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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生泳者”杯庆北京奥运会1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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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2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8-6-20 22:30 编辑

                                       
        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庆北京奥运会10周年                                             城市游泳系列赛(青岛站)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计划安排,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庆北京奥运会10周年城市游泳系列赛(青岛站)将于2018年7月22日在青岛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裁判
(一)执行裁判长
男子项目:李睿(山东)
女子项目:时敏(山东)

(二)裁判长:
周雅菲(解放军)、刘迅雷(陕西)
其余裁判由青岛市游泳协会委派。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2日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具体地址银川东路3号)
  
三、报名
本次比赛网上报名网站:www.swimat.com/。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5日。
具体报名方法: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可在报名网站首页中下载。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技术咨询:李明洋 电话:15254188761 。 总局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电话:010-67170581。

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裁判员报到: 裁判员请于7 月20日13∶30自行前往青岛市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新闻发布厅报到,参加培训学习。(地址:青岛市银川东路3号;联系人:姜晓斐18661707622)。

(二)运动员报到
参赛单位的领队、教练和个人参赛人员请于7月20日15∶30自行前往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赛前技术和相关事宜会议。(地址:青岛市银川东路3号国信游泳馆4号门贵宾出入口;会务组联系人∶姜晓斐电话18661707622)。

(三)到达方式∶赛事组委会本次不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参赛单位、个人提前做好安排。
  
四、经费
(一)本次比赛点名裁判的食宿交通费由赛事组委会(青岛)负担。

(二)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180元/套,如有需要请填写预定表(附件1),于7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479397916@qq.com,提前或报到现场缴纳费用后领取(秩序册当场发放,成绩册赛事全部结束后发放或邮寄,邮费自理)。

(三)参赛人员(包括运动员及官员),比赛前2天报到换取正式参赛证件时现场办理相关参赛手续。

(四)此次赛事所有费用票据,由国信体育中心统一开具服务费发票,开票时请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
  
五、其他
(一)请全体参赛人员(含运动员和官员)在报名完成后打印系统生成的临时参赛证。请于7月21日10∶00至18∶00携带临时参赛证前往国信游泳馆4号贵宾出入口(比赛场馆)报到并换取正式参赛证。

(二)以单位形式参赛的代表队,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后,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5日前将原件邮寄至赛区,地址:银川东路3电话:18661707622

(三)请全体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于赛前20天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参赛运动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如在赛区出现伤病、意外伤害等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组委会将尽力提供人道和医疗帮助。

(四)请所有参赛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庆北京奥运会10周年
城市游泳系列赛(青岛站)组委会
2018年 6 月


附件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山东省游泳协会
青岛市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国信体育中心
青岛市南海游泳俱乐部
  
四、支持单位:Arena中国
 
五、竞赛日期:2018 年 7月22日
地点:青岛市国信体育中心游泳馆(银川东路3号)
  
六、参加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俱乐部等
  
七、竞赛分组:
55-60岁组(1963年12月31日-1958年12月31日出生)
54-40岁组(1964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出生)
39-25岁组(1979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出生)
24-18岁组(1994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17-16岁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14-15岁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13-12岁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11-10岁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8-9岁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7岁以下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八、竞赛项目(男、女相同)
8-60岁年龄组:
自由泳:50米、1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蛙 泳:50米、1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个人混合泳:200 米
7岁以下组: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打腿
注:自备三角板(A字板)
  
九、参赛方法
(一)参赛选手须符合上述年龄组别要求的人员均可以报名参加。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需购买参赛期间的本人人身意外保险,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的体检健康证明(必需符合参加游泳活动的条件),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不满18者同时需要法定监护人签名)。
(三)每名参赛选手必须填写报名成绩。
(四)各参赛单位、个人按报名要求将电子报名表于赛前20天发送至邮箱479397916@qq.com,同时报名表打印后签名,与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一起寄送至青岛市市北区德平路路 3号第二体育场游泳馆,邮 编:266078,电 话:15053292831,联系人:王源老师
(五)由于参赛选手人数规定在 600 人以内,额满为止。按照报名表发送邮箱的时间先后决定参赛选手是否可以参加。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比赛采用一次出发,以一次性比赛成绩排列名次。
(三)比赛场地为 50 米标准池,同时采用数智电子自动计时设备。
(四)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提前 20 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及护照至检录处点名侯赛,过时作为弃权处理。
  
十一、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游泳中心指派,仲裁和其余裁判由青岛市游泳协会指派。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大于 8人时,取前八名;小于 8人时,减一录取名次;不足3人则取消该比赛项目;对获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奖状。
  
十三、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比赛组织委员会。



2018年“天生泳者”庆北京奥运会
10周年城市系列赛(青岛站)参赛队预定表
参赛队/个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秩序册预定数量

成绩册预定数量

秩序册及成绩册是否需要邮寄(邮费到付)

地址、收件人、
电话

预定宾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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