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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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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月14日夜宴后,每天晚上习惯去游泳的我,因为游泳馆不开,改为晚上独自去散步。妻子说:“今天的日子特殊,晚上我陪你一起散步去吧。”其实妻子的心里想什么,我很清楚,她是怕我晚上借散步的机会去会情人。说实话,我真的没有情人,有几位异性朋友,那不是老同学,就是老同事,或者是泳友、网友、舞友等,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情人。现在我是想明白了,也看清楚了:真正的情人还是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妻子。

妻子和我在家里出来,从和平路向西到中央大街,向南到中百商厦,再向东到云飞街,向北到上海路。路上我们看见沿途五颜六色的彩灯下,一对对情人手拿玫瑰花,有的是月季花,成双成对,有说有笑地漫步街头,有的拉着手,有的还挽着胳膊,都很亲密的样子,让人很羡慕。妻子也很自然地挎住我的胳膊,让我感觉很温馨。

我和妻子看见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妻,也许是情人关系,也手握一束鲜花,走在大街上。妻子对我说:“都老天八地了,还弄束鲜花,有点不正经。”我笑着说:“情人节的浪漫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呀。”

来到中百商厦门前,有卖鲜花的,有卖糖葫芦的。我对妻子说:“鲜花不当饭吃,还是给你买串糖葫芦吧,这是你平时挺爱吃的。”

“人家送鲜花起码是5元钱,你送一串糖葫芦才1元钱,你真是大方呀。”我妻子一边说着,一边自己从兜里掏出1元钱,买了串糖葫芦,就算是我送给她的情人节礼物了。

临出门时,我和妻子说好,本来不准备进商厦的。我看见妻子在路上吃糖葫芦不太雅观,就和她一起进了中百商厦。在买首饰的柜台前,妻子问我:“你不准备给情人买点什么吗?”我扭过头去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反正都是你消费。”突然我的后背挨了轻轻地一拳,妻子边打我边说:“就数你会说!”

情人节的夜晚,我和妻子一起走在大街上的感觉真的很好。俗话说的好:“浪子回头金不换”。男人不怕有婚外恋,不怕犯错误,犯了就改,改了再犯,犯了再改,千锤百炼嘛。还是俗话说的对:“男人学坏,40开外”,“男人学好,50到老”。在情人时髦的今天,夫妻还应白头到老,因为到什么时候还是原配夫妻好。

所谓的情人,那只是一时的激情,如果成为妻子后,一定一样有不如意的地方,所以不必看这山望那山高,吃着碗里的,惦记盆里的。既然是夫妻了,签定了卖身合同,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无论出现任何情况,都要死心塌地的履行合同(婚约),就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和孩子一样,绝不脱离关系,如果对方要毁约,那就另当别论了,这是我做人要诚信的根本。

上街散步回家,我一改进屋就上网的习惯,陪妻子一起看CCTV一套播放的电视连续剧《乡村爱情II》。剧情很幽默,各位演员的表演都很有特色,尤其是长贵和大脚的爱情曲折,令人笑口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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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3:2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汤水冬鱼[/B] 发表: 不愧是才子,什么题目都能写出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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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2:54 | 只看该作者
不愧是才子,什么题目都能写出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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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3:47 | 只看该作者

        我长知识了,在大街上看到给女士买玫瑰花的那是情人,买糖葫芦的那是妻子.

         以后我也笑看人生,学会浪漫,左手糖葫芦,右手玫瑰花.

                      做到50不老,60ling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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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3:47 | 只看该作者

        我长知识了,在大街上看到给女士买玫瑰花的那是情人,买糖葫芦的那是妻子.

         以后我也笑看人生,学会浪漫,左手糖葫芦,右手玫瑰花.

                      做到50不老,60领着情人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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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5 14:3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亲近自然[/B] 发表:

        我长知识了,在大街上看到给女士买玫瑰花的那是情人,买糖葫芦的那是妻子.

         以后我也笑看人生,学会浪漫,左手糖葫芦,右手玫瑰花.

                      做到50不老,60领着情人跑.

哈哈~~你是糖葫芦不小,玫瑰花不少,小心!我告诉你家夫人去。等到60时,就把你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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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6:37 | 只看该作者
          情人节和平时一样的,晚上上网聊天、浏览冬泳网,回帖给想要玫瑰花的我还没有,只有献上一朵盛开的小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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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8:5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不畏严寒[/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汤水冬鱼[/B] 发表: 不愧是才子,什么题目都能写出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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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9:1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汤水冬鱼[/B] 发表: 不愧是才子,什么题目都能写出精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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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20: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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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9:2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幽默加浪漫的人生大哥!

其实情人节陪着媳妇散步要比形式上送一支玫瑰花要温暖的多。

12#
发表于 2008-2-15 21:2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亲近自然[/B] 发表:

        我长知识了,在大街上看到给女士买玫瑰花的那是情人,买糖葫芦的那是妻子.

         以后我也笑看人生,学会浪漫,左手糖葫芦,右手玫瑰花.

                      做到50不老,60ling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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