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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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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告 | 关于2017年武汉首届水上马拉松游泳比赛事宜2017-11-01 泳者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武汉市人民政府和湖北省体育局主办,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市体育局承办。
  
二、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5日(周日)14:00-16:30在东湖风景区举行。
  
三、竞赛项目
男、女10公里水上马拉松游泳个人赛
  
四、参赛资格
国内运动员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且年满14岁以上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外籍运动员年满14岁以上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以及具有完赛水平的运动员和团队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男子(女子)组14岁以上。
(二)运动员需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报到时递交组委会。
(三)组委会为国内运动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外籍运动员必须自行在本国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四)运动员赛前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心电图必检),报到时将检查报告交组委会。
(五)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水上马拉松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有风险的运动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需确保身体健康,有常年游泳锻炼或游泳训练的基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泳联最新《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
(二)国内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检录;外籍运动员凭护照检录。
(三)记录个人赛成绩,分别录取名次。
(四)凡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七、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委员由武汉市体育局指定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备案。
  
八、裁判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武汉市体育局指派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备案。
(二)裁判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工作
(三)各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按报名表格式进行填写,于10月31日前发送邮箱至:245717337@qq.com
(二)各参赛选手于11月4日到赛区报到。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男子组和女子组前八名选手及关门时间前完赛选手。
奖励:第一名10000美金;第二名4000美金;第三名3000美金;第四名2000美金;第五名1500美金;第六名1000美金;第七名800美金;第八名600美金;完赛奖3000元人民币。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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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5:08 | 只看该作者
预祝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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