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48|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董姓迁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8 1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董姓迁变

      董姓来源与其他姓氏不一样,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它不断与其他民族交流。据说早在先秦时期,董姓族人就进入甘川滇黔等广大地区,与当地土著混居,融入土著之中。此外,也有西南、北方等外族融入董姓。
    董姓一登上历史舞台,便声名卓著。当时活跃于晋国的有董狐和董安子,而董狐被后世誉为“良史”,为后世史官树立了榜样。当时,董姓主要活跃于山西、陕西、甘肃南部、河南地区。到秦汉时期,董姓已扩展至河北、山东,进入了浙江、广东,还有西部的四川。那时,董姓名人有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被王允、吕布所杀死的董卓、东汉洛阳令董室。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甘肃、四川的董姓已繁衍成大姓,同时向贵州和云南迁移。这时,有人称蜀国“四相”之一的三国名臣董允,医学家董奉,南北朝外交家董琬。进入唐宋时期,董姓的重心在滇、黔地区形成,并大批移民东南。这时候,董姓艺人大量涌现出来,有琴师董庭兰、五代南唐的画家董源、金戏曲作家董解元,当然,也有唐朝宰相董晋。明清以后,东北的董姓得到发展。这时候,董姓族人出现了明朝抗倭名将董邦政,著名书画家董其昌,清代文学家董说,画家董邦达。当然,还有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战斗英雄董存瑞,甲骨学家董作宾。

2#
 楼主| 发表于 2008-1-28 13:14 | 只看该作者

董姓名人知多少

      1.一代名儒董仲舒
    董仲舒,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汉武帝时期,武帝颁布诏书,下令各地推举贤良方正、直言敢谏之士。董仲舒三次上书,三献论述天和人的关系的《天人三策》,博得汉武帝的赞赏,委以江都相之职。这种“天人感应”的学说把封建统治尤其是皇帝的权力予以神化,谁反对政治统治,反对皇帝,就是反对天,就是大逆不道。这种学说适应了统治者愚化民众的统治心理,被汉武帝采纳了。为了实现这种学说,董仲舒进一步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以求以思想文化上的统一促进政治上的统一,实现大一统。
    到汉宣帝时,当时儒生对奉为经典的五经有不同理解,所以宣帝决定进行一次大讨论,这次讨论由萧望之主持。讨论中,儒生们把与自己观点一致的人作为同党,互相纠合起来反驳攻击观点不一样的人,被班固称为“党同伐异”。
    董仲舒专治《春秋公羊传》,一心钻研孔子学说,曾作数十篇文章论说《春秋》,后来合编为《春秋繁露》。他在书中杂并阴阳五行学说,强调天意,君权神授,从唯心主义角度论证了汉王朝存在的必然性。书中还提出了封建的“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以及人性分上、中、下三等的荒谬论点。
    据说董仲舒在帐幕中讲读经籍,然后由其门弟子依次传授后来者,因此竟有弟子未曾见过先生面的。董仲舒日常生活严格遵照礼仪,一丝不苟,专心致志讲学,三年时间竟然没有空观赏室外园林,为弟子们所敬重。成语“目不窥园”就是出自这个典故。


    2.秦淮名妓董小宛
    董小宛为明末秦淮名妓,名白,字小宛。
    据传,董小宛与明末复社成员“四公子”之一的冒辟疆两情相悦。但是,在风雨飘摇的晚明时代,个人只能漂泊于世,她与冒辟疆辗转流离,得以团聚,被冒辟疆纳为小妾。但是,降清以后被任为两江总督的洪承畴对她垂涎已久,便诬陷冒辟疆,使他蒙受冤屈。董小宛只有牺牲自己,与洪承畴周旋。洪承畴想纳小宛为妾,董小宛始终保持对丈夫的忠贞,不肯就范。洪承畴无奈,只得把她送给顺治帝。
    董小宛入宫后与顺治帝引发了一段扑朔迷离的清宫秘史。顺治帝正由于和皇后不睦,产生了厌世情绪,清雅脱俗的董小宛的出现使他冰凉如水的心又重泛涟漪。顺治帝对她百般怜爱,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但是好景不长,董小宛在宫廷内苑中为人所嫉妒,被皇太后遣送出宫,无奈之下,顺治帝只得与董小宛垂泪惜别。依照孝庄太后的命令,董小宛被封为悟真菩萨,出家为尼。后传顺治帝自董小宛走了之后,更加无心政事,不久便也遁入空门。


 

3#
发表于 2008-1-28 13:1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知识,增长学问!谢谢!
4#
发表于 2008-1-28 13:24 | 只看该作者
董姓家族人才倍出呀
5#
发表于 2008-3-11 22:25 | 只看该作者
幸运儿--------娶了七仙女的董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3 17:15 , Processed in 0.03016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