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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水上救助队呼唤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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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呼唤救助

) l. h  F) r* o2 u$ n
(20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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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作为国内首支义务搜救队,赵振杰和他的队员们在组建洛阳水上搜救队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先后义务水下搜救56次,成功营救17人次。但作为一群普通市民首创的义务服务形式,搜救队既没有合法的地位,又缺乏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致使很多情况下的搜救工作成为“搜尸”工作。而队员们搜救知识的不完善和搜救设备的缺乏,则让这群热血青年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水上义务搜救队成立     今年38岁的赵振杰是洛阳市关林服装批发市场上一名成功的商人,也是一位冬泳爱好者。凭借勤奋和努力,他的生活过得殷实而又消闲,但是在今年,他的这种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做生意,赵振杰长年累月频繁来往于洛河南北,常常看到有人落水的场面。2005年2月28日下午,途经洛阳桥的赵振杰再次看到桥西侧慢车道围满了路人,挤过去一看,一男子正在桥西侧水面上挣扎。     赵振杰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跳进了冰冷的河水中。那位男子被他救上了岸,但因在水中时间太长,终究没能被抢救过来。“回到家后,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个逝去的生命,对此耿耿于怀。”这场面深深刺痛了赵振杰,他想,自己是一个冬泳爱好者,如果能够利用自身条件,把冬泳爱好者组织起来,发挥优势和警方配合在水上救人,那么,将会有不少溺水者因为他们的存在而重获生命,岂不解决了一个社会问题?很快,一份简短的倡议书贴到了洛阳市多个游泳池的墙上: 勇敢的冬泳朋友们:     你们好,我是你们中的一员。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冬泳朋友中应该有人站出来成立“水上义务搜救志愿者”这样一支队伍。我们的口号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救助他人的生命。这些事情我们能做,因为我们敢!……     结尾处,赵振杰连用了4个敢:“我们敢!敢!敢!敢!”     “令我欣慰的是,倡议发出后,很快就有十几位冬泳好手和我联系,大伙儿一议,事就成了。”谈起筹建过程,赵振杰非常自豪。与此同时,他们也得到了洛阳市110报警台的宝贵支持,“110”同意在接到有人落水的报警电话后,在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人员的同时也告知赵振杰们。倡议发出不到1个月,水上义务搜救队顺利组建。在赵振杰拿出的初期人员花名册上,记者看到在这群平均年龄40岁左右的队员中,有经商的,有工人,有知识分子,也有企业干部、法官等,年龄最大的是55岁的任中信,最小的是31岁的张保健。     考虑到该组织的危险性和义务性,赵振杰要求自愿入队的队员都必须郑重签订一份协议:“队员要对救助活动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并对搜救行为中出现的伤亡自负责任;队员的通讯费及交通费自理;不得以各种理由向被救助方索要费用……”          搜救队成员们接到信息,快速反应     生命档案里的悲喜历程     4月21日19时10分,义务搜救队第一次出现场。那天,赵振杰得到洛阳市110报警台通知:一名女子欲在洛浦公园彩虹桥上跳河自杀。接到消息,数名队员撂下手边的事,和民警同时赶到现场。他们看到,欲跳河的女子仍在生与死的边缘犹豫。抓住空隙,搜救队员与警方紧密合作,苦苦劝说,成功劝阻了这起跳河自杀事件。初战告捷,搜救队的价值立即凸显出来,队员们欢呼雀跃。自此,他们迅捷而矫健的身影频频闪现在当地市民与媒体眼前,不到半年时间,便出现场56次,成功挽救了17人(次)的生命。     在赵振杰随身携带的记事本上,记者目睹了这样一些记录:4月24日20时24分,一名老先生因家庭琐事跳渠。四五分钟内,七八名队员赶到,老先生被打捞上来。     5月22日10时22分,洛河牡丹桥段,救起一名17岁女子。6月3日16时05分,洛阳桥附近,救起一女子。6月9日12时56分,洛阳桥西,救起一名男子。     ……     在这些枯燥的数字背后,隐藏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诠释的是义务搜救的深刻含义。     4月27日,洛阳市中州渠解放桥西,一名14岁的女生不慎掉入渠中,为了搜救,12名队员手拉手,趟着尚有1米多深的渠水,穿越850多米的涵洞,在水中搜索了两遍,大部分队员的腿和脚被渠里的玻璃、铁丝扎伤。他们的壮举感动了围观的市民,一位老太太颤巍巍从家里拿出4双布鞋,心疼地让受伤严重的队员赶快穿上。     表情一贯严肃的副队长何延森也动情地讲述了一件最难忘的救助。     7月8日,宜阳寻村镇下河头村两名初中生落水,村民在湍急的河流中打捞了一天,没有任何成效,万般无奈之际,绝望的家属向搜救队紧急求援。那天,正值搜救队员解建军父亲的寿辰。当日11时许,正在酒店准备寿宴的解建军接到电话,二话不说,给父亲敬了杯酒,就往出事地点赶。队员张保健接到电话时,正在偃师老家照顾生完孩子刚刚4天的妻子,听到求援,张保健毫不犹豫地赶到洛阳。