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7-12-21 12:02 编辑
江西省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冬泳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全省各游泳(冬泳)组织: 按照中国游泳协会《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冬泳日”系列示范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会决定在全省开展2018年“全国冬泳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冬季群众游泳健身热潮。 二、活动时间:农历冬至开始至2018年春节期间,阳历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20日。
三、活动地点:全省各游泳(冬泳)组织注册地、各地冬泳基地、游泳场所。
四、一般活动项目: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文件,加强党组织建设,宣传领会2017年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和江西省体育局、江西省体育总会有关方针政策和领导指示,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充实和完善班子; 二)总结2017年工作,谋划2018年工作,表彰先进、弘扬正能量; 三)组织江、河、湖、库冬泳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 四)元旦和春节期间开展联欢、文艺表演、健康讲座等群众文化活动,适当进行慰问和帮扶公益服务,宣传冬泳,促进和谐团结; 五)因地制宜开展其他活动 五、示范活动站点特色活动项目: 一)上饶站:冬泳基地新房落成庆祝和联谊活动。 二)宜春站:谋划和启动第二十五届全国冬泳锦标赛筹备工作;
六、活动标语:全民健身走进中国特色新时代,冬泳事业助力体育强国建设;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冬季群众游泳健身热潮;欢乐赣鄱游,新年新气象;全民游泳健身,共创美好生活。
七、活动要求: 二)各单位活动时要打横幅:“体育.惠民100” 2018年“全国冬泳日”系列活动(xx站),活动结束一周内,提供相关电子版内容(横幅图案、10张照片和活动总结,发至省协会邮箱jxdy1112@126.com。三)各单位要制定好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圆满成功。
八、活动总结:省协会将及时宣传报道活动情况,总结和上报活动成果,各单位在这次活动中的表现,将作为2018年省协会表彰和奖励的主要依据。 江西省冬泳运动协会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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