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672|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某义务救援队真的是“义务”救援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2-7 1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队某人,打着110义务救援的旗帜,为显示的自己的形象,把110排斥开来,美其名曰拉赞助数万元,供自己消费,一次次宴请“队员”为其呐喊助威,成立宣传队等,唯恐天下不知其办了好事!并踢开睢县自行接待泳友,忽悠大家,致使冬泳网吹鼓手什么蛙、娃等为其大肆吹鼓投票,并招待省市电视台为其吹鼓(为让省台拍录宣传,在大酒店招待两天),以利己之便利,为评什么市个人十佳、省个人十佳等等。致使老义务队员纷纷退出,又拉拢一些不明真相,从未参加过救援的冬泳队员加入其中,这样的人做的救援(打捞)是真正“义务”的吗?
            
2#
发表于 2010-2-7 14:16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意思,自己加不上救援队就攻击别人,吃不上葡萄就说葡萄酸,怎么不从自己身上找毛病,别人为什么不要你,有本事不要穿马甲,站出来正大光明的理论才是正人君子。救援队的所作所为商丘人知道河南人知道,全国人民都知道,不是末一个人说的,大家的眼睛是亮的,事实会证明一切的。

[ 本帖最后由 玉珊瑚 于 2010-2-7 14:2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0-2-7 14:36 | 只看该作者
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的队员们(包括现在已经退出的老队员们)的事迹是几年来一桩桩一件件脚踏实地干出来的,而不是凭空吹出来的。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得到社会各界共同认可的。他们所得到的荣誉是对他们付出的最好的回报。是弘扬无私奉献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这里,我们再一次向商丘所有参加过义务救援的勇士们(包括现在已经退出的老队员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给予他们以坚决的支持与大力的宣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2-7 15:11 | 只看该作者
弄不懂楼主是什么意思,人人爱戴,人人尊敬的人,在你眼里怎么成了那种人,不要自身有病也怀疑他人也有病,自己不喜欢的并不能代表别人也不喜欢,还是相信大多数相信事实吧!

[ 本帖最后由 水上飞1 于 2010-2-7 17:0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2-7 16:56 | 只看该作者
我坚信:
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2-7 17:02 | 只看该作者
    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是一个英雄的集体,一茬茬队员的不懈奋斗换来了大家的认可、政府的重视、今天的辉煌。当初它没有形成这样大的影响时,救援队员是默默无闻的奉献者,这其中也有你和他的功劳和付出,相信大家也不会忘记这些无名英雄们!而今网络这么发达,媒体这么快捷,照相机这么普及,救援行动也不应该再默默无闻,宣传英雄、营造正气、呼唤爱心也是我们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我理解这位老队员的言辞过激,也可能对某些事有误会,同时也希望这位泳友正确看待现实,坚信救援队的行动没有错!
    最后我想再一次向商丘所有参加过义务救援的勇士们(包括现在已经退出的老队员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2-7 17:28 | 只看该作者
我坚信:
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2-7 19:04 | 只看该作者
我坚信:
        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0-2-7 23:08 | 只看该作者
   毛版主说得好 ,我们商丘冬泳人不仅仅义务救援队,商丘所有冬泳、游泳爱好者救援都是义务的!不仅是现在,即使在最早没有成立冬泳、游泳协会以前亦是如此!!!
这是我们商丘人的传统美德啊,

       蓝背鲸鲨把这些热心善良的冬泳人组织起来,有组织有计划的去救人,去宣传。是 好事,现在他们是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有规范的精干队伍,这是我们商丘人的骄傲呀。
    对于有些人对救援队的不恰当的指责,我们是坚决反对的!因为救援队的事迹是 我们商丘冬泳人新老队员几年来无私奉献的结果,而不是靠吹出来的!这种做法只能是给冬泳人丢脸面!我们也坚信蓝背鲸鲨和他的弟兄们会经得起考验的,因为商丘人民站在他们这一边,会永远支持他们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2-8 06:4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也许是不了解情况,你发这样的贴子有情可原,因为你看到的是扭曲的事实;如果你了解情况,发这样的贴子,就可能是下列情况:

(1)您晚饭之余,漫步路边人行道,一不小心掉到了阴沟里,被熏晕过去了......
(2)您劳累一天,又想到了家里的驴还没有喂,可您是在太困了,就在驴棚里睡着了......
(3)有一天下大雨,实在太大了,您出门时忘带雨伞了.......
(4)您工作之余,公休假期,想看看祖国的西南,飞抵西双版纳,欣欣然旅游观光,不幸遇到了象群向您走来......

[ 本帖最后由 峰泳 于 2010-2-8 06:4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2-8 07:08 | 只看该作者
峰泳!您太幽默啦!哈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2-8 0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峰泳 的帖子

你的高见实在让我佩服,高见!高见!我硬挺你!

