鲸鲨”,和大连老虎滩的帖子“向蓝背鲸鲨及商丘的朋友们拜年”,下图是老虎滩在商丘专区的发帖,大家看此帖是否违规。毛大侠还经常偷偷删除商丘专区其他版主的帖子,商丘专区版主都可证明。


    5、商丘专区会员,只要求解除毛大侠版主身份,警告他不要再胡作非为,商丘不需要这样的版主,我们不需要选举,我们的其它四位版主都是中国冬泳网的优秀版主,他们识大局,顾大体,为维护冬泳网商丘专区和谐不辞辛苦,他们都是我们敬重的人。

    以上建议仅供冬泳网主管人员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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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0-4-7 06:36 | 只看该作者
刚发现双击图片可以放大看,冬泳网的功能升级了,热烈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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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4-7 06:51 | 只看该作者
最后多了张图片不知为什么去不掉,看来还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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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0-4-7 07:58 | 只看该作者
        还遗漏了一个问题,我不知道威海青蛙老师、老虎滩版主的帖子被删前,是否接到了毛大侠的通知,如果接到过毛大侠的通知,你们同意删除,我就以上第4条内容向毛大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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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4-7 09:44 | 只看该作者
商丘游泳协会声明:该楼主非我原冬泳协会会员,更不是我游泳协会成员,无权提出此无礼要求,关于我专区版主事宜,由我协会协商后按照冬泳网规则要求尽快解决此事!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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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6-13 23: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年轻人 于 2010-6-13 23:43 编辑

不是什么话都得在网上说,我们可有多种渠道交流。
虽说言论自由,但也须有个限度。
都说冬泳一家亲,自家人相争何太急;
冬泳网上言论尽可自由,但不可偏离和谐、(有利于冬泳事业)发展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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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6-28 0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年轻人


    有道理,但是现在高智商犯罪,特别是律师、法官、警察等等法律工作者犯罪,知法犯法者实在是太可怕了,如陈水扁等等的大“小人”,大“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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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6-29 00:29 | 只看该作者
只是关注,不便妄评。团结和谐,有益争鸣。

              清官难断家务事,萁豆本是同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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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6-29 08:44 | 只看该作者
阿庆嫂的语言仍是这磨犀利,秉承了京剧折子“智斗”里的一贯传统。支持阿庆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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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6-29 0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阿庆嫂     “特别是律师、法官、警察等等法律工作者犯罪,知法犯法者实在是太可怕了”

  除去他们的身份,他们也是人,身上也有普通人的恶,其中的一部分出问题,并不为奇。社会的功能,就是让这部分人越少越好。相信,乌鸦的翅膀遮不住太阳的光辉!
  网上出现的这些不和谐的问题,恐有个名、利作祟其中,这也非不正常。我们各方面都应不断地审视自省,做该做的事----就是有利于冬泳发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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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7-4 11:31 | 只看该作者


       一直以来,对于不是商丘游泳协会冬泳会员的“故道人家”的发帖,没有什么可谈的,因为他只是一名惟利是图的身穿马甲的商丘救援队长所谈言论,我也不会对此进行什么人身攻击,就事论事的说这个帖子,为了不引起别的专区网友的误解,特就事论事的对于“鼓捣”者一反驳,作为一个自称为用特殊手段查网址的呢,也可以继续查查网址,我注册的帖子网址是哪里,在哪里发帖子多,我作为版主也好,作为网友也好,从来不会查别人的什么网址,从来都是以事论事的在论坛上说事儿,你可以看我所发的所有帖子,看是不是都是以事论事!当然人无完人,我也有看待问题偏激的地方,大家可以指出来,热烈欢迎!并且我的网络不是很固定,有在朋友家发的,有在单位发的,而有时候发帖后没有及时退出的话,难免有朋友擅自使用,对此我不会怪朋友什么,是什么责任我一人承担,即便如此,就是“毛大侠”的网名密码,好友中也不乏有知道者,有时有什么问题就让好友代劳,或不便时让朋友代为管理,对于这些,作为我本人来说,感谢朋友们的支持和帮助!对于朋友们的看法,只要不是人身攻击帖,作为版主时一般不过多过问。


       而作为某发的关于《救援队是义务的吗》的质疑贴,应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作为其他网友什么“螃蟹”“疯狗”等谩骂,不敢苟同,根据中国冬泳网网规进行了及时清理,但是对于本专区所有议论之声,作为“鱼王”不是向版主及我区协会沟通,违反网规发表什么“选举”一贴,我们协会对此发表了反对声明,某版主置若罔闻,通过救援队员违规选举,网络管理员偷偷去掉我专区版主一职,至今网络管理员没有就此事向我以及我们协会发出道歉声音!我们期待“中国冬泳网”能够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网友的发帖,更能依据网规完善进行各项事件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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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7-23 19: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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