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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春,长春市南湖公园实施“三年维修工程规划”——开始着手重建南湖游泳场(即今天的沙滩浴场),限期我们将原冬泳基地——“活动板房”(即冬泳之家)及“户外大棚”(均属无证非法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而且,公园的规划中又没有新建冬泳基地的设计安排。时间紧迫,形势严峻,我们应该怎么办?一段时间内,几乎成为当时泳友们最关心的中心话题。9 f, ]- ^/ K! ]/ {' q+ d
6月12日,RS若水起草了《关于在修建南湖游泳场期间维护长春市冬泳协会正当合法权益的意见的几点建议》(下称《几点建议》),在两天后召开的长春市冬协第四届主席团专题紧急会议上宣读并取得了共识。
! c$ z9 g9 R, D3 t" x时任冬协主席的白林和常务副主席张维元曾多次主动地找市政府、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和南湖公园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申述我们的意见、请求援助,也将《几点建议》分别呈送。常务副主席宋恩宝还依据《几点建议》起草了冬协白林主席与南湖公园领导代表市园林部门签署的《协议书》和200多名冬协会员踊跃签名的《给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 V- e% J$ X0 _ U# K" E冬泳基地的新建项目在南湖公园的规划中从无到有,又从冬协必须缴纳租金,到签订《协议书》时明确条款——新建冬泳基地“长期无偿使用”。十几天里,在长春冬协维权之路上实现了历史性的两次大跨越。2006年的圆梦行动,在第四届主席团带领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特别是在南湖公园的大力协助下大功告成!2006年秋,一幢崭新的300平方米的多功能冬泳基地,展现在我们面前。9 P( e0 O# k9 P& B) Y* s
为保持原貌,现将《几点建议》当时的电子文档(一字未动)传到网上,以期和各地泳友、网友交流,如对兄弟冬协在今后基地建设方面能有一定的启迪或借鉴作用,乃大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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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5 M/ K* o2 A$ N( `3 `3 J[ 本帖最后由 傲雪寒梅 于 2009-3-3 07:5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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