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一期初、中级游泳 社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游泳教员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和专业技能水平,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游泳健身的安全,促进游泳运动健康发展及全省各游泳场馆培训工作开展的需要,特此在2018年起开展初、中级游泳教员培训班,欢迎广大需从业游泳教员爱好者前来报名!
丨培训鉴定项目丨 初级游泳指导员 中级游泳指导员
丨培训方式和内容丨 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由具有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资质的教师授课;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游泳救生员培训大纲》进行授课,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丨申报条件丨 1、根据规定,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中级)取得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证,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取得一级以上(包括一级)游泳专项运动员等级证书或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项本科毕业。 2、 具备游泳技能: (1)初级指导员: 100米混合泳,以两种泳姿完成(必须包含蛙泳),每种泳姿不少于50米。(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2)中级指导员:200米混合泳,以三种泳姿完成(必须包含蛙泳、自由泳),每种泳姿不少于50米。 丨培训时间地点丨 1、报名时间:通知发出即日起至开班前一天结束,请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请加入“2018游泳教员培训班”QQ群: 698808143(入群后请将群名片改为本人真实姓名) 。 2、培训时间:2018年3月31日-4月2日。具体课程另行通知。 3、鉴定时间:4月2日 4、培训、鉴定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朝晖校区潮王路18号)
丨报名方法丨 1、参加培训者请将报名表、身份证电子照、最高学历证书(在校生带学生证电子照)、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照,传送至邮箱:33453745@qq.com。 (1)《中国游泳协会游泳教员注册证书信息表》1份,粘贴一寸免冠照片1张。 (2)《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1份,粘贴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丨培训费用丨 1、参加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费用,初级学员1200元/人,中级学员1400元/人(含培训、教材、报名、办证、注册)、代收职业鉴定费215元(学生120元)。 2、培训费支付方式:支付宝转账 户名:朱小飞 账号:18157177936 (汇款请备注真实姓名+报考项目)
-注意事项: 1、请在培训当天早上8点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到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朝晖校区潮王路18号)报到、测试。随身携带好泳衣、泳裤、泳帽。 2、敬请各位学员安排好培训时间。 -培训部联系人: 电 话:0571-85191619 朱小飞 18157177936 周 绮 1391914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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