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后挨打的痛苦体味最深的莫过于军队 近代百余年的历史,犹如一幅长长的画卷,留着斑斑血迹和累累伤痕。 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订《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马克思当时愤怒指出:这个条约“是在炮口威逼下订立的”。此后,在大大小小的帝国主义的炮口威逼下,中国政府与外国侵略者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协定、章程、合同多达1175件。其中清政府统治时期签订了500多个,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签订300多个,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签订200多个。这些条约涉及割地、赔款、租界、驻兵、关税、法权、势力范围,林林总总,这在世界历史上实属罕见。 烧、杀、抢、掠更是随处可见。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进占圆明园时,“每一个人都是腰囊累累、满载而归。遇珍贵可携者则攫而争夺,遇珍贵不可携者如铜器、瓷器、楠木等物,则以棒击毁,必至粉碎而后快”。圆明园所收藏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精美物品、珍贵文物,都被这伙“完全丧失了人类的理智”“仿佛魔鬼一样”的侵略者洗劫一空。 “七七事变”后,日军所到之处,上至国家级的博物馆、图书馆,下至私人藏室,无一例外被野蛮洗劫与破坏。1944年,故宫(微博)(微博)所藏珍贵古籍11022册遭到日军洗劫。同时,日军从位于故宫午门的北平历史博物馆内劫走珍贵文物1372件。如今,靖国神社里的千年大桧树,也是从中国台湾抢去的…… 历史沉沉,教训深重。没有强大的军队,没有巩固的国防,国将不国,何以有家?人民的利益甚至生命何以得到保障? “敌无日不可以来,国无日不可以亡。数年之后,乡井不知谁氏之藩,眷属不知谁氏之奴,血肉不知谁氏之俎,魂魄不知谁氏之鬼。”梁启超这段忧国忧民的文字,代表了国人面对民族危亡的真实感受。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一文中痛切地指出:“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土地上,不仅可以遇着‘华人与狗’一样难堪的事情,你到处还可以看到高傲的洋大人的手杖,在黄包车和苦力的身上飞舞;到处可以看到巡捕手上的哭丧棒,不时在那些不幸的人们身上乱揍”。这是在“鞭打我们中华民族,痛在他们身上,耻在我们脸上!”有志之士的血泪控诉,更是对中国军人履职尽责的深深拷问! 军队放弃了责任,与自杀无异。“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军奉行不抵抗政策,大部撤至山海关内。虽然从兵员数量上看军力未受损失,但无论是军队形象,还是军心士气,都遭到了真正的损毁和重创。直到“西安事变”,才一定程度上得以雪耻,但东北军在国难当头之时不光彩的表现仍然被历史无情地记录下来。从此,日军对东北地区实行了极其野蛮的“人圈”政策,把中国老百姓驱赶集中起来,像牛马那样圈入指定的区域内肆意奴役。1934年,日本在南起宽甸、北至抚远的39个县、旗以及热河省沿长城一带制造“人圈”1.4万个,把500万以上的农民圈入其中,用刺刀和枪炮把大片大片的土地变成了死寂的无人区。 这是中国的耻辱,更是中国军队的耻辱、每一位中国军人的耻辱。 反思战争是为了避免战争;铭记耻辱是为了不再蒙受耻辱。列宁告诫我们:“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礼记》曰:“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对于“执干戈以卫社稷”的军人来说,更是职责所系,使命所系。不能因为环境好了、太平了,就淡化了当兵打仗的意识。如果我们的视线被表面的和平遮挡,被一时的鲜花迷惑,淡忘了伤痕,麻木了耻感,多难不仅不能兴邦,留下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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