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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连云港第八届连岛海上游泳邀请赛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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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2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中国·连云港第八届连岛海上游泳邀请赛邀请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游泳协会、游泳俱乐部、冬泳协会:
2017年中国连云港第八届连岛·海上游泳邀请赛,将于2017年10月7日8:30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4A景区连岛旅游度假区大沙湾游乐园举行。 本次邀请赛是由连云港市体育总会主办,连云港游泳协会承办的全国性游泳邀请赛,在连岛旅游度假区举办可谓是重要赛事和特色景区的完美结合。连云港海上游泳邀请赛作为一项重要的海上运动赛事,至今已连续举办了七届,在全国和江苏省周边省市的影响力不断增强,每届都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游泳健儿踊跃参赛。
海中之岛—连岛旅游度假区是国家4A旅游景区,集山、海、林、石、滩以及别具特色的海岛人文景观于一体,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海上)云台山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的地理位置使连岛度假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四季宜人。连岛海滨浴场还是江苏省最大的天然优质海滨浴场。这里金滩碧海,风和浪柔,标准海水游泳温度期长达80天,是海内外游客的避暑胜地,更是开展水上运动、水上娱乐的绝佳去处,无疑是举办海上公开水域比赛的理想之地
到大海去游泳不再是我们海滨人独有快乐了。邀请赛倡导,我游泳我健康我快乐的宗旨,如果您想亲身领略秀丽独特的海滨自然风光和别具特色的海岛人文景观,人犹如在画中的美妙;如果您想充分体验在美丽的岛湾里搏浪嬉水,海中赏景,景中畅游的惬意,那就来连云港吧!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比赛能提供全国的游友们彼此交流的场所,相互交流游技,增进友情。

