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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站报名啦!2017年“金海豚•浙江行”浪花城市游泳排位赛(象山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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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9 2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金海豚·浙江行”
全民健身游泳达标系列活动
暨浪花城市游泳排位赛(象山站)规程
2017年8月26日-8月27日
象山游泳馆
(地址:象山丹城梅溪路)
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
承办单位:象山港飞鱼游泳俱乐部
协办单位:杭州娱水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永乐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媒体合作:浙江在线、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钱江晚报、体坛报、杭州动动帮、浙江24小时、新蓝网

参加单位:全省各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金海豚推广单位和个人
竞赛项目

  • 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


 A、小学组:6-12周岁组男女
 (2005年至2011年出生)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B、中学组:13-18周岁组男女
 (1999年至2004年出生)
 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参加办法


凡身体状况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有一定游泳运动能力的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浪花城市游泳排位赛”。
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在比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患者。
在比赛中,因为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方可参加。
由大会统一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竞赛办法

  • 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 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比赛成绩录入浪花城市游泳排位赛总排名;
  • 所有运动员采用水下蹬边出发,参赛运动员必须身着比赛泳装和泳帽;
  • 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无证或少一证者均不得参加比赛。


录取名次与奖励

  • 参加运动员比赛成绩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 各项目男女前六进入“森语杯”接力赛总决赛。
    • 浪花运动

    咨询电话:0571-85191619
    • 象山站

      咨询电话:18906601222 刘雪艳
      咨询电话:13858250870 胡华敏
  • 参赛运动员请于2017年8月26日到上午8点整大厅报到,第一场比赛8:30分开始检录,检录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无有效身份证明者一律不得参赛。
  •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浪花运动”或浙江省游泳协会官方网站(www.zjwls.com)查看相关信息。

    备注: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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