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侦查机关先将刘某抓获,刘某供述了同案犯冷某的住址,在侦查人员的命令下,刘某给冷某打电话,得知对方正在沙河口区一公寓的房间内睡觉,侦查人员押解刘某赶到冷某的住处,使用刘某的钥匙打开房门,将冷某抓获。 俩小伙被指控犯抢劫罪 2017年8月24日,刘某、冷某被刑事拘留,2017年9月7日被依法逮捕。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某犯抢劫罪、盗窃罪,指控冷某犯抢劫罪,于2017年10月24日向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冷某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抢劫罪;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抢劫犯罪系共同犯罪。刘某系犯数罪,应予并罚。 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返赃、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刘某有立功情节。 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半和三年 刘某的辩护人提出,刘某系初次犯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立功情节,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建议从轻处罚;冷某的辩护人提出,冷某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建议从轻处罚,上述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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