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常乐杯冬泳人游泳 比 赛 规 程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冬泳活动更好地开展,提高冬泳锻炼热情和技术水平,扩大冬泳的参与度,特举办“绵阳市常乐杯冬泳人游泳比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绵阳市冬泳协会
# w0 |/ H0 L5 |, W 承办单位:四川常乐足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三水厂游泳池 绵阳市常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四川爱达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竞赛日期:2010年4月24日(星期六)14:00-17.00 竞赛地点:三水厂游泳池 三、参赛资格 1、冬泳协会注册会员,不接受专业运动员参赛。 2、中老年组:50岁以上(1960年4月23日前出生); 中青年组:49岁以下(1960年4月24日后出生)。 3、每名参赛选手限报一个单项。 6 \* H3 s+ Z2 A% M" O
4、参赛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1)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的(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 2)由他人顶替参赛的; 3)不符合参赛年龄的。 四、竞赛项目 1、4×50米男女混合趣味接力; 参赛人员:三男一女; 2、女子50米蛙泳。A、中青年组;B 、中老年组; 3、男子100米蛙泳比赛。A、男子青年组 B、男子中老年组; 4、女子50米自由泳比赛。A、中青年组;B 、中老年组; 5、男子100米自由泳比赛。A、中青年组 B、中老年组; 6、水中抢物。全体参加活动人员。 五、竞赛规则 ' R3 y8 d1 V* I1 [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六、奖励及奖品 1、除水中抢物品比赛外,每组别奖励前三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各片区冬泳队的负责人作为领队,要积极协助及配合组委会安排的各项活动。 本次比赛活动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