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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鱼象鱼说【菩提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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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4 1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7-7-24 15:26 编辑



能得现世报的两个因缘(下)

得现报这件事,《瑜伽师地论》的文说得非常清楚,一个是「由欲解故」,内心有增上的「欲解」,强烈的欲解;第二个「由事故」,要做这件事,表现出来的行动,而且把这件事做成了,做善做恶都一样,就会得现报了。


《瑜伽师地论》卷第九:
二、由事

二、一、不善业

由事故者:若不善业,于五无间及彼同分中,亦有受现法果者。

前面是说「欲解」,「由事故」,就是要有行动了。

「由事故」,这个「事」指什么说的呢?由什么缘故会有这个作用呢?「若不善业」,假设做恶事,「于五无间及彼同分中,亦有受现法果者」,这是做不善业。这底下说到最严重的,就是五种恶业能堕落到无间地狱受苦的。「及彼同分」,及于彼无间业同类的一种罪业。「亦有受现法果者」,这无间罪受现法果,及彼同分中也有受现法果的。

二、一、一、五无间业

五无间业者: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罗汉,四、破僧,五、于如来所恶心出血。

《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上):「一是虚诳语,谓破僧四是身业。于中三为杀生。一是杀生加行谓出佛身血,随应则以身语二业而为自性。」

《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上):「别解破僧义略有十一条。一、僧破,则以所破僧身不相应中不和合为性,无覆无记依异熟识于法轮等不和合故。能破体者,谓如上说是虚诳语从果为名。二、是比丘非在俗。三、见行非爱行。四、净行非犯戒,言不威肃故。五、破异处,非佛前,以诸如来难轻逼故。六、破愚夫非圣者。七、忍异师圣道时。谓五法是道八正非道。八、必不经宿,破法轮僧能障圣道轮,坏僧和合故。九、破法轮唯此州有佛故,破羯磨通三州有教故。十、破法轮,极少九人,所破分二部,能破为一故。破羯磨极少八人,分二部故,多亦不遮。十一、初成道,后将入涅盘,及戒疱未起时。未立止观第一双时。佛灭后时。未结戒时。于此六位无破法轮。除此余时方可破僧。俱舍颂言:初后疱双前,佛灭未结戒,于如是六位,无破法轮僧。萨婆多师说:佛有宿业怨对故有,大乘示现。此五逆中害父母坏恩田故,余三皆是坏德田故,由此成逆,三乘通故。萨遮尼犍子经所说五逆与此不同,唯大乘有,对机别故亦不相违。此五逆中破僧最重,坏功德法身故,障人天解脱道故,入圣得果离染漏尽皆悉备遮,乃至大千法轮不转天人龙等身心乱故。定招无间一劫大罪。次出佛身血,次杀阿罗汉,次母,次父,后后渐轻。诸广义门皆如俱舍第十八说。」

先说「五无间业」,这五种堕落无间地狱的业力是什么呢?「一、害母」,杀害自己的母亲;「二、「害父」,杀害自己的父亲;「三、害阿罗汉」,这是圣人。父亲母亲是有恩德的人,杀害了自己的父母,这个罪过太大了,这是堕落无间地狱的;阿罗汉是圣人,这是敬田、最值得尊重的圣人,杀害了他,也是要到无间地狱去的。杀害这三种人,在杀业里面是最重的了,是成就了究竟的杀生罪业。

「四、破僧」,第四是破和合僧,大众僧在一个寺院里面的出家人,本来都是和合的,但是有人从中间说些谎话,说虚妄语,把他们破坏了,不和合了,当然这是指凡夫僧说的,圣人是不能破坏的。这个破和合僧里面分两类:一个破羯摩僧,一个是破转法轮僧。破羯摩僧:就是一个寺院里面,因为有人说谎话而使令大众僧分裂了,分两处作羯摩了,说戒分两个地方,大家不能共同的作羯摩说戒了。当然最少要到八个人,连这个能破者说谎话的这个人,一共是九个人,那么若是做羯摩的时候,就是四个人出家人一边,五个人一边,那么五个人多数胜过少数,大家就是分裂了,因为意见不合而分裂了,这是一种。