队员刘和平连续几天发高烧,但他坚决要求到宜阳,到达出事地点后坚持下水。几次潜水、出水,上到岸上,刘和平几乎虚脱……最终,当溺水儿童被托上岸时,两岸密密麻麻站立的群众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有人高呼:洛阳的搜救队中不中啊?群众齐声应答:中!听到这声“中”字,许多队员眼眶一热。     掌声背后留下几许孤独     一位搜救队员告诉记者,每次搜救结束后,他们都会自觉地立即离开现场,落水者家属和新闻记者到来时,往往见不到他们。一来,他们把人救上来,任务就算完成了,没有必要呆在那里让人感谢;二来,一旦人救不活,那痛哭流涕的场面实在让人揪心,这对队员的情感是一种折磨。     更多的时候,这种孤独来自身边。最常遇到的是有人问:你们救一个人能挣多少钱?一次,一位队员救人时被划伤,被紧急送到一家诊所包扎。因为没带钱,诊所的人硬是让搜救队员你10块他20块地凑够了钱才离去。一位队员说,我们根本没有让人家免费的想法,可这边急着救人,那边急着要钱,你说我们心里啥滋味。也有部分溺水者家属不理解搜救队员。一位队员说,溺水者只要有百分之一的生还希望,我们就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可在确知溺水者已没有生还可能,我们又尽力救助的前提下,有些家属硬是逼着我们再次下水。     公益组织考验社会智慧     “5月份的时候,我们去救人时,一位队员脚被划伤,缝了六七针,前后花了300多元钱,刚好这个队员也是个下岗职工,家里也没多少钱,当时就有人提出,既然咱是为社会做奉献,治疗费和到现场打车的钱能否由社会承担?”成员何延森说,围绕这个问题,队员们中间争议也很大,有的觉得无论如何别拿钱,一拿钱就变味了,不论拿了多少钱,只要你拿了,你就有义务给人家服务,也有队员提出,既然是义务救援,就应该自己承担,真有困难,队伍内部大家发扬互助精神,但不能向社会伸手。     “当时老赵我们都认为,组建这支队伍的初衷就不是为了挣钱啊什么的,我们是想延续一种精神,本来大家都是冬泳爱好者,下河游泳对我们大家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一直到现在,何延森都认为他们做的不过是换了个游泳的方式。
. I3 J4 X1 H8 x  a# [6 L关于资金的来源,也曾有人先后提出了多种建议。在得知义务搜救队的这一行为后,洛阳师范学院的社会学学者安锋曾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希望能通过民间赞助或者是政府直接投入的形式来为这支队伍输入“血液”。
    安锋认为,任何公益组织的生存,都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例如安全保护费用、保险费用、医疗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并且这种保障也是正常的,是客观现实,是公益组织生存的基本条件。安锋曾经建议赵振杰等人与政府协调这件事,争取政府的支持。     但赵振杰等人最终还是没有采纳,自己补贴交通费、医药费和通讯费等费用仍然是搜救队伍惟一的经费来源。在该不该拿与不拿别人资助的钱财的问题上,赵振杰等人也陷入了困惑。“也想过让社会来资助点,但就怕万一开了这个口,队伍变了性质,就不那么高尚了,现在都有人说我们做这个肯定是拿了什么好处,要是真拿了钱,可不就被别人给说中了,以后大家的脸面还往哪儿搁?”拿还是不拿,在赵振杰等人看来却成了两难,“拿了队伍变性了,不拿队伍没法生存了。你说我们咋办?”制约这支队伍的除了一直解不开的困惑疙瘩外,还有队员的生命无法保障。     搜救队员生命缺乏保障     在洛阳采访时,记者了解到的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义务搜救队所实施的营救,几乎是在没有其他防护措施的状况下开展的,“如果有的话,也就是有限的勇气和热情了。”当地一位曾亲眼目睹赵振杰救人的市民告诉记者,他曾在今年4月亲眼见到赵振杰一到事发现场,脱下衣服就往10多米深的水里跳的情景,“当时落水的那个人喝醉了酒,见东西就抓,河里就赵振杰一个人,万一那个人搂住赵振杰不放,让他没法游泳,没准赵振杰就得被拖死。”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赵振杰也确实有些后怕,“当时没想那么多,说跳下去就跳下去了。”     已经做了父亲的赵振杰上有老,下有小,而他家中惟一的生活来源就是赵振杰开的一个服装店铺,如果可以假设的话,万一遭遇不幸,带给这个家庭的灾难也将是毁灭性的。不仅赵振杰如此,义务搜救队的30多名成员都正在面临这一无法回避的问题。     8月24日下午,赵振杰从随身携带的手提袋里掏出的“入队协议”上清楚地注明:队员要对救助活动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并对搜救活动的行为出现的伤亡,自负责任。“从入队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清楚地讲明了这一点。”赵振杰告诉记者。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苏东戈认为,水上义务搜救队是一个新鲜事物,对其行为及其与政府的关系,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引发争议是理所当然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的争论正是民间自发组织代替政府部分职能引发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能不够健全所致。     苏东戈同时提出,水上义务搜救队的行为是一种公益行为,从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保障,全社会都从其行动中受益,社会理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河南大学的社会学教授马树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义务搜救队其实是众多民间组织的一个缩影,他所遭遇到的问题也是社会在转型时期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民间公益组织的出现,不仅是对政府的补充,更是社会的一种需求,这种高尚行为应该大力提倡。     (此稿采访过程中得到《洛阳晚报》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面对诸多困惑 依然不言放弃     救助队员今日做客本报,下午3:30至4:30接听本报热线65582045     % w1 R$ h+ t1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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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2:25 | 只看该作者
