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云 发表于 2016-7-10 11:55 孩子太遭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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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6-7-10 09:29
快活鱼 发表于 2016-7-10 07:29
山水星 发表于 2016-7-10 07:07 无话可说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16-7-10 06:52 这是明知不可为,还为之。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6-7-10 17:59 谢谢老朋友关注,点评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6-7-11 06:04 无话可说,有的事情是不可尝试的。
山苗 发表于 2016-7-10 20:52 人类之悲,防不胜防!
冬晨泳 发表于 2016-7-10 19:48 可怜的孩子!!!
张兴 发表于 2016-7-10 18:15 可怜的孩子!!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16-7-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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