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仪征大仪镇发生一起惨剧,一男子对家人称独自外出电捕鱼,后被发现在河中不幸身亡。警方经过勘查及法医检验,已排除他杀可能。对此,警方提醒,类似惨剧已不止发生一起,非法电捕鱼不仅严重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给他人带来危险,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不要用电捕鱼,以免害人害己。 出门电捕鱼一去不回 家人出门寻找发现尸体 昨天上午,仪征大仪派出所里来了几位男子,满脸悲容。他们称亲属王某意外去世,希望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据了解,王某是仪征大仪镇路北村村民,今年51岁,平日里偶尔会出门电捕鱼补贴家用。 前天下午,王某独自一人骑着三轮摩托车,带着小铁船和电捕鱼工具,对家人称要去附近的河里电鱼。但到了吃晚饭的时间,王某却迟迟没有回家。这下,家里人慌了神,赶紧出门寻找,一直找到大仪镇张家村窑厂附近的河道,发现王某的三轮摩托车。当时,家人已有不祥的预感,最后在河中发现王某,当时已经死亡。 家人悲痛万分,将王某遗体带回家中,准备办理后事,第二天又匆匆赶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随后公安机关介入,按照程序由现场勘查人员和法医检验,最终认定,王某符合触电落水死亡的情形,排除他杀。目前,王某的家人已在正常办理后事。 电捕鱼自伤多次发生 切勿拿生命开玩笑 一个正在壮年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让人惋惜,而类似的惨剧已发生不止一起。去年8月,在宝应射阳湖镇,一名48岁村民与妻子在河中划船电鱼时不慎触电,妻子赶紧喊来村民将丈夫救上岸,并送往医院救助。但遗憾的是,该男子终不幸身亡。 “非法电捕鱼十分危险,千万别拿生命开玩笑。”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河道、沟库私自电鱼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除此之外,用电捕鱼的方式不仅严重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给他人带来危险,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不要用电捕鱼,以免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