特此邀请,真诚地期待您的参与!
连云港市游泳协会组委会
2017年9月2日

详情见:2017年中国·连云港第八届海上游泳连岛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7年中国连云港第八届连岛·海上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连云港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连云港市游泳协会、连云港市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连云港海州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力然体育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铁三协会
四、支持单位
连云港市连岛旅游度假区、、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江苏省汤沟酒业集团、连云港祥和昌泰酒业、连云港海滨疗养院、连云港港口集团、连云港市体育旅游协会、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社、连云港苍悟晚报社、连云港经纬船务公司、连云港杰然商贸行。
五、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7日8:30开幕式,9:00开始比赛,10:30关门(一个半小时),11:30在连云港海滨疗养院,举办颁奖会餐文艺表演大会暨闭幕式,14:30结束。
比赛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岛旅游度假区大沙湾游乐园举行。
六、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
     男、女2000米海上公开水域游泳
(二)表演项目
  男、女2000米海上公开水域游泳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组
1、男子甲组:18至44周岁组 (1999年至1973年出生)。
2、男子乙组:45至54周岁组 (1972年至1963年出生)。
3、男子丙组:55至65周岁组 (1962年至1952年出生)。
3、女子甲组:18岁至49周岁组 (1999至1968年出生)。
4、女子乙组:50周岁至65岁组(1967年至1952年出生)。
(二)畅游组:18岁至65岁(1999至1952年出生)
八、参赛资格
(一)凡身体健康、具备较高游泳运动能力、能在规定时间内游完全程、并已按要求购买保险,自愿承担因参赛产生一切后果的游泳爱好者均可参与。退役不满2年或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患有以下疾病不允许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的疾病。
九、竞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组织其队员与组委会签订《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凡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队员,不准参加比赛。
(二)所有参赛队员必须佩戴浮漂(跟屁虫)方可参赛,凡不按照规定佩带浮漂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不允许借助任何辅助工具(如划水掌、脚蹼等工具),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比赛成绩。
(四)须服从赛会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听从裁判指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出发,在规定区域内比赛。
(五)竞赛采取GPS电子计赛牌,只进行一次性决赛,以完成全程用时长短计算名次。
十、报名与报到
(一)全国各地游泳协会、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均可组队报名。
(二)各参赛团体自定竞赛组人员(检查游泳水平,还应重视身体现状)。本次邀请赛设定参赛人数为400人,按时间顺序报名满额截止。
(三)参赛团体须用规定电子表格形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邮箱:974694809@qq.com或QQ:974694809或微信发送以下联系人,惠艳莉副秘书长 137-0513-4050;蒋伏成副秘书长 13851298199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下午17:00。
(五)报名费150元/人(含保险费、泳帽、颁奖午餐闭幕式大会),需组委会代购浮漂者,组委会另外收取35元(不开具发票)。以代表队为单位将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名费汇入指定账号。
账号:514464584104;
户名:连云港市游泳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连云港连云支行。
如有特殊情况,经组委会批准, 在报名截止后报名参赛者,报名费按200元/人收取。
(六)报到
各参赛队需于10月6日下午16:00前到会务组报到,交付本人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领取秩序册、游帽等;18:00请各队领队(1-2名)参加领队会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63号,连云港海滨疗养院比赛会务组。联系人:周海生秘书长 电话:13016908085
(七)食宿预订
  如有需求,组委会可协助安排运动队员食宿(组委会酒店协议价),费用自理。地址:连云港海滨疗养院。联系人:唐宝谦经理 电话:18036603257  柳广景副经理 电话:180 3660 3337。
十一、奖项录取与奖励名次
(一)比赛设个人名次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优秀志愿者奖。
(二)个人名次奖录取办法:按个人完成全程用时计算在该组别名次。竞赛组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奖励前10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的,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超过20人不满50人的,奖励前6名;参赛人数不满20人(含20人)的,奖励前3名。
(三)团体奖录取办法:
1、录取名次:累积团体内运动员名次得分计算团体奖。如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总分成绩比赛结束统计完毕,现金支付或者邮寄给参赛队。
2、积分方法。各组前10名获奖人员分别计11、10、9、8、7、6、5、4、3、2分;按要求游完全程的未获奖人员每人计1分。(少于20人的参赛组,从第4名起每人仅积1分,依次类推)
(四)奖励方式:
1、团体奖:取前三名 ,第1名奖现金2000元;第2名奖现金1000元;第3名奖现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2、个人名次奖:各组第1名奖现金1000元;第2名奖现金800元;第3名奖现金500元;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5名奖现金300元;第6、7、8、9、10各奖现金200元;4-10名颁发证书。
3、优秀组织奖、优秀自愿者奖,由组委会评选,奖励奖牌或奖品。
十二、因风浪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
十三、每个参赛队准备一个文艺表演节目(歌舞、朗诵等,并自备配音伴奏U盘)本赛事解释权归连云港市游泳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中国·连云港第八届连岛海上游泳邀请赛 赛事组委会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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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7 22:17 | 只看该作者
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如隐瞒任何病情或有可能影响本人获得参赛资格的身体状况,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此我郑重声明,我可以正常参加2017年中国连云港第八届连岛·海上游泳邀请赛邀请赛。
二、本人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乘船、试水、比赛中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疾病甚至死亡的后果。本人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加本次活动。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身体或环境等方面存在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比赛,并告之赛事组委会。
三、本人参加活动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出行、游玩、会客等相关方面的安全由本人自己负责,发生不利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四、本人承诺积极配合赛会工作人员,听从指挥,服从规则规定。如因个人不配合或不服从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五、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六、本人承诺,如果与赛事组委会发生任何纠纷,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本人及其亲友采取有针对赛事组委会的过激行为,赛事组委会可以报警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本人以及本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其它亲属自愿放弃向赛事组委会追究因参加本次活动而可能导致的伤残、疾病或死亡所造成所有损失的权利。
本人具备完全刑事和民事责任能力,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了上述内容,且本人在清醒状态和没有任何诱导和逼迫的情况下,自愿签署此声明。


     身份证号码:                     声明人签字:                  代表队领队签字:

                                                                                                              2017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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