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28|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注射镇静药强奸女患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1-28 1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注射镇静药强奸女患者 涉事“医生”获刑6年4个月

1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近日,经双流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曾受到网络关注的“医生”性侵女患者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的罪名中,除了强奸罪,“医生”还被判犯有抢夺罪、使用虚假身份罪

经查明,2018年5月,患者李某某(女)经事前与被告人罗平联系,到罗平上班的双流区某医院治疗腋臭。罗平将李某某带进医院检查室后,先后给李某某注射了药物,李某某随即进入了昏睡状态。罗平趁机与李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后李某某逐渐苏醒,发现罗平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当场表示反对,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罗平见状,抢过李某某的手机,并表示希望和李某某协商处理。李某某不同意,在检查室大声呼救,引来医院工作人员的关注。后李某某趁机打开检查室房门,离开检查室,并用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报警。罗平见房门打开后,随即逃离现场,将李某某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684元)及身穿的工作服丢弃在广都大道一垃圾桶内,后离开成都。

办案人员经调查发现,罗平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2017年6月开始,罗平在双流区某街道开设的“1+1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活动,并办理了虚假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身份证。罗平向双流区某医院提交了上述虚假证件的复印件,并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阶段性在双流某医院坐诊。

2018年5月25日,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批准逮捕。检察院经审查后,最终以涉嫌强奸罪、抢夺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将罗平起诉至双流区人民法院。

近日,双流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判处罗平犯强奸罪、抢夺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
 楼主| 发表于 2019-1-28 14:37 | 只看该作者
罪有应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9-1-28 15:20 | 只看该作者
严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9-1-28 1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17:08 | 只看该作者

感谢版主朋友莅临表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1-10 19:51 , Processed in 0.04425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