(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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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队员今日做客本报,下午3:30至4:30接听本报热线65582045 ( `% J- s! C: n  ]
    虽然面对诸多的困惑和困难,赵振杰等人仍没有放弃的意思,而支撑他们这样长久坚持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赵振杰和何延森等人一直都认为,他们所做的只是举手之劳,“我们不过是在利用自己的长处做点我们力所能及的事而已,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宣扬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何延森反复向记者强调这一点,也许,他真的担心别人会误会他们搜救队的意图,社会的压力,让即便想多做点好事的人也要反复地解释自己的初衷,何延森内心感到有些苦痛。     作为普通的工人,他们为什么会在看到有人落水时,毫不犹豫地放下手头用来养家糊口的工作,毫不犹豫地从十多米高的桥头跃入深水,即便是寒冷的冬天,难道仅仅是他们自己所说的“只是举手之劳”?     作为正在为自己工作发愁的下岗职工,他们又为什么要拿出本来就不多的家庭积蓄,来自费地从事这项没有任何报酬而且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义务工作?     要知道,他们只是我们在大街上行色匆匆的路人中的一个。在这平凡的灵魂的背后,到底蕴含着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今天下午3:30至4:30,本报记者特邀赵振杰及其队员,做客本报爱心传递热线0371——65582045,和您一起去触摸他们令人震撼的灵魂,欢迎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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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2:25 | 只看该作者
洛阳水上义务救助队为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40周年组织泳友畅游洛河图片4 W/ h0 ^% a9 _$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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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2: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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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名分缺资金 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呼唤救助(组图)
时间:2005-08-25 07:33:19  来源: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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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报业网讯生命档案里的悲喜历程" f$ \2 p6 ^6 T: S3 u2 ~7 I
  4月21日19时10分,义务搜救队第一次出现场。那天,赵振杰得到洛阳市110报警台通知:一名女子欲在洛浦公园彩虹桥上跳河自杀。接到消息,数名队员撂下手边的事,和民警同时赶到现场。他们看到,欲跳河的女子仍在生与死的边缘犹豫。抓住空隙,搜救队员与警方紧密合作,苦苦劝说,成功劝阻了这起跳河自杀事件。初战告捷,搜救队的价值立即凸显出来,队员们欢呼雀跃。自此,他们迅捷而矫健的身影频频闪现在当地市民与媒体眼前,不到半年时间,便出现场56次,成功挽救了17人(次)的生命。5 |  O5 }( C+ a0 T- _& u5 B
  在赵振杰随身携带的记事本上,记者目睹了这样一些记录:4月24日20时24分,一名老先生因家庭琐事跳渠。四五分钟内,七八名队员赶到,老先生被打捞上来。
# n0 K2 L0 C* F  5月22日10时22分,洛河牡丹桥段,救起一名17岁女子。6月3日16时05分,洛阳桥附近,救起一女子。6月9日12时56分,洛阳桥西,救起一名男子。0 a& J4 G) L/ [" a! W
  ……
! c/ t( D7 N6 _7 ~  在这些枯燥的数字背后,隐藏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诠释的是义务搜救的深刻含义。# F6 P+ ]2 ]. E5 X! ~' H
