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中共大连市委先后召开换届人事安排党内党外情况通报会,分别向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副市级党外领导干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和市监委主任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事安排方案,并就这次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定和产生过程作说明。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谭作钧主持党内通报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王启尧在党外通报会上作了通报说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许波主持党外通报会。
谭作钧指出,本市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是在中组部和省委干部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民主推荐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反馈意见提出,经省委研究同意并报请中央批准的,符合换届政策要求,符合大连发展实际,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对大连市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在这次换届中,由于年龄等方面原因,部分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不再继续提名,市委对他们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民生事业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大连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谭作钧强调,即将召开的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大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奋力开拓“两先区”建设新征程关键时期召开的会议,是继去年市委换届后,市级领导班子的又一次集中调整,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新一届领导班子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大连振兴发展和“两先区”建设,事关把描绘的宏伟蓝图在大连率先变为生动实践。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充分发挥表率引领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两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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