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富阳市运动休闲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富阳市运动休闲委员会办公室、富阳市体育局
三、 协办单位:富阳市公安局、浙江省富阳地方海事处、富阳市农业局
渔政管理所、富阳市游泳分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2008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00运动员在郁达夫公园集中,9:30分鸣枪开赛。起点在天河亲水平台,终点在南门码头,全程约1800米。(遇不利天气,组委会将提前另行通知择时举行。)
五、组队办法:
1、以省、市、县(区)游泳组织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组队参加。个人赛人数控制在250人(其中女运动员50人左右)。畅游者人数控制在250人以内。
2、报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可通过传真、电话报名:0571-63318141,富阳市体育局群体科吴夏娟。联系人:洪醒范:13806519820。凡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持有健康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均可报名。
六、比赛办法:
1、比赛设团体赛、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畅游。
2、参赛运动员须经当地游泳协会测试达标后方可报名参加,测试成绩1000米35分以上谢绝参加。
3、按女子—男子—畅游依次进行比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1、个人赛设奖金等级(前10名),按5000、4000、3000、2000、1000、1000、800、800、800、800元现金奖励(女运动员不足30人取前5名,奖金额度不变)。
2、团体赛,以各报名参赛队中最好名次3男2女计分(无女运动员不计团体分)。前20名按25、23、22、21……6、5计分;其余游到者均得3分。总分取前六名发给奖杯。
3、畅游组:不分男、女,不计名次。
八、其它:
1、除比赛当天中餐由大会安排外,其他费用(差旅、食宿)参赛运动员自理。
2、运动员比赛当天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
3、每位参赛者大会发给纪念品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