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颐和园南如意门和园内水闸处,贴了几个醒目的蓝底白字的条幅。“游泳请到正规场所,野泳危险害人害己”;“保护皇家园林人人有责,野泳野钓有伤大雅”;“安全第一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从我做起”。园内大闸处,又惊现一条幅,赫然写着“昨日皇家园林 今日百姓乐土 破坏环境可耻”。
8月13日晚、十三陵水库下水处,再出“新举措”。泳者游客经常穿梭而过的围杆(仅容半个身子)又被焊上了,之前也是锯了焊,锯了焊,然后再锯再焊,直到一方消停数日。目前仅保留的半个容身之处又被焊死了。并且在栏杆周围抹上黄油,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当然这一切难不倒真正想游泳戏水的人们。他们只好沿着一条崎岖的林间土路下到游泳处(现在的是条台阶路),不时还得拽着树杈,一不小心很容易滑倒,刹不住可不是小事了。
进入围栏,还得出围栏呀,另一处围栏也给焊死了。技高人胆大的,也可以翻栏杆,然而,水管心地大大的坏,竟然还在多处必经的栏杆处涂抹了许多黄油,反正得恶心恶心你,你进得去,也得让你游的不舒坦。作为冬泳人,没有十八般武艺是不行的,别说您60,就是70多,甚至80多,想玩户外游泳也得翻栏杆,乐观点想,反正还能松筋活骨,生命在于折腾嘛!北京的的户外游泳史,就是与水务的斗争史,“敌退我进,敌进我退”。北京颐和园冬泳的,没翻过栏杆的,千万别说您是冬泳人哈。90岁来颐和园南门游泳的也有,微乎其微,不是他们不坚持冬泳,而是环境太不友好。所以90岁以上的冬泳人大多移驾到清华户外游泳池,享受七星级冬泳池的待遇。
70多岁的杨老写道:观今日(2017.8.11.)南如意门新桥周边警示牌有感:夏日炎炎雷声鸣,又到铮铮岁月时!州官即使再放火,百姓群起点灯时!
熙来攘往的游船,水务是视而不见的
杨八斤游泳日志 11日 周五 阴转小雨间晴 晚上冰雹雷阵雨
午餐毕我小憩后,驱车应约与小老乡在南如意门,16:30分见面。(略)我们一起到小广场下水游泳,游到大闸折返回原处后,小老乡感觉运动量够了。我戴着脚蹼向南游到新桥附近,再回到小广场,蝶泳两次、跳水两次方结束今日功课。小老乡还为我拍摄了蝶泳时的照片。
期间,我们发现了南如意门周边的醒目四块、蓝色底、白色字的,由水管局署名的宣传牌,还是“野泳”旧话重提,老调重弹。其中在大闸上的牌子最刻薄。对冬泳游泳人来说,显得环境有点压抑。据悉,没有采取像去年那样的过激措施,也没有像去年那样封死小广场的铁门。听小广场管理员我们的老朋友小刘说,曾经有人来转悠过询问过,也曾发现个别人在游泳时(主要是一些偶尔来洗澡和游泳的个别人)不文明举动的现象(我也发现并与在场的泳友们一起,批评、斥责过光裸身子、打肥皂洗澡的人),但无意封门。泳友中有人告诉我,整个宣传牌可能是10日夜间树立起来的,11日早发现的,泳友门的游泳活动没有人干涉。如此而已!但愿大家相安无事,平平安安度过鸡年秋冬季!(节选)
据悉,相关部门近日经常在南门劝阻游泳者。
园内铁桥下水点
大闸处的条幅赫然在目,前半句很好,今日百姓乐土,怎样让百姓乐,却不知道
我们也反对户外游泳不文明行为,但这绝不能成为相关部门反对户外游泳(野泳)的真正理由!冬泳人,才是真正的爱水惜水之人!北京,就没有一处真正允许户外游泳的场所,所有的河道都立着一块禁止游泳的牌子。
在自然水域中游泳实在是这种运动爱好者的幸福之所在,因而是他们所应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禁止在公园等自然水域游泳,就严重侵犯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极不公正的。当然,如果游泳者的权利与他人更为重要的权利发生冲突不能两全时,剥夺游泳的权利是应该的,而不是不公正的。问题是,在公园等自然水域中游泳是否侵犯了他人更为重要的权利?——孙 英(中央民族大学马列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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