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或常务副职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查、宣传、问责4个工作组。其中,综合组设在市营商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督查组设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问责组设在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移交问题线索的追责问责。各地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推动整改落实。 2 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督查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督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级督查部门按照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巡回督查等方式,分批次、分地区、分行业对专项整治情况不间断、不定期检查督导,将督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对违法违纪线索及时进行移交。专项整治落实情况需纳入市县巡察重点内容。 3 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专项整治内容、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群众和企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无实效的,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不敢较真碰硬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4 加强宣传引导
在主流媒体上对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进行集中宣传,对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此次专项整治,对全体领导干部、公务人员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作出表率。要对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全市每个月将至少公开曝光一次反面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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