其次破转法轮僧:转法轮僧这不只是戒律上的问题,这个出家人重新建立了一个法,在佛教来说,在释迦牟尼佛法之外另立一种法,同意、忍可这件事,这就是破了转法轮僧。佛在世不可能有这种事,谁能和佛去斗一斗,不可能的,佛在世的时候不可能,佛临灭度的时候也不可能,中间有可能,所以提婆达多是做了这件事,那么这是破转法轮僧,都叫做破和合僧。

破和合僧就是说谎话,在说谎话里面最严重的罪过,这种事情一做了以后,因为思想混乱了,大家都不能修学圣道了,出家人就不能进步。凡夫就是很可怜,自已没有这种鉴别的能力,一有了问题的时候,是佛说的对?是袓师说得对?都是有这个事情。所以主动来破坏者,他的罪过非常大,所到无间地狱受苦了。

「五、于如来所恶心出血」,恶心的要伤害佛,想要杀佛,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会令佛出了一点血,这件事提婆达多是做成功了,这叫恶心出佛身血,这也是逆罪之一,是五逆罪。这五逆罪,通常在经论上看到的说法,都是身受,就是这个生命存在的时候没有事,这个生命死掉了以后,堕落到无间地狱去,都是这样子。现在这个文上说,也是已有受现法果,造了五无间罪还要受现法果。说这个人要是把父母杀了,法律上是允许的吗?法律上要制裁他的,那么就是受现法果了。实在来说,有现受、有生受、有后受,因为到三恶道受苦,这罪业没有完全清净,还有剩余的力量来到人间,还是要受苦的,还有余报,一定是这样子。



二、一、二、无间业同分

无间业同分者:谓如有一,于阿罗汉尼及于母所,行秽染行;打最后有菩萨;或于天庙衢路市肆,立杀羊法,流行不绝;或于寄托得极委重亲友,同心耆旧等所,损害欺诳;或于有苦贫穷困乏无依无怙为作归依,施无畏己,后返加害,或复逼恼;或劫夺僧门;或破坏灵庙。

《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上):「无间业同分者:谓无间业同类之罪。基云:污阿罗汉尼及母,是害母类,打最后有菩萨,是杀父类。或于天庙等行杀、或于委重所损害、或于贫苦田施无畏已返逼恼,是杀阿罗汉类。劫夺僧门,是破僧类。破坏灵庙等,是出佛身血。或总称类不须别配。今解:染无学尼是杀阿罗汉类,染母是杀母类,打最后有菩萨及破坏灵庙是出佛血类,劫夺僧门是破僧类,余是杀父等类。言劫夺僧门者:景云:僧常住僧物。由有此物僧门聚集布萨说戒,由夺此物不得和合,犹是如他欲与僧物自回入己。备泰及基解大同之。但基云:僧门者因僧所由诸所有事。泰云:既入僧门而劫夺等少少有异。」

《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上):「问:现受业不感总果,岂五无间业受别果耶?答:由加行业受现别果,由根本业受当总果。非由一业现后俱受。从初为名名现法受,则非五无间不招总果,则由此义。对法论说造众多无间业者:所感苦具众多猛利顿受众苦。诃怨心经云:由无间业于那落迦中数数死生受大苦异熟。般若法华等经亦言:由谤经故从一地狱生一地狱从初为名皆顺生受,此亦如是。问:杀独觉何故非逆?答:少故不说,即杀阿罗汉类收。若依地藏菩萨经说,杀辟支佛不成逆罪,以彼无有说法利物故。问:何故谤法不说为逆耶?解云:谤法太重超于逆类故不立也。或且对人说逆故。此约谤大法说。若依萨遮尼犍子经说五逆者:谤三乘法为第二逆也,供养慈定等得现法果者。依初生位,谓如初出慈定无诤灭定,得预流及阿罗汉果亦尔,非久出后不说独觉,少故略之,其实亦得,一来不还非初得圣故不说。」

