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来北京,是1978年7月,我和妻子旅行结婚。我们俩的年龄加在一起是50周岁,刚好够晚婚年龄。妻子的大舅是大连工学院计算机专业毕业分配到北京的,人很随和。大舅妈是北京人,高中毕业分配在一家军工企业工作,言语较少。大舅的老岳母是一个典型的老北京市民大妈,爱说能讲,会过日子也会享受。请我们在家吃过一次炸酱面,买了五角钱的猪肉(平时称肉都是两角钱的)。每天早晨起来她给自己沏一杯茉莉花茶,别人都不许动的。我们住在呼家楼,她老人家的门房。 北京的七月,就是热。我去时穿着的卡的蓝色中山装套服,里面是长袖的确良衬衫。实在热了,就在北京的商场才买了我第一件短袖上衣和浅色裤子。妻子带了在家不大敢穿的纱的花短裙,也买了短袖上衣。在街上遇到有自来水的地方就要冲一下凉,洗洗手脚和脸。北京的自来水都是温的,不像我们东北,自来水一年四季都是拔凉拔凉的。我们逛了很多过去到过和没到过的地方,在天安门广场,中山公园,景山,北海公园,颐和园,动物园等处都留了影。还去了故宫,天文馆,军博,历史博物馆等。 在我们东北,年轻的新婚夫妇走在大街上,往往是一前一后,男的在前边走,媳妇跟在离他两三米远的后面。可是在北京在大街上,在公园里,甚至有时在公共汽车上,你都会看到偶尔有青年男女在搂抱接吻。我们白天不敢学他们的样子,可是在天黑以后去北海公园在水边,在小船上,坐在水泥岸边,把脚放在水里乘凉,也会长时间地搂抱亲吻,呵呵,体会到了这时是真幸福啊。 还有,每晚在饭店吃饭的时候都发现,北京的年轻人真是会享受,常常有两三个人四五个人,要一大堆啤酒和炒菜在那里畅饮。我和妻也学他们要了一大升啤酒,俩炒菜。菜饭光了,酒却剩了大半。在这里我才发现北京饭店的炒西红柿是去皮去籽的,确实比我们一贯的吃法高级,好吃。当时的日用品供应还很紧张。茉莉花茶一斤八块钱以上十二块以下的要一张工业卷。六七块钱的和十三元以上的敞开供应。带滤嘴的香烟六角钱以上的要卷或工作证(不细看是在哪工作只要有证就可)。猪肉要凭本市供应蓝本,随便买。仅凭这一点我就确定生活在北京的人,真幸福。虽然夏季天气格外热,冬季格外冷,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个地方,住了一周,没住够。当时全国的思想宣传战线正在研究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斯大林的概念表述起来非常复杂,翻译成中文约有五十多个汉字字节,是令大多数中国人还不知其所云。而陈云的中国式表述只有六个字,就是,改善人民生活。我想,啥时我们的生活都像现在的北京人一样,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也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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