  4月27日,洛阳市中州渠解放桥西,一名14岁的女生不慎掉入渠中,为了搜救,12名队员手拉手,趟着尚有1米多深的渠水,穿越850多米的涵洞,在水中搜索了两遍,大部分队员的腿和脚被渠里的玻璃、铁丝扎伤。他们的壮举感动了围观的市民,一位老太太颤巍巍从家里拿出4双布鞋,心疼地让受伤严重的队员赶快穿上。4 o  u: ]; H4 Z) Z3 r+ Y
  表情一贯严肃的副队长何延森也动情地讲述了一件最难忘的救助。
8 i" U* D+ I$ b6 ^: }; B- g2 h0 V  7月8日,宜阳寻村镇下河头村两名初中生落水,村民在湍急的河流中打捞了一天,没有任何成效,万般无奈之际,绝望的家属向搜救队紧急求援。那天,正值搜救队员解建军父亲的寿辰。当日11时许,正在酒店准备寿宴的解建军接到电话,二话不说,给父亲敬了杯酒,就往出事地点赶。队员张保健接到电话时,正在偃师老家照顾生完孩子刚刚4天的妻子,听到求援,张保健毫不犹豫地赶到洛阳。队员刘和平连续几天发高烧,但他坚决要求到宜阳,到达出事地点后坚持下水。几次潜水、出水,上到岸上,刘和平几乎虚脱……最终,当溺水儿童被托上岸时,两岸密密麻麻站立的群众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有人高呼:洛阳的搜救队中不中啊?群众齐声应答:中!听到这声“中”字,许多队员眼眶一热。
1 M' W& z  q; K, `6 I/ }  掌声背后留下几许孤独
( I3 h+ _3 o- p4 X  一位搜救队员告诉记者,每次搜救结束后,他们都会自觉地立即离开现场,落水者家属和新闻记者到来时,往往见不到他们。一来,他们把人救上来,任务就算完成了,没有必要呆在那里让人感谢;二来,一旦人救不活,那痛哭流涕的场面实在让人揪心,这对队员的情感是一种折磨。& B. ?; u; K, J9 N3 \" d
  更多的时候,这种孤独来自身边。最常遇到的是有人问:你们救一个人能挣多少钱?一次,一位队员救人时被划伤,被紧急送到一家诊所包扎。因为没带钱,诊所的人硬是让搜救队员你10块他20块地凑够了钱才离去。一位队员说,我们根本没有让人家免费的想法,可这边急着救人,那边急着要钱,你说我们心里啥滋味。也有部分溺水者家属不理解搜救队员。一位队员说,溺水者只要有百分之一的生还希望,我们就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可在确知溺水者已没有生还可能,我们又尽力救助的前提下,有些家属硬是逼着我们再次下水。9 e1 O& h# N( V1 Y/ O1 ?: `
  公益组织考验社会智慧/ ~$ Y4 c6 q7 e/ `
  “5月份的时候,我们去救人时,一位队员脚被划伤,缝了六七针,前后花了300多元钱,刚好这个队员也是个下岗职工,家里也没多少钱,当时就有人提出,既然咱是为社会做奉献,治疗费和到现场打车的钱能否由社会承担?”成员何延森说,围绕这个问题,队员们中间争议也很大,有的觉得无论如何别拿钱,一拿钱就变味了,不论拿了多少钱,只要你拿了,你就有义务给人家服务,也有队员提出,既然是义务救援,就应该自己承担,真有困难,队伍内部大家发扬互助精神,但不能向社会伸手。
5 l$ Q& E7 C2 `& l; ~  “当时老赵我们都认为,组建这支队伍的初衷就不是为了挣钱啊什么的,我们是想延续一种精神,本来大家都是冬泳爱好者,下河游泳对我们大家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一直到现在,何延森都认为他们做的不过是换了个游泳的方式。" B6 Q% `+ P- C2 h9 F) N; `, @/ C6 `/ \
  关于资金的来源,也曾有人先后提出了多种建议。在得知义务搜救队的这一行为后,洛阳师范学院的社会学学者安锋曾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希望能通过民间赞助或者是政府直接投入的形式来为这支队伍输入“血液”。
, _" d" H  X9 _* ], q  u, G  安锋认为,任何公益组织的生存,都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例如安全保护费用、保险费用、医疗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并且这种保障也是正常的,是客观现实,是公益组织生存的基本条件。安锋曾经建议赵振杰等人与政府协调这件事,争取政府的支持。; _5 f' _# Y- k/ |/ U% k
  但赵振杰等人最终还是没有采纳,自己补贴交通费、医药费和通讯费等费用仍然是搜救队伍惟一的经费来源。在该不该拿与不拿别人资助的钱财的问题上,赵振杰等人也陷入了困惑。“也想过让社会来资助点,但就怕万一开了这个口,队伍变了性质,就不那么高尚了,现在都有人说我们做这个肯定是拿了什么好处,要是真拿了钱,可不就被别人给说中了,以后大家的脸面还往哪儿搁?”拿还是不拿,在赵振杰等人看来却成了两难,“拿了队伍变性了,不拿队伍没法生存了。你说我们咋办?”制约这支队伍的除了一直解不开的困惑疙瘩外,还有队员的生命无法保障。5 ^( @! Z& L+ T1 l+ Y
  
搜救队员生命缺乏保障" Y+ @. V4 m2 E0 F/ x- t
  在洛阳采访时,记者了解到的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义务搜救队所实施的营救,几乎是在没有其他防护措施的状况下开展的,“如果有的话,也就是有限的勇气和热情了。”当地一位曾亲眼目睹赵振杰救人的市民告诉记者,他曾在今年4月亲眼见到赵振杰一到事发现场,脱下衣服就往10多米深的水里跳的情景,“当时落水的那个人喝醉了酒,见东西就抓,河里就赵振杰一个人,万一那个人搂住赵振杰不放,让他没法游泳,没准赵振杰就得被拖死。”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赵振杰也确实有些后怕,“当时没想那么多,说跳下去就跳下去了。”8 I3 M2 f+ a9 k& w
  已经做了父亲的赵振杰上有老,下有小,而他家中惟一的生活来源就是赵振杰开的一个服装店铺,如果可以假设的话,万一遭遇不幸,带给这个家庭的灾难也将是毁灭性的。不仅赵振杰如此,义务搜救队的30多名成员都正在面临这一无法回避的问题。
