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50|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缘,是一份彼此珍惜的情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11 0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缘,词典中解释为:指人与人的遇合或结成的一种关系。
         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缘。也有人说:今生的相遇是前生的约定。
         我不知别人是如何想的,但我曾多次的细想:难道真的相遇就能形成一种所谓的缘吗?难道相遇就是一种约定吗?
      人之生命开始,注定要与形形色色的人交往与接触,从而达成一种认识与了解的过程。但真正能因相遇相约而结成一种关系的又有多少呢?
      当我们汇入人流,或许从我们身边走过的人太多。难道说我们都能与之形成一种所谓的缘与约定吗?否也!或许过多的只能算是路人,擦肩而过不曾留下什么印象与痕迹的。
      所谓的缘是什么?缘就是于彼此的相遇与相约的时刻,能彼此为之而驻足,留下一个问候,留下一个微笑,而且留下一个痕迹。而且彼此能为这一问一笑一痕而学会珍惜!
         相惜是缘,缘不仅仅是相遇!相遇是缘的基础而非本质,而因相遇而能学会用心把握与珍惜,方才能形成所谓的缘。美丽的流星划过夜空,但能遇到与感受到的却很少,能遇者就是缘,失者却不能称之为缘。
      相遇的人与事太多,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之中,而因遇形成缘的却又如此太少太少,因为我们都不曾用心珍惜与把握。
      惜缘是幸者,失缘是不幸。其实有时我们都有一种感觉,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不曾相识的人,一个不经意间的邂逅,因为彼此的惜缘,故于人之心却又变得如此的真实与亲切,甚至因缘而多了几份牵挂与思念,多了几份憧憬与渴望,那是缘的神秘与玄妙。
      心心相惜是一种缘!缘在生命之中总会太多太多,每天都出现于我们真实的生活中,而我们并非都用心的珍惜着每一份缘。或许我们总是于过多的淡漠与无心之中与之擦肩而过,没有用心去珍惜与把握。
      缘之失去从此不再来,正如生命流逝从此不返。生命对于人总有限,而缘是无限的。故有限是一种残缺,而无限是一种完美,而惜缘却又是让残缺走向完美的重要因素!
      缘生时,学会珍惜;缘灭时,学会坦然。
         人生于若大的宇宙,才发现是如此的微小与渺茫,如沧海之一粟,大海中的一滴水。而因为微小,故能彼此相遇,而且能形成一种缘,却又是如此的不容易。想想走过的人生长河,于历程之中你又能在记忆与生活中拥有多少?留下多少?
       来一次世间:容易吗?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惜一份情缘:容易吗?
       缘在珍惜,缘在把握,缘在用心,缘在用情。缘是互体而非单体,缘是互动而非被动。生命因惜缘而充实,生活因惜缘而美丽,岁月因惜缘而恒久。
       写到这里,忽然又想起前段时间,一位朋友发给我的手机短讯:

       风雨的街头,招牌能挂多久?
       唱过的老歌,你能记得的又有几首?邂逅的情缘,在你生命中的又有几多?

       当一份缘生,你真正珍惜的又有多少?




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8:29 | 只看该作者
惜缘是幸者,失缘是不幸。其实有时我们都有一种感觉,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不曾相识的人,一个不经意间的邂逅,因为彼此的惜缘,故于人之心却又变得如此的真实与亲切,甚至因缘而多了几份牵挂与思念,多了几份憧憬与渴望,那是缘的神秘与玄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09:09 | 只看该作者
相遇的人与事太多,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之中,而因遇形成缘的却又如此太少太少,因为我们都不曾用心珍惜与把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1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11-11 12:10 | 只看该作者
缘在珍惜,缘在把握,缘在用心,缘在用情。缘是互体而非单体,缘是互动而非被动。生命因惜缘而充实,生活因惜缘而美丽,岁月因惜缘而恒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11-11 12:23 | 只看该作者



心心相惜是一种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8-11-11 13:47 | 只看该作者
“缘,是一份彼此珍惜的情感”说的好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8-11-11 0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9-21 22:27 , Processed in 0.04561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