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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司机持刀追砍电动车主 刀没拿稳遭对方夺过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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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宝马司机持刀追砍电动车主 刀没拿稳遭对方夺过反杀】8月27日,江苏昆山,一宝马车想抢自行车道行驶,并压白线逼停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双方争执不下。宝马车主甚至从车上拿出刀对电动车主进行挥砍。不料刀不慎掉落,电动车主捡起反向宝马车主砍去。28日晚间,@昆山公安 发布通报:两人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刘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L新京报我们视频的秒拍视频  @新京报我们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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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9 10:04 | 只看该作者

    现实社会上,经常有一些纹身露怀,走路摇摇晃晃,水浒传里牛二一类的人物,欺行霸市,为非作歹,今天终于有人为民除害了,快哉!应向这位英雄颁发“见义勇为,为民除害”奖!唤醒残存于人们意识中的“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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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8-8-29 14:20 | 只看该作者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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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4:52 | 只看该作者
弄巧成拙,打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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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8-29 19:59 | 只看该作者
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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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0:34 | 只看该作者
昆山纹身男刘海龙生平事迹: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2018年8月,因无故滋事、持刀伤害他人被当街反杀。

#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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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0: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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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0: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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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1:04 | 只看该作者
是他抢占非机动车道,
是他动手打人,
是他从车上拿刀砍人,
或许,他没有想到,刀会脱手,自己会被反杀,
但他正是诸恶的始作俑者,
道义完全不站在他这一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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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5:51 | 只看该作者
29日晚,一名目击者新京报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他称自己赶到现场时,双方矛盾已起,赤手空拳打了一会儿。当时,宝马男刘海龙朝着于某明踢了几脚,于某明未有太大动作的反击。

随后,刘海龙回到车里拿出一把长刀。但因为他站在马路对面,没有看清刘海龙持刀伤人的细节。“当时很多人和我一样站在马路对面,都不敢靠近。”上述目击者说。

此后,刘海龙不慎将长刀掉在地上,于某明捡起刀后朝着刘的肚子捅了一刀。刘海龙一路跑向路边并跌落在草地上,腹腔内器官已有外露。“他吃力地把肠子塞进去,还大喊了几声救命。”上述目击者说。

之后,于某明回到十字路口的宝马车前,神情呆滞,很紧张。该目击者回忆,于某明手里握着刀一直没松开,直到旁边有人报警,警察来了才松手。

上述目击者还说,他与死者刘海龙相识。“他(刘海龙)是做金融公司的,一会儿赔钱,一会儿赚钱。被杀的时候正是他有钱的时候。”目击者称,刘海龙身高不足1.65米,于某明的身高目测约有1.8米左右。

记者在现场发现,事发的十字路口附近有一条南北向的河流,血迹从十字路口向震川东路延伸,长约10米。有路人称,砍人事件发生时,刘海龙倒在河边的草地上。有住在附近的居民感叹:“医院就在2分钟车程的地方,砍得太重了,来不及抢救。”O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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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6:20 | 只看该作者
此前,刘海龙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

文1174,阅读约需2分钟





▲骑车男“反杀”花臂男正面监控曝光 骑车男共追砍7刀。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江苏昆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却被“反杀”一事仍在发酵。新京报记者从昆山知情人士处获悉,被砍致死男子刘海龙,此前曾有多次案底。
  
新京报此前报道,8月28日下午,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男子持刀砍人反被杀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犯罪嫌疑人被控制。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现场视频显示,事件源起一起行车冲突,一辆宝马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纠纷,宝马车上走出的一名男子,在对骑电动车的男子进行推搡后,回身至车内,取出一把刀。另一角度的监控视频显示,“宝马男”多次用刀背拍打骑自行车男子。两人在纠缠中,“宝马男”手中刀具掉落,被身穿白色衬衫的骑自行车男子捡到,并使用砍刀“反杀”。

▲视频截图

昆山警方事后通报称,“宝马男”与骑自行车男子因行车发生口角,后者捡起前者掉落的刀具,将其砍伤致死。

▲图源/昆山公安微博

随后,有网帖提及,事故中死亡的宝马车主曾于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29日下午,江苏昆山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事故中死者今年3月曾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







▲昆山警方证实:"砍人不成反被杀"男子曾获见义勇为证书。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新京报记者获悉,死者名叫刘海龙,今年36岁,是甘肃人。此前,刘海龙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
  
昆山市人民法院一份编号为(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海龙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2014年5月1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上述判决书显示,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海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确认,上述刑事判决书中的刘海龙,即是昆山砍人案中的死者。

新京报记者 王煜 实习生 王露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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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02:06 | 只看该作者

   #昆山震川路砍人# 且听昆山反杀案证人们如何说! LCCTV今日说法的秒拍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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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2 07: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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