前面说五无间业,这个「五无间业」:杀害父、害母、害阿罗汉是杀罪,破和合僧是虚妄语,于如来所恶心出血,是杀生的加行,而事情没成功,想要杀佛是害不了的。在律上看,提婆达多是想要把佛害死,要做新佛,阿奢世王就做新王,是这样计划的,结果提婆达多是没有成功。「无间业同分」,同类的,不是害父、害母、害阿罗汉,但是与那种罪过是相同类的。

阿罗汉尼是女人得阿罗汉果了,于这样的人,「行秽染行」,这个罪过和无间业是相等的。

最后有菩萨,就是一生补处的菩萨,想杀害他不可能的,但是可以打他,这个罪过和无间业是相等的。

供养天的庙,或者在四通八达的道路的街市店铺里头,立法的,在那里成立一个杀羊的地方,杀羊的法流行不断的,去做这种事,这也是与无间业同分的。

或者一个人对于「寄托」,彼此间是可信任的,彼此间的感情是非常的好,亲厚关系的人,极难的事情都能互相随顺来做,可委托办重要事情的。对这样的人,与有这样亲厚关系的人、信心的人,损害、欺骗他,这罪过很大,这就是和无间业的同分。

苦恼、生活困难、无依无怙,没有人帮助的人,能够做他的救护者,解决了他很多的问题。但后来却伤害、逼恼他们,这也是与无间业同分的。

「或劫夺僧门」,劫夺出家人的财物。窥基大师《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四解释:「门者,因僧所由,诸所有事,如知他与僧物,自回入己等」。斋主、功德主拿来的财富,是布施给常住的、给大众僧的,把它回转到自己的口袋里了,这叫「劫夺僧门」。「破坏灵庙」破坏佛教寺庙、窣都婆,都是不应该的,罪过很大的。


延伸阅读:


“愿消三障诸烦恼”,“三障”是啥?


做了僧团的负责人的时候,就知道这件事情,就是一念之差而已,有了事情的时候,就是自己这一念心,说这样就这样,说那样就那样,很容易就犯错做错事。说是写个收据,这是证明什么的,其实这都不行,都是要谨慎一点,如果对善恶果报模糊了一点,就是不得了。经上说佛在世的时候,要得到阿罗汉,才可以做僧职事,得初果都不可以。那么佛灭度以后,没有圣人的时候怎么样呢?深信因果的人才可以,不敢做错事。对因果没信心的人,是危险的很。


如是等业,名无间同分。

这是结束这一段文,前面说的这些事情,都是和五无间的罪业是同类的,都是要到无间地狱去受苦了。


二、二、善业

若诸善业,由事重故受现法果者:谓如有一母无正信,劝进开化,安置建立于具信中。

前面是说「五无间业」和「无间业同分」,这两种会受现法果,不需要等到死后,现在就受果报。

「若诸善业,由事重故受现法果者」,「谓如有一母无正信」,假设举一个例子,儿女相信佛法,但是这个人的母亲,对于佛法僧没有正信,不相信佛法,那么儿女就要千方百计的「劝进开化」,劝谏母亲,「安置建立于具信中」,赞叹佛法的微妙功德,使令她能够对于佛法建立信心。


如无正信,于具信中如是;犯戒,于具戒中;悭吝,于具舍中;恶慧,于具慧中亦尔

「如无正信于具信中如是」,假设说是母亲没有正信,能劝她发起正信。如「犯戒,于具戒中」,母亲常好犯戒,做一些有罪过的事情,那么做儿女的,现在信佛法了,感觉到这事不妥当,也是劝进开化,叫她不要犯戒,能安住在持戒清净这一面,从犯戒里面解脱出来。

