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按照天文与气候两种划分冬季的标准为依据,以两个标准的综合应用为特征。冬泳是指冬季里的户外游泳。凡是在符合这两种冬季概念的地区游泳,都应属于冬泳活动。 什么是冬季?《气象学》上有几种划分标准,社会生活中习惯上有两种划分标准:按照天文和按照气候划分季节。在天文上,我们以农历的立冬、立春、立夏、立秋等24节气为准,冬季即为从立冬到立春之间的(公历)11月、12月、1月,我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含有冬季的广大地区均可划入冬泳范围,北起黑河,南到香港。 但实际上这个标准并不全面。因为许多冬泳地区过了立春之日约一个月左右的气温与水温还相当低,有时进入春季还比初冬冷。这时的春泳仍等同于冬泳。 这时称作冬泳期就得采用以气候划分季节的标准,即平均气温低于10℃为冬季,高于22℃为夏季,介于10℃~22℃之间为春季与秋季的划分标准。 冬泳即是气温低于10℃的游泳。这样的城市主要在黄河以北和部分长江流域地区,并非冬泳地域的全部。地处南方的杭州,如果将月平均气温在≤10℃以下的日子定为冬泳期的话,从11月到翌年3月中旬共约120天。 北京按气温≤10℃的标准,从10月下旬进入冬泳期到来年3月下旬共达155天(水温在14℃以下)。至于东北、西北、新疆等地区的冬泳期按此标准计算时日则更长。为了便于统计与管理,通常习惯地把11月、12月到翌年1月、2月、3月作为全国冬泳期的统计月份。这是基于采用天文节气和气候节气两种标准互为补充结合运用而形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