1 O; b, R" c" z) S/ k+ L  8月24日下午,赵振杰从随身携带的手提袋里掏出的“入队协议”上清楚地注明:队员要对救助活动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并对搜救活动的行为出现的伤亡,自负责任。“从入队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清楚地讲明了这一点。”赵振杰告诉记者。
0 E" y; B$ M/ A" l( f. C8 ?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苏东戈认为,水上义务搜救队是一个新鲜事物,对其行为及其与政府的关系,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引发争议是理所当然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的争论正是民间自发组织代替政府部分职能引发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能不够健全所致。2 w8 p4 G  W  X! x3 y
  苏东戈同时提出,水上义务搜救队的行为是一种公益行为,从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保障,全社会都从其行动中受益,社会理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W3 Q3 T. n9 L' Q% w) @
  河南大学的社会学教授马树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义务搜救队其实是众多民间组织的一个缩影,他所遭遇到的问题也是社会在转型时期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民间公益组织的出现,不仅是对政府的补充,更是社会的一种需求,这种高尚行为应该大力提倡。(此稿采访过程中得到《洛阳晚报》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w" m; \" i3 y2 \9 [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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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2: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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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报业网讯
搜救队成员们接到信息,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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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出溺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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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作为国内首支义务搜救队,赵振杰和他的队员们在组建洛阳水上搜救队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先后义务水下搜救56次,成功营救17人次。但作为一群普通市民首创的义务服务形式,搜救队既没有合法的地位,又缺乏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致使很多情况下的搜救工作成为“搜尸”工作。而队员们搜救知识的不完善和搜救设备的缺乏,则让这群热血青年随时都有生命危险……7 c' a% Z2 v& N* k
  
水上义务搜救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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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8岁的赵振杰是洛阳市关林服装批发市场上一名成功的商人,也是一位冬泳爱好者。凭借勤奋和努力,他的生活过得殷实而又消闲,但是在今年,他的这种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做生意,赵振杰长年累月频繁来往于洛河南北,常常看到有人落水的场面。2005年2月28日下午,途经洛阳桥的赵振杰再次看到桥西侧慢车道围满了路人,挤过去一看,一男子正在桥西侧水面上挣扎。6 J* x% H8 ]5 `0 ^6 {; d$ C% r+ Y
  赵振杰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跳进了冰冷的河水中。那位男子被他救上了岸,但因在水中时间太长,终究没能被抢救过来。“回到家后,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个逝去的生命,对此耿耿于怀。”这场面深深刺痛了赵振杰,他想,自己是一个冬泳爱好者,如果能够利用自身条件,把冬泳爱好者组织起来,发挥优势和警方配合在水上救人,那么,将会有不少溺水者因为他们的存在而重获生命,岂不解决了一个社会问题?很快,一份简短的倡议书贴到了洛阳市多个游泳池的墙上:! t8 j+ w6 G( @
  
勇敢的冬泳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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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处,赵振杰连用了4个敢:“我们敢!敢!敢!敢!”6 Q% {, S: u1 U0 n