「悭吝,于具舍中」,说是母亲很悭吝,自己有很多的财富,不肯在三宝里面作功德,很悭吝,也还要劝进开化,使令她从悭吝中解脱出来,能知道布施帮助贫苦的人,在三宝里面做种种功德,「于具舍中」。「恶慧,于具慧中」,是指母亲有智慧的,头恼非常好,但都是邪知邪见。「恶慧」,非常恶的一种智慧,总是会讲出一些邪知邪见的道理来,不相信佛法。但是当子女的,劝进开化自己的母亲能够改变过来,「于具慧中」,安置在佛法的光明智慧里面。「亦尔」,也像信心那个样子,「如无正信,于具信中」安置建立,也是这样子。


如母,父亦尔。

前面以母为例,能够劝导自己的父亲也是这样子,这个功德非常大,也是一样能得现报的。


或于起慈定者,供养承事。

前面是说劝进母亲、父亲,特别有恩德的人。「供养起慈定等」,对于这些人能有功德。

「或于起慈定者,供养承事」,「慈定」就是修四无量心的人,修四无量心的人是已经得到四禅八定的,或者只得初禅,在初禅里面修四无量心,或者是得了二禅、三禅、四禅,四禅八定,修慈定,在定里面观想有无量无边受苦的人,愿意他们离苦得乐,得到很多很多的快乐,这样的修慈三昧。慈三昧成功了的人,现在入了慈悲三昧之后,又出了定了。「供养承事」,发恭敬心去供养刚刚「起慈定者」,能够供养他生活所需,「承事」,而又能为他办事,若这样做的话,这个人就会得现报。


如于起慈定者如是,于起无诤定、灭尽定,预流果、阿罗汉果,供养承事亦尔。

得了灭尽定的大阿罗汉,本人心里面清净无染,没有爱烦恼,没有见烦恼,没有一切的烦恼。也和一切人不起烦恼,日常做一切事情的时候,他都先入定,他入定看一看今天要到什么地方做事,经过什么地方,是不是遇见一些人不高兴我,他入定一看就知道了。如果我从这里走,有人不高兴,那我不从这里走,总是避免任何人因为我而起烦恼,他若入了这样的定,能这样做的时候,是没有烦恼的,任何人不会看见他坐那里不高兴,没有这种事,行、住、坐、卧、说话,大家都是欢喜的,而没有烦恼的。入「无诤定」的人,这时候从无诤定里面出来,叫做「起无诤定」。

「灭尽定」,也是三果圣人以上,才能够入这样的定。灭尽定,这是圣人的定,凡夫不能入,从灭尽定里面出来的,「供养承事」也是这样,能得现报。「预流果」就是初果,初入圣道的圣人,初入圣道的圣人,若能「供养承事」他,功德能得现报。这二果、三果不行,因为他不是初入圣道,又不是圣道圆满者。「阿罗汉」是圣道圆满的人,所以若对这样的人能「供养承事」,「亦尔」,也是能得现报。

《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上):「问:何故但说慈定不说悲喜定舍定等耶?答:喜舍劣故,悲通散故,于与世间出世间乐慈等胜故,无诤等亦尔,内证真无诤,外息诸烦恼,胜愿智等,故不说余。于学无学僧别者:对法说:佛为上首僧,谓对佛前诸所有僧或是佛弟子凡圣学无学僧名佛为上首僧,此言僧故非是别人。与增上果者谓亦由受现法果业者,谓不但由他,亦由自现业见佛供养等。业天者:世人多以善恶由天,理实由业,说业名天。」


得现报这件事,《瑜伽师地论》的文说得非常清楚,一个是「由欲解故」,内心有增上的「欲解」,强烈的欲解;第二个「由事故」,要做这件事,表现出来的行动,而且把这件事做成了,做善做恶都一样,就会得现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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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4 14: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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