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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鬼 发表于 2013-11-8 10:28 ; Z; i4 ?* H7 A4 b# p
$ K! v. Y6 w( j: v! Q裁判业务素质有点低,黑心未必(因为没有必要)。- D3 o& H d. K
当时可以抗议,要交抗议费,好像是500,秩序册上有 ...
4 q) A) Y* q1 @+ R! v1 I, \ 胖子鬼 泳友,你说的没错,大会规定赛后30分钟内可提疑问,30分钟后再提抗诉要交500元钱(以往的比赛是交300元)。可这次比赛还有个和以往不同的规定,就是项目比赛后不当场宣布成绩,是看他们公布的成绩公告。
+ w9 E+ y8 j, j2 I0 w( c/ u' d 因我们的成绩没有及时公告,等我们吃过午饭去看时才知错判了。但他们还有个规定,就是胜诉了500元钱也不退还!- S% S+ \2 B/ Q) w# M) r. m
因现场各个队的领队、运动员都在看台看到比赛实况,根本没有第一名拉下第二名9秒之多的,试问50米自由泳9秒的时间能拉多远?如真是这样那这个第一可太厉害了!
+ b6 I0 E3 N- R* e/ T: O6 x, v 我们经专业队退役的全国知名运动员的提议,说你们不是抗诉,是他们的笔误把成绩记错了,可以找总裁解释一下。我们去找后,并说这个年龄组100自的记录是香港的孙明珠在全国成人游泳比赛中创下的1分28秒51,可这次的第一名是1分28秒12,这不是破纪录了吗?他们心中也感到是错了,但就是嘴上不承认,说不会更改。还说足球比赛踢了个乌龙球能不算吗?这是什么行为?我们不应揭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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