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首批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开班 滨州考证后可全国上岗
6月25日,滨州市首批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在滨州游泳馆开班。
2014年4月,经山东省体育局批准,滨州游泳馆成为滨州市首家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省级培训基地。为提高游泳场所从业人员素质,切实保障游泳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滨州市举办首批游泳救生员培训班。
据悉,本次培训班培训时间为6月25日至29日,报名条件为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有一定游泳基础、愿意从事游泳救生员事业的游泳爱好者。报名者需游泳基本技能达标(能潜泳20米;25米速游男子用时20秒、女子用时22秒)。培训内容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包括25米速度游、20米潜泳、水中赴救、心肺复苏及救生理论等8个项目,由山东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系教师任教。
据游泳馆负责人陈德华介绍,本次培训班首批学员为30人,为初级班,三年内无安全事故可报考中级。学员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相应级别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全国游泳馆持证上岗。(马燕 徐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