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5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父亲奔走7年终为儿子认定见义勇为--潇湘晨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1-27 0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3年8月,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水塘发生一起溺水事件。17岁的少年黄磊为救女同学柏某及其表弟,溺水身亡。

然而柏某为了家人曾选择了撒谎,致使黄磊见义勇为的认定申请一再被驳回。

1月26日,记者从黄磊父亲黄利强口中了解到,经过7年的努力,他们终于为儿子争取到了见义勇为认定决定。

2013年8月18日,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一水塘发生一起溺水事件,黄磊与柏某的表弟刘某双双溺亡,作为唯一幸存的柏某担心家人赔偿,选择了撒谎,称不慎落水的是黄磊,救人的是表弟张某。直到2个月后,她才在QQ空间发文吐露实情,黄磊不但为救柏某表弟落水,更是在生死关头将同样溺水的柏某推向了岸边。

得知实情的黄利强夫妇开始为儿子奔走,希望儿子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没想到这个过程花了整整7年。柏某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成了影响结果的最重要因素。

广安区政府认为黄磊不属于见义勇为。黄利强夫妇开始打行政官司,同样一次次被驳回。当案件第二次来到四川高院后,黄利强夫妇等来了好的结果。

四川高院认为黄磊下水对刘某实施救助行为这一待证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也应当认定黄磊在克服溺水求生本能情况下救助了柏某,使柏某成为唯一幸存者。

二审判决撤销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行政判决,撤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作出的《关于不予确认黄磊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责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作出确认黄磊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政行为。

黄利强告诉记者,现在他们已经递交了申请,为儿子争取见义勇为称号,目前还在等待最终的结果。

7年的奔走,黄利强夫妇从来没有想过放弃。“我小女儿6岁了,她没见过哥哥,但她知道哥哥是个英雄。”黄利强认为,“见义勇为”既是对儿子的认可,也是对所有知道儿子事迹的人的鼓励。“不然,将来他们再遇到同样的事,就不会这样做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合肥冬泳 + 2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21-1-27 07:22 | 只看该作者
正义来的心酸,来的太迟。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张兴 + 2 谢谢关注!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1-1-27 09:49 | 只看该作者
迟到的正义!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张兴 + 2 谢谢关注!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1 08:12 , Processed in 0.02943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