[ 本帖最后由 水上飞1 于 2010-2-8 07:3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2-8 09:51 | 只看该作者
我坚信:
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2-8 13:45 | 只看该作者
我坚信:
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 本帖最后由 豫商玫瑰 于 2010-2-8 13:5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2-8 13:56 | 只看该作者
一心一意搞冬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2-9 09: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珊瑚 于 2010-2-7 14:16 发表
什么意思,自己加不上救援队就攻击别人,吃不上葡萄就说葡萄酸,怎么不从自己身上找毛病,别人为什么不要你,有本事不要穿马甲,站出来正大光明的理论才是正人君子。救援队的所作所为商丘人知道河南人知道,全国人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2-9 11:25 |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楼主,我作为一名商丘专区的版主本着对网民负责的态度,对你的指责做了初步的调查:
     1 你说某队某人,打着110义务救援的旗帜,为显示的自己的形象,把110排斥开来,无疑是指蓝背鲸鲨,据我了解每次救援任务都是110通知的,所以这一条不能成立。

    2 美其名曰拉赞助数万元,这个倒是事实。不过这只能说明他的 能力,况且蓝背鲸鲨根本不经手这些钱,是赞助单位自己掌管买些救援队所需用品,支援救援队,所以,供自己消费这一说更是捕风捉影。
     3 一次次宴请“队员”这个也是事实,是因为队员们在完成了救援任务,身心疲惫的时候,队长感动和心疼,不忍心在让队员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家吃饭,就宴请大家吃顿便饭,况且有的时候是队员自己拿钱吃饭。难道这也有错吗?
    4为其呐喊助威,成立宣传队等,这也是事实。宣传这些是好事,宣传与人向善有什么不好?再说宣传的是大家,是队员,他自己没有夸过自己一句,上冬网的人都能证明的,
    5踢开睢县自行接待泳友,这一条我和毛版主都可以证明是不对的。在文化节前,鱼王打电话让我们与郑州都做好中转的接待工作。蓝背鲸鲨接到任务后不敢怠慢,召集了六部车全天候的在车站等候接送全国的网友,并自己拿出几千块招待大家,这对一个工薪族来说是相当困难的,没有一个博大的胸怀,仁爱之心能做到吗?
    6对于致使老义务队员纷纷退出,又拉拢一些不明真相从未参加过救援的冬泳队员加入其中,这种说法更是不恰当。至于个别人有意见那是非常正常的,如果没有极个别人反对,那他就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神了。
    7 为评什么市个人十佳、省个人十佳等等。有付出就有回报,这是他应该得到的,他的为人在冬泳界是响当当的,也可以说是一呼百应的 ,如果你不服,可以自己拉个队伍,看有几个人跟你。
    8 这一桩一件件,都是有证可查的,如果说以前不太了解你,对你还有一点点好感的话,那么这次你的表现就成了真正的过街老鼠。奉劝楼主不要再无中生有了,往我们商丘人脸上抹黑。你这样做商丘人民是不答应的。


[ 本帖最后由 海上花 于 2010-2-9 11:2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2-9 14: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冬网指导员 于 2010-2-7 14:36 发表
商丘水上义务救援队的队员们(包括现在已经退出的老队员们)的事迹是几年来一桩桩一件件脚踏实地干出来的,而不是凭空吹出来的。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得到社会各界共同认可的。他们所得到的荣誉是对他们付出的最好的 ...

商丘水上救援队的同志们都是好样的,只是个别人别有用心利用队员的热心以达到个人虚荣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010-2-9 14: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峰泳 于 2010-2-8 06:45 发表
楼主也许是不了解情况,你发这样的贴子有情可原,因为你看到的是扭曲的事实;如果你了解情况,发这样的贴子,就可能是下列情况:

(1)您晚饭之余,漫步路边人行道,一不小心掉到了阴沟里,被熏晕过去了......
( ...

不要发表个人人身攻击性质的文章!实事求是,就事论事,你敢说某人不是别有用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0-2-9 18:3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有证据可以摆出来让大家评判一下,我作为义务救援队的一员,我自认为比你更有发言权,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无愧于义务二字。至于你说个别人利用大家达到个人虚荣,就更不对了,俗话说的好:“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你只看到车头风光了,车头披荆斩棘,顶风前进的时候你却忽视了。

请问楼主:你这样的做难道就没有别的目的吗?!其实,你、我、大家都非常明白......

也许你委屈,也许你不服。但是,这正是做人的差距!!!

[ 本帖最后由 山谷 于 2010-2-9 19:0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4 03:19 , Processed in 0.086665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