  “令我欣慰的是,倡议发出后,很快就有十几位冬泳好手和我联系,大伙儿一议,事就成了。”谈起筹建过程,赵振杰非常自豪。与此同时,他们也得到了洛阳市110报警台的宝贵支持,“110”同意在接到有人落水的报警电话后,在第一时间告知相关人员的同时也告知赵振杰们。倡议发出不到1个月,水上义务搜救队顺利组建。在赵振杰拿出的初期人员花名册上,记者看到在这群平均年龄40岁左右的队员中,有经商的,有工人,有知识分子,也有企业干部、法官等,年龄最大的是55岁的任中信,最小的是31岁的张保健。/ b4 W  A) b  ]5 m) x
  考虑到该组织的危险性和义务性,赵振杰要求自愿入队的队员都必须郑重签订一份协议:“队员要对救助活动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并对搜救行为中出现的伤亡自负责任;队员的通讯费及交通费自理;不得以各种理由向被救助方索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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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报业网讯生命档案里的悲喜历程6 U$ u5 N2 E6 R& z  V. y6 R
  4月21日19时10分,义务搜救队第一次出现场。那天,赵振杰得到洛阳市110报警台通知:一名女子欲在洛浦公园彩虹桥上跳河自杀。接到消息,数名队员撂下手边的事,和民警同时赶到现场。他们看到,欲跳河的女子仍在生与死的边缘犹豫。抓住空隙,搜救队员与警方紧密合作,苦苦劝说,成功劝阻了这起跳河自杀事件。初战告捷,搜救队的价值立即凸显出来,队员们欢呼雀跃。自此,他们迅捷而矫健的身影频频闪现在当地市民与媒体眼前,不到半年时间,便出现场56次,成功挽救了17人(次)的生命。! F" h# b' D8 L( L& m' J
  在赵振杰随身携带的记事本上,记者目睹了这样一些记录:4月24日20时24分,一名老先生因家庭琐事跳渠。四五分钟内,七八名队员赶到,老先生被打捞上来。
9 q4 m1 K3 U% U, z  5月22日10时22分,洛河牡丹桥段,救起一名17岁女子。6月3日16时05分,洛阳桥附近,救起一女子。6月9日12时56分,洛阳桥西,救起一名男子。3 B( d7 u, D3 I% P
  ……' I" L1 i' U0 N( U
  在这些枯燥的数字背后,隐藏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诠释的是义务搜救的深刻含义。  a! F" I2 x' b9 G1 J- n
  4月27日,洛阳市中州渠解放桥西,一名14岁的女生不慎掉入渠中,为了搜救,12名队员手拉手,趟着尚有1米多深的渠水,穿越850多米的涵洞,在水中搜索了两遍,大部分队员的腿和脚被渠里的玻璃、铁丝扎伤。他们的壮举感动了围观的市民,一位老太太颤巍巍从家里拿出4双布鞋,心疼地让受伤严重的队员赶快穿上。% s3 ~) V: I" {
  表情一贯严肃的副队长何延森也动情地讲述了一件最难忘的救助。
, M7 i* I* G* P. T; y6 v1 o4 b  7月8日,宜阳寻村镇下河头村两名初中生落水,村民在湍急的河流中打捞了一天,没有任何成效,万般无奈之际,绝望的家属向搜救队紧急求援。那天,正值搜救队员解建军父亲的寿辰。当日11时许,正在酒店准备寿宴的解建军接到电话,二话不说,给父亲敬了杯酒,就往出事地点赶。队员张保健接到电话时,正在偃师老家照顾生完孩子刚刚4天的妻子,听到求援,张保健毫不犹豫地赶到洛阳。队员刘和平连续几天发高烧,但他坚决要求到宜阳,到达出事地点后坚持下水。几次潜水、出水,上到岸上,刘和平几乎虚脱……最终,当溺水儿童被托上岸时,两岸密密麻麻站立的群众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有人高呼:洛阳的搜救队中不中啊?群众齐声应答:中!听到这声“中”字,许多队员眼眶一热。3 X3 H( m+ N, T
  掌声背后留下几许孤独9 Q& r# ?& d  f" }  M: y+ h. h
  一位搜救队员告诉记者,每次搜救结束后,他们都会自觉地立即离开现场,落水者家属和新闻记者到来时,往往见不到他们。一来,他们把人救上来,任务就算完成了,没有必要呆在那里让人感谢;二来,一旦人救不活,那痛哭流涕的场面实在让人揪心,这对队员的情感是一种折磨。
, {" B# m9 H  I1 E  更多的时候,这种孤独来自身边。最常遇到的是有人问:你们救一个人能挣多少钱?一次,一位队员救人时被划伤,被紧急送到一家诊所包扎。因为没带钱,诊所的人硬是让搜救队员你10块他20块地凑够了钱才离去。一位队员说,我们根本没有让人家免费的想法,可这边急着救人,那边急着要钱,你说我们心里啥滋味。也有部分溺水者家属不理解搜救队员。一位队员说,溺水者只要有百分之一的生还希望,我们就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可在确知溺水者已没有生还可能,我们又尽力救助的前提下,有些家属硬是逼着我们再次下水。% N, S5 p9 T# p4 E% }1 \, F, W
  公益组织考验社会智慧: }; ^1 w1 z; U6 ?/ Z' j3 F/ K
  “5月份的时候,我们去救人时,一位队员脚被划伤,缝了六七针,前后花了300多元钱,刚好这个队员也是个下岗职工,家里也没多少钱,当时就有人提出,既然咱是为社会做奉献,治疗费和到现场打车的钱能否由社会承担?”成员何延森说,围绕这个问题,队员们中间争议也很大,有的觉得无论如何别拿钱,一拿钱就变味了,不论拿了多少钱,只要你拿了,你就有义务给人家服务,也有队员提出,既然是义务救援,就应该自己承担,真有困难,队伍内部大家发扬互助精神,但不能向社会伸手。
: a! o* i; r  U+ l) @9 [- g% c3 B3 H  “当时老赵我们都认为,组建这支队伍的初衷就不是为了挣钱啊什么的,我们是想延续一种精神,本来大家都是冬泳爱好者,下河游泳对我们大家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一直到现在,何延森都认为他们做的不过是换了个游泳的方式。* \: {; }' L6 I, v. i/ N
  关于资金的来源,也曾有人先后提出了多种建议。在得知义务搜救队的这一行为后,洛阳师范学院的社会学学者安锋曾提出了这样的建议,希望能通过民间赞助或者是政府直接投入的形式来为这支队伍输入“血液”。
