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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死刑犯越狱戴脚镣逃出沙漠 杀死2人并碎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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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5 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死刑犯越狱戴脚镣逃出沙漠 杀死2人并碎尸(图)


时间:2006年09月15日02:58 我来说两句(404)  





【来源:重庆晚报】
? [提要] 1994年,死刑犯郑国良第二次从警方手中脱逃,自己打开脚镣手铐,扒上火车,跑出新疆大沙漠,逃窜到全国各地继续犯案6起。郑国良喜欢戴一条灰色真丝领带,其实这是杀人工具——他用领带先后勒死两名受害人。2005年7月12日,郑国良在重庆被抓。


死刑犯越狱逃出沙漠命案不断




  死刑犯越狱逃出沙漠命案不断(图文)

  核心提示

  郑国良,今年35岁,沙坪坝区西永镇人,曾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服刑期间,郑越狱后抢劫作案6次,其中两个受害人被杀害并碎尸。

  昨日,郑国良和3个同伙在市一中院受审。公诉人指控郑国良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脱逃罪。

  越狱

  戴着脚镣手铐翻火车穿沙漠

  只有初中文化的郑国良,一直没有正当职业。

  1991年,他因抢劫罪被四川省高院裁定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后,他一直在新疆阿克苏市温宿县一监狱服刑。1994年,他趁保外就医机会,从监狱逃跑。

  当地警方随即组织搜捕行动,终于再次成功抓捕了郑国良。于是,警方给郑戴上脚镣手铐,押上火车,准备送回监狱。郑国良趁押解民警不注意之时,翻出火车车窗,消失在茫茫沙漠中。

  郑国良逃出警方的视线后,自己打开脚镣手铐,扒上火车,跑出大沙漠,逃窜到广东省东莞市,继续犯案。

  抢劫

  逃到广东东莞开始屡犯抢案

  郑国良逃脱后,先后抢劫作案6起。其中两次,他逃脱而同伙却被捉住。

  郑国良逃到广东省东莞市,1995年5月11日,他伙同当地人闯入罗女士家中抢劫,用双管猎枪指着罗的头,抢到200余元现金。随后,他的同伙被捉住判刑。

  2000年7月1日,郑国良跑到成都市武侯区,纠集3个社会青年,闯入陈女士家中,抢走2.5万元。郑的3个同伙很快被警方捉获并判刑。

  抢得十八万元留受害人一命

  据了解,抢劫作案后,为了不留后患,郑国良一般要杀人灭口。但在沙坪坝的一起抢劫案中,因为一次就抢得了18.6万元,他留下了受害人一条活口。

  2004年11月20日,郑国良以租库房为由,将杨某骗到沙坪坝区的一套租赁房内。当杨某进屋后,郑国良的同伙郑世勇、刘成等人(均另案处理)用封口胶把杨某捆绑,然后逼问其银行卡密码。随后,他们出去取钱。

  返回后,郑国良等人对杨某说,“我们谋财不害命,今天放你一条活路。捆你手的封口胶上有个小口子,你自己撕开走……”杨某在他们走后,挣扎着解开胶带。

  假装应征相亲实干抢钱勾当

  2005年5月,郑国良联系上发布征婚启事的中年女刘某。郑佯称叫“老孙”,中年丧偶,家境殷实。4天内,他给刘打了13次电话。最后,刘同意见面。

  当月22日下午6点多,郑国良给刘某打电话约在解放碑见面。然后,郑国良又叫郑明强、李波等人开车去接她。郑国良自己又扮演成“老孙”的儿子,说父亲让自己来接她。刘某被骗上车后,被拉到了南岸区。

  在车上,郑国良等人原形毕露,捆绑刘某并持刀逼问出密码。抢走1万余元后,他们把刘某拉到沙坪坝区双碑青草坡的荒郊野地抛下。

  碎尸

  随身领带作案勒死后再碎尸

  郑国良喜欢戴一条灰色真丝领带,其实这是杀人工具——他用领带先后勒死两名受害人。

  在成都作案后,郑国良流窜到四川省达州市。他在当地一家火锅馆当厨师,还结交了一个女朋友。通过女朋友,郑国良认识了女青年梅儿。梅儿的男朋友是港商,经常送她价值不菲的首饰。

  2003年3月4日,梅儿约郑国良的女朋友吃饭,郑国良看见梅儿男朋友送给她的钻石项链,心生歹意。当天,他把梅儿骗到自己的租赁房,捆绑后逼问出密码,抢走9万余元和价值1万元的首饰。然后,他用领带将其勒死,再用水果刀以关节为界,将梅儿肢解为17包,掩埋在大树下。

  2005年4月14日,郑国良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伙同李波和邓小全将罗某骗到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采用相同的方法,抢走1.4万元,并将其用领带勒死再分尸。

  经群众举报,2005年7月12日,郑等人在重庆被抓。

  庭审现场

  受害家属索赔四十六万

  “你这个该死的,抵命来……”当郑国良被带进法庭,正在接受调查讯问时,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罗某的母亲突然情绪激动,边大声责骂边冲向被告席,并用手中的包猛砸被告郑国良的头部。

  值庭法警见状,立即冲上来,将罗某的母亲拉开。主审法官当即对罗某的母亲进行劝说,并要求她遵守法庭纪律。

  郑国良遭到罗某母亲的扑打时,神情木然,一言不发也没有躲避。当被他杀死分尸的梅儿的养母责问他为何杀人时,郑国良才站起来,含混不清地说了声“对不起”。

  昨日,罗某和梅儿的家人共向郑国良等人索赔46万元。他们表示赔不起时,罗某的母亲情绪再度爆发:“赔不起,把你的器官卖了赔!”

  休庭时,梅儿养母接受记者采访,泪流满面。她说,梅儿7岁时,父母双亡。成年后,梅儿到达州城里当保姆。结识了一个香港商人,原以为这个苦命的孩子终于可以享福了。“没想到梅儿的命这么苦……”

  郑国良承认所犯三宗罪

  昨日庭审中,郑国良对于检方指控的抢劫、故意杀人和脱逃罪均无异议。

  第二被告李波是郑国良的邻居,两人从小关系就很好。他被指控参与了两起抢劫案。昨日庭审中,李波及其辩护人均称,李波是受郑国良胁迫才参与抢劫作案。而郑国良也“配合”地说,他确实威胁过李波。公诉人当庭指控郑国良包庇同伙李波。

  另外两名被告郑明强和邓小全也被指控参与抢劫。邓小全则说,他当时不知道是抢劫,还以为真像郑国良所说的,是去接女朋友。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相关新闻

  增加警力严防再逃

  据介绍,因为郑国良此前的脱逃经历,市一中院为此特别增加警力,加强戒备。

  开庭前,法警到看守所押运郑国良等人时,就派了比平时多一倍的警察。从看守所押出来时,郑国良被戴上了脚镣手铐。据说,郑国良可用一根小铁丝打开手铐,所以他们特别小心。

  庭审中,8名法警分别值守法庭,另外两名警察不间断地巡视法庭。法庭门口还有法警和保安人员值守。中午12点,主审法官宣布暂时休庭,1点钟继续开庭。

  休庭后,审理此案的1号法庭进行了清场,并暂时关闭。在此期间,郑国良等人被单独关押。

  庭审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多。郑国良等人被安全押回看守所。

  记者 易守华/文 郭娟/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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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5 17:06 | 只看该作者
该责问有关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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