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1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青岛GDP破万亿元 成为中国城市12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1-27 0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7-1-27 01:14 编辑

青岛GDP破万亿元  成为中国城市12强
——青岛人的努力与创造,青岛人的骄傲与自豪
姚克明 推荐
      华夏时报郑国清126日以《青岛成为中国第12GDP破万亿元的城市》为题报道,24日,青岛官方宣布,2016GDP10011.29亿元,成为中国第12GDP总量跨越万亿元的城市。
      中国北方之前进入“万亿俱乐部”的只有北京和天津这两个直辖市,青岛此次追随京津晋身“万亿俱乐部”,是北方城市中的第三个。
      资料显示,已经进入万亿的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四个直辖市;成都、武汉、广州、南京、杭州等五个省会城市,另外两个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城市深圳和长三角的苏州。
      ▉青岛跻身“万亿俱乐部”,对山东省来说也是一个重大喜讯。
      作为中国的东部经济大省,山东GDP长期排在中国前三,但多年来一直没有一个GDP过万亿的城市。而中国GDP三强中首位的广东省,拥有广州、深圳,排名第二的江苏则拥有苏州、南京两个万亿城市。
      而如今,青岛登顶,则尤为重要。有了青岛这个龙头城市的带动作用,济南和烟台都有望在未来五年迈入万亿俱乐部的门槛。其中烟台已经提出,2020GDP要达万亿。
      从产业细分来看,青岛万亿GDP中,第二产业增加值4160.67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5479.61亿元,增长9.2%,比重达到54.7%
相比于整体7.9%的增速,二产6.7%,三产9.2%,一低一高两项数据对比透露出一个更加积极的信号:青岛经济数据更健康,增长的后劲更足。
以金融业为例,在青岛财富管理中心的推动下,2016年靑岛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业增速达12.8%,高于全市GDP增速4.9个百分点,位列全球金融中心第46位。
       ▉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青岛并未减缓第二产业提质增效步伐。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十条千亿级产业链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5.7%,提升0.7个百分点。
      而这十条千亿级产业全部是高端装备、海洋医药等高端产业,附加值较高,对工业经济结构提升发挥了作用。
可见,青岛的GDP是依靠实实在在的产业支撑与富有远见的战略规划促成的。
       比如,在制造业方面,青岛现在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800多家,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则达到1.7万亿元,在同类城市中排在前三位。
很多人喝过青岛啤酒,很多人用过海尔、海信的冰箱、彩电、空调,但是较少人知道青岛在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的成就,比如和谐号CRH380A型电力动车组、给981深海钻井平台配套的铺管船、中国首艘300米饱和潜水母船、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从污水和海水中提取热能冬季供热的热泵系统……
      现在正值春运高峰,很多人都是乘坐高鉄返乡探亲过春节。但是很少人知道,青岛生产的高速动车组整车约占全国66%的份额。
同时,青岛在自身优势产业基础上,还引进了一汽、空客等能带动整个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端制造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没有大的互联网企业,但青岛一直非常重视互联网对工业的支持。2015年,青岛在国内率先出台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并成功举办首届世界互联网工业大会。此外,青岛引进了惠普全球布局大数据中心、清华大数据、浪潮大数据、亚马逊AWS、华为大数据等一批重大项目,在互联网已经成为工具的今天,大数据和产业的结合必将带来青岛经济新业态的崛起。
       ▉发挥海岸线长、近海海域广的优势,青岛在胶州湾东岸、西岸、北岸分别规划建设了蓝谷、西海岸经济新区、红岛经济区。
       现在看来,打造“一谷两区”三大平台,是青岛整合陆海资源、全域统筹的大手笔。
      “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拉开了城市空间发展大框架。”青岛市社科院研究员隋映辉认为,强化区域带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是实现万亿跨越的战略之举。
      过去五年,从宏观战略层面来看,西海岸新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青岛蓝谷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红岛高新区跨步发展,集中了数条千亿级新型工业产业链的“一谷两区”已经成为青岛未来经济活力增长的保障。
2017-1-27 0:18

2#
 楼主| 发表于 2017-1-27 14:35 | 只看该作者
钢铁小妹
掌声响起来!
2017-1-27 11:50

博主回复
共同庆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7-1-27 14:35 | 只看该作者
山水游
祝贺
2017-1-27 12:13

博主回复
一同祝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9-22 05:29 , Processed in 0.054603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