1 Z  J" X" L8 P# j4 ^  安锋认为,任何公益组织的生存,都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例如安全保护费用、保险费用、医疗费用、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并且这种保障也是正常的,是客观现实,是公益组织生存的基本条件。安锋曾经建议赵振杰等人与政府协调这件事,争取政府的支持。
* K) a# f+ o  F/ T" v, c4 u+ h' o. g  但赵振杰等人最终还是没有采纳,自己补贴交通费、医药费和通讯费等费用仍然是搜救队伍惟一的经费来源。在该不该拿与不拿别人资助的钱财的问题上,赵振杰等人也陷入了困惑。“也想过让社会来资助点,但就怕万一开了这个口,队伍变了性质,就不那么高尚了,现在都有人说我们做这个肯定是拿了什么好处,要是真拿了钱,可不就被别人给说中了,以后大家的脸面还往哪儿搁?”拿还是不拿,在赵振杰等人看来却成了两难,“拿了队伍变性了,不拿队伍没法生存了。你说我们咋办?”制约这支队伍的除了一直解不开的困惑疙瘩外,还有队员的生命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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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2:35 | 只看该作者
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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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k" h1 Q. K* K; i" G搜救队员生命缺乏保障8 {7 k( _/ [& ^- C/ N+ t
  在洛阳采访时,记者了解到的一个广为人知的事实是,义务搜救队所实施的营救,几乎是在没有其他防护措施的状况下开展的,“如果有的话,也就是有限的勇气和热情了。”当地一位曾亲眼目睹赵振杰救人的市民告诉记者,他曾在今年4月亲眼见到赵振杰一到事发现场,脱下衣服就往10多米深的水里跳的情景,“当时落水的那个人喝醉了酒,见东西就抓,河里就赵振杰一个人,万一那个人搂住赵振杰不放,让他没法游泳,没准赵振杰就得被拖死。”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赵振杰也确实有些后怕,“当时没想那么多,说跳下去就跳下去了。”
' m& I- }! D5 h5 o5 v; v  已经做了父亲的赵振杰上有老,下有小,而他家中惟一的生活来源就是赵振杰开的一个服装店铺,如果可以假设的话,万一遭遇不幸,带给这个家庭的灾难也将是毁灭性的。不仅赵振杰如此,义务搜救队的30多名成员都正在面临这一无法回避的问题。% Z* I0 }0 ]; \+ [( i
  8月24日下午,赵振杰从随身携带的手提袋里掏出的“入队协议”上清楚地注明:队员要对救助活动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并对搜救活动的行为出现的伤亡,自负责任。“从入队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清楚地讲明了这一点。”赵振杰告诉记者。% {/ }5 o+ V7 y8 i6 I
  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苏东戈认为,水上义务搜救队是一个新鲜事物,对其行为及其与政府的关系,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引发争议是理所当然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的争论正是民间自发组织代替政府部分职能引发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能不够健全所致。: o1 d: F# d2 ^; c* [# E( E/ |8 v
  苏东戈同时提出,水上义务搜救队的行为是一种公益行为,从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保障,全社会都从其行动中受益,社会理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8 f( E/ O3 A. t9 r( C- j; S. `* j  河南大学的社会学教授马树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义务搜救队其实是众多民间组织的一个缩影,他所遭遇到的问题也是社会在转型时期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民间公益组织的出现,不仅是对政府的补充,更是社会的一种需求,这种高尚行为应该大力提倡。(此稿采访过程中得到《洛阳晚报》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Z: }$ ]! {. N/ q
  面对诸多困惑依然不言放弃  Y( u; @2 H6 |6 w3 T5 J4 m' k
  救助队员今日做客本报,下午3:30至4:30接听本报热线65582045
# ~7 P2 t4 M( g+ o: m9 k  虽然面对诸多的困惑和困难,赵振杰等人仍没有放弃的意思,而支撑他们这样长久坚持的一个主要原因便是,赵振杰和何延森等人一直都认为,他们所做的只是举手之劳,“我们不过是在利用自己的长处做点我们力所能及的事而已,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宣扬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何延森反复向记者强调这一点,也许,他真的担心别人会误会他们搜救队的意图,社会的压力,让即便想多做点好事的人也要反复地解释自己的初衷,何延森内心感到有些苦痛。% X1 n0 d9 Y+ c" N) C4 j
  作为普通的工人,他们为什么会在看到有人落水时,毫不犹豫地放下手头用来养家糊口的工作,毫不犹豫地从十多米高的桥头跃入深水,即便是寒冷的冬天,难道仅仅是他们自己所说的“只是举手之劳”?
