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9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洞头县元旦将举行横渡半屏海峡冬泳邀请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2-18 1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横渡半屏海峡冬泳邀请赛元旦开赛

2013年12月18日 12:59:19来源:洞头新闻网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县文体局获悉,第七届中国·洞头横渡半屏海峡冬泳邀请赛将于2014年1月1日上午10时开赛,目前活动正进入报名阶段,报名将截至201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


  洞头网讯(记者 郭芬芬)日前,记者从县文体局获悉,第七届中国·洞头横渡半屏海峡冬泳邀请赛将于2014年1月1日上午10时开赛,目前活动正进入报名阶段,报名将截至201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

  据了解,冬泳不单是运动,还具有冷刺激独到的健身医疗效果。如冬泳的冷应激可使人体血管先收缩后扩张,这一张一弛的血管运动保持了血管的弹性,所以也被称为“血管体操”,起到了防止和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发生与发展;冬泳还可以调整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和抑制的平衡,有利于植物神经系统的功能改善等。

  我县至今已成功连续举办六届中国·洞头横渡半屏海峡冬泳邀请赛,共吸引了来自县内及周边省市的1000多名冬泳爱好者参加活动。“我坚持冬泳运动已经12年了,参加过四届横渡半屏海峡邀请赛。”县冬泳爱好者协会会长、冬泳爱好者陈裕法告诉记者,与平时他们开展的冬泳活动相比,横渡半屏海峡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受到潮水等环境因素影响,在时间上也有局限性。所以要求参赛选手要必须具有600米以上长距离冬泳经验,必须自带救生包,且在横渡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与团体行动,不能私自离队。

  报名详情可询洞头县冬泳爱好者协会。县外人员参赛联系人:南进平,13858835960;县内人员参赛联系人:叶建忠,1385883110(661110);QQ:1150287551。

  活动由洞头县人民政府主办,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洞头县风景旅游局、洞头县东屏街道承办,温州市冬泳协会,洞头县冬泳爱好者协会协办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6 收起 理由
登登登 + 6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3-12-25 11: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登登登 于 2013-12-25 12:29 编辑

谢谢上海人报道,温州协会已经安排,我也报了名,欢迎各路精英报名!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洞头横渡半屏海峡冬泳邀请赛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2014年元旦,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和普及冬泳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洞头横渡半屏海峡冬泳邀请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4年1月1日上午9时

二、活动地点:洞头县打水鞍渔港码头—洞头县半屏山

三、主办单位:洞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洞头县风景旅游局
洞头县东屏街道

协办单位:温州市冬泳协会
洞头县冬泳爱好者协会

四、参赛对象:冬泳爱好者

五、活动内容:横渡半屏海峡

六、参加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下午5时截止

2、报名地点:洞头县冬泳爱好者协会,联系人:南进平:13858835960:叶建忠,13858831110(661110),QQ:1150287551。

3、报到时间:2014年1月1日上午8时30分

4、报到地点:洞头县打水鞍渔港码头

5、报名人数:由县冬泳协会自行组织。

6、报 名 费:100元/人(含运动员保险、午餐费和礼品)。

七、其它事项:

1、参赛者必须具有600米以上长距离冬泳经验。

2、参赛者必须自带救生包(跟屁虫),无救生包不得下水。

3、各参赛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精心组织运动员参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1-17 08:27 | 只看该作者
元旦横渡海峡活动报道,谢谢上海人关注

http://bbs1.china-ws.org/thread-555712-1-1.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0-5 11:36 , Processed in 0.05107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