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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汇泉湾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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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我们这些人无疑是要进养老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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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5-11-25 06:43 | 只看该作者
健康快乐怎么快乐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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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5-11-25 07:27 | 只看该作者
快乐、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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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5-11-25 08: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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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5-11-25 09:02 | 只看该作者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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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5-11-25 09:03 | 只看该作者

难   难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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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06:17 | 只看该作者

和中国传统上的做法不同,西方的养老制度不是内嵌于亲属关系,而是基于社区关系的。像英格兰,在基督教的影响下,济贫、养老都是教会、庄园的事,而非亲属,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才孕育出了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制度安排本身是基于英国的那种个人主义传统的,即认定每个人对教会而言都是独立自主的个人,因而一个人对父母的财产并不具有法律权利,但也没有特殊的赡养义务。这一点正是养老事业在中国发展时所遇到的最大障碍之一,因为中国文化中父母和子女彼此都很难将对方视为没什么权利义务的对等个人。



欧洲最早的社会养老事业,几乎都是修道院在做,世界上第一家公共养老院则出现在1740年的奥地利。在随后的一个半世纪里,中欧的奥地利与德国在国家力量的推动下逐步完善了各项社会救济和保障体系,而富有自由主义传统的英美等国后来才跟进。与现在人们可能设想的不同,当时人未必欢迎养老金制度——在美国,养老保险自1889年一开始就成为产生愤怒的土壤,因为工人觉得自己提早为养老交税,但可能在变老之前自己就已死了。养老也不是一项孤立推行的制度,在各国它往往都是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推进而逐步完善的。以战后日本为例,儿童福利法(1947)、残疾人福利法(1949)、最低生活保障法(1950)、国民健康保险法(1958)、国民养老金法(1959)、全民养老金体制(1961)、老人福利法(1963)、母子福利法(1964)是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接二连三推出的,目的是从整体上预防社会贫困化,并救助各个弱势群体。











顺着这样的历史和逻辑来看,就不难理解中国的养老事业所面临的挑战了:它实际上是中国社会在现代结构性转型中的一环,与其说它是中国传统养老文化的延续,倒不如坦率地承认它是全新的挑战。正如中国的许多其他现代转型问题一样,这里的棘手之处在于:既要顾及到中国文化心理,又要勇于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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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  发表于 2015-11-25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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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外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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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06:17 | 只看该作者

1950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体现了这种折中:它既规定“养老是公民的义务”,但又强调,家庭成员之间不论性别、年龄一律平等。但在实际情况中则是老人迅速淡出了家庭生活的中心。如果说一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埋葬了孝道(这是佛教传入时都不曾办到的事),那么近三四十年来的独生子女政策又进一步打击了父母的权威,以至于有人不无苦涩地取笑说,现在“孝子”的意思是“孝顺孩子”。随着核心家庭的兴起,老人在事实上已成为最容易被忽视和轻视的家庭成员,其地位还远不如孙辈的孩子。由于老年人权威的全面崩塌,在代际关系中逐渐引入一种更彼此对等的理性交换关系,在这种新道德看来,父母并无天然的权利要求儿女报答养育之恩,很多孩子甚至可以振振有词地辩称“你们为什么没有征得我同意就把我生下来”?

正如甘阳所说,“当代中国……一个很大的危机是成年人文化的完全失落”,很多老人毫无自尊心地承认了自己的无能与衰老,他们只能勉力跟上各种眼花缭乱的新知识、新时尚、新科技。他们被小辈鼓励着去自己“找乐子”——子女在这样劝告时往往隐含着“你别来管我,自己去玩”的意思,简言之,鼓励老人“学会独立”,他们成了“被解放的祖宗”。在城市年轻人中,几乎普遍的共识是:如果父母能在老年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乐趣,不来干涉我,那最好不过;并且,两代人最好别住在一个屋檐下,那难免带来矛盾,还是彼此独立生活、客气往来的好。这其实是把一种现代的青年文化灌输给老人,在传统上,正如钱穆在《人生十论》中所说的,“中国人则扶幼养老,并不定要他们独立”,但现在,我们不仅教导孩子要独立,还在劝告老人也应独立。

问题是:在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老人应该如何没有后顾之忧地确保自己的“独立”呢?正如阎云翔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中所说,“由于中国农村缺乏养老的社会福利机制,老人唯一能够切实依赖的也就只有儿女的报答”,其结果是:“父母讨好子女已经成为一种公开的竞争。”这正是因为子女敦促老人独立带有某种自私的目的(“你别来烦我,管好你自己,在养老院呆着,我已经够忙的了”),而老人却又除了子女之外无可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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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  发表于 2015-11-25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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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06:17 | 只看该作者

但这也不能全怪老人,在有些情况下其实是现代身为子女者太自私了。我见过许多这样的家庭:想啃老的时候啃老,在不需要父母来管自己的时候,则最好他们在遥远的地方健康快乐地生活着;但在需要老人来带孩子时,又觉得这是他们不可推卸的义务,把老人当作不用付薪水的保姆来看待。如果两代人彼此都彻底只是权利对等的个人,那么父母原也谈不上多少特殊的义务——在美国、日本大体上就是这样:既已独立成家了,父母和子女的来往也就仅限于客气的拜访,帮你带孩子?没有的事。当然,现在国内城市中也越来越多地出现一种新现象:许多人宁可雇佣陌生人,而不愿劳动父母来带孩子,只不过原因与其说是尊重老人,倒不如说是怕麻烦或担心老人不能教育好孩子。

凡事各有利弊,如果完全厘清这种权责边界,人伦关系进一步瓦解,代际之间关系愈加松弛,两代人各管各的,尽管少了纠纷,但中国人以往在家庭中孜孜寻求的人伦之乐和温情,无疑也就淡漠了。在中国文化的人伦理念中,老无所依的“独立”,其实是相当凄苦的。尽管我父母一辈的人一直在谈论这件事,“现在这社会,将来肯定没法指望他们这一代,我们这些人是无疑是要进养老院的”这句话也反复出现,然而他们的语气中基本上大抵多是一种被逼无奈的语气——他们只是知道寄托于孝道已不大可能,养老院好歹是一种“有保障,无幸福感”的出路。儿女之所以未必就认可养老院是养老的好去处,也常常是在于这种中国人从中获得极大慰藉的感情本身。

就像寄宿学校或寺院一样,养老院意味着个人需要离开家庭而自愿加入一个组织,而这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个人的独立性。很多人都意识到养老院会是个不错的投资,但这个“产业”要真正发展起来,却需要更多“想得开”的老人。中国的养老事业之所以一直很难办起来,原因大概就在于社会结构中本身就蕴藏着相反的力量,要等到这个社会转型的过程完成,才能真正完善起来——然而,这其中的问题又常常是环环相扣、互为因果的。

不过也不用太悲观。何伟在《江城》中曾写道:“在涪陵我从未见过老人被抛弃在养老院中;他们几乎全部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照顾孙子辈,力所能及地帮助家里的农田,生意,打理家政。毫无疑问,他们的生活更有规律,更有目的,相比我在美国所见。”中国人的确惯于从家庭的亲属关系中寻到自我价值和“我还有用”的感觉,但随着精神上愈加独立的一代人渐渐变老,我们会找到将之协调起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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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  发表于 2015-11-25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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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海娘 + 1 很给力!“想得开”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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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5-11-25 12: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牛弟的阿哥 于 2015-11-25 12:34 编辑

''养老院''恐怕不是我们能去的,你那点微溥的养老金去得了吗?还是自己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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