+ E# e6 O% L& v4 a  作为正在为自己工作发愁的下岗职工,他们又为什么要拿出本来就不多的家庭积蓄,来自费地从事这项没有任何报酬而且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义务工作?( j) z- P( p) C6 P6 u9 F8 P, _
  要知道,他们只是我们在大街上行色匆匆的路人中的一个。在这平凡的灵魂的背后,到底蕴含着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今天下午3:30至4:30,本报记者特邀赵振杰及其队员,做客本报爱心传递热线0371——65582045,和您一起去触摸他们令人震撼的灵魂,欢迎拨打。  □本报记者 王向前 马纪朝 通讯员 杜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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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2-2 05: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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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5: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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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2-2 05:39 | 只看该作者
太感人了!应该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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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2-2 06: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日不落 于 2009-12-2 05:39 发表 " Y# T+ s3 ~( `4 N. X( i# R1 q8 c
太感人了!应该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我想应该接受救援,这样才能长久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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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2-2 11: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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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28 10:17 | 只看该作者
        这支队伍是自发的,没有经济做后盾,很难成长壮大的。社会服务性质团体,应该有必要的经济来源。让人出力救人,不给回报也就算了,但不能让人家赔钱救人呀,政府及受益人应出资维持这支队伍的必要的救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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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28 18: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好多水上义务救助队伍都是自发的,他们大都没有经济来源,也得不到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想来也很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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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3-1 14:00 | 只看该作者
        救助者要多学习救助知识,救人者首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义务救人!8 Q% x; g! E( H' d2 L
        现在不主张舍己救人!# w7 W. `) E# u3 J$ U8 c
        义务救助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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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3-5 12: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浪101 于 2010-2-28 10:17 发表
2 }/ u9 c! ^9 f0 v, t1 i' ]6 v        这支队伍是自发的,没有经济做后盾,很难成长壮大的。社会服务性质团体,应该有必要的经济来源。让人出力救人,不给回报也就算了,但不能让人家赔钱救人呀,政府及受益人应出资维持这支队伍的必要的救人经费 ...

# g4 }" b7 _1 b: a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一个公益组织应如何生存下去的问题。不是有没有精神的问题,而是如何运作的问题!一个电池,要想能多次放电,就必须要充电!人——一是要有精神,二是要吃五谷杂粮!这有个补充能量的问题!如果你自己的生存已成问题,那你如何不停的奉献!己不存,何以助人!有了社会赞助和经济支持不是能更多更好的做事吗?“怕别人说为了钱!”人不是为别人而活着!我们的目的是救得了人,能够持续的救人!能够救更多的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刀”可以杀人,亦可救人。“钱”亦可害人,亦可助人。一个公益组织要生存,就必须溶入社会,与社会共呼吸,吸纳社会的各种资源奉献给社会美丽之花!不能做曲高和寡的理想主义和精神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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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3-6 11:0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自己的生存已成问题,那你如何奉献!己不存,何以助人。现在不主张舍己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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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04:2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学,我现在开始忽然喜欢上马甲了,马甲是最能把帖子炒火的,时间长了,您就会喜欢这里,因为至少我喜欢你。欢迎您经常发表意见,我喜欢挑战的意见和见解。
! s; P' h; {) \7 |6 g. Y! f看来您还是懂得一些救生原则的,舍己救人是英雄行为,保己救人是明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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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3-7 14:18 | 只看该作者
        “舍己救人是英雄行为,保己救人是明智的行为!”
6 x( m" i# z8 Y+ F        希望救生人员都当明智的活人,不当死后的英雄!2 H" k* z  I+ l/ p4 T
       平时多学习和掌握自救和救人知识!保住自己性命救活他人!不要逞强蛮干,救不了别人又把自己的性命搭上!# P+ Q+ [* X  B4 z8 i4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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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3-9 07:52 | 只看该作者
“舍己救人是英雄行为,保己救人是明智的行为!”
1 }' k4 {& z: W/ o" w1 ^& @; Z; S        希望救生人员都当明智的活人,不当死后的英雄!更不当敢死队。最好这个队伍多学救生知识,碰见了可以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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