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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楼高丽红参杯” 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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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7-14 1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威海青蛙 于 2015-7-23 07:41 编辑

威体竞字〔2015〕6号

威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环翠楼高丽红参杯”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市体育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现将《“环翠楼高丽红参杯”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竞赛规程》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威海市体育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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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环翠楼高丽红参杯” 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威海市体育局。

   二、支持单位
威海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卫生计生委、刘公岛管委,威海海

事局,91329部队,威海海警支队。
   三、承办单位
威海市游泳协会、威海环翠楼红参科技有限公司、双举海参。
   四、比赛时间
2015年8月30日9:00-12:00。
   五、比赛路线
    刘公岛铁码头内沙滩至金海岸大酒店前海滩,全程约5000米。
   六、竞赛分组
(一)男子甲组:18至39周岁组 (1976年1月1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男子乙组:40至49周岁组 (1966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男子丙组:50至65周岁(1950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女子甲组:18岁至39周岁组 (1976年1月1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女子乙组:40周岁以上组 (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七、报名与报到

(一)大会仅接受团体报名。全国各地级市游泳或冬泳组织均可组队报名。若地级

市没有组队的,县级团体方可组队报名。各参赛团体必须组织选拔赛,所有参赛队
员均须经选拔赛产生(除了检查游泳水平,还应重视游泳现状)。
    (二)报名

方式:
电子邮箱:
whzhangzy@163.com
联系电话:13563176717。
(三)参赛团体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所有运动员以下资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2.本地县级及以上游泳组织出具的能在2小时

30分内游完5000米的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晚6:00。
(五)各参赛队需于8月29日下午4:00前到会务组报到。
     
会务组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东方宾馆一楼。
   联系电话:0631—5223541转

总台。
   八、竞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赛前须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状,并组织与各参赛队员分别签订安

全责任书。若参赛队与参赛队员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组委会声明不承担因此导致的
任何连带责任。
(二)所有参赛队员必须佩戴浮漂(跟屁虫)方可参赛(不按照规定佩带浮漂者不计

成绩)。
(三)运动员不允许借助任何辅助工具(如划水掌、脚蹼等工具)、不得穿防寒服

参赛,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比赛成绩。
   
(四)运动员需服从赛会统一安排、听从裁判指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乘船

登岛、在规定区域内候赛。(五)竞赛采取统一出发、各参赛组分别计时的方式进
行。以完成横渡用时长短计算名次。
   九、录取与奖励
   
比赛设个人名次奖、团体奖和纪念奖。
(一)个人名次奖录取办法。
1.按照个人完成横渡用时计算在该组别名次;
2.该竞赛组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奖励前20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的,奖励

前12名;参赛人数超过20不满50名的,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不满20名(含20)的,
奖励前3名。
   
(二)团体奖录取办法。
1.累积团体内运动员名次得分计算团体奖。如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积分方法。各组前10名获奖人员分别计11、10、9、8、7、6、5、4、3、2分;按

要求游完全程的未获奖人员每人计1分。(少于20人的参赛组从第4名起每人仅积1分
,依次类推)。 
(三)奖励方式:
   
1.团体奖:第1名奖现金3000元;第2名奖现金2000元;第3名奖现金1000元。
2.个人名次奖:各组第1名奖现金2000元;第2名奖现金1500元;第3名奖现金1000元
;第4名奖现金800元;第5名奖现金600元;第6名奖现金500元;第7名奖现金400元
;第8、9、10名各奖现金300元;第11名之后获得名次的均奖励200元。
3.纪念奖:凡报名参赛者均可获得纪念奖1份;按照赛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游完全

程者,均可获得横渡刘公岛海湾成绩证书。
   
   十、费用
   
(一)组委会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含保险费、船费、泳帽等),需组委会代购浮

漂者,组委会另外收取30元(不开具发票)。
(二)报名费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内,以代表队为单位将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名费汇入

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报名)。一经报名,不退还报名费。
报名费汇入账号:37001706201050171792;
开户行名称:威海市游泳协会;
    开户行地址:建行威海高新支行。
(三)如有特殊情况,经组委会批准, 在报名截止后报名参赛者,报名费按200元/

人收取。
    (四)如有需求,组委会可协助安排运动队食宿(东方宾馆、银座假日酒店)

,费用自理。
  十一、因风浪、海蛰或其它不可抗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因

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
   
  十二、本赛事解释权归威海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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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银座佳驿威海百货大楼店  地址:东城路58号(百货大楼南,夜市北) 酒店共62间房,26个标准间,20个家庭房,16个大床房.这次我们接待能力预估40个床位,20间房左右.报价130元含自助早餐.联系人:小于18663194905
(这个酒店和报道处隔一条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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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5-7-14 18:33 | 只看该作者
       好消息!预祝: “环翠楼高丽红参杯” 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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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17: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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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17: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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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8-17 19:01 | 只看该作者
预祝: “环翠楼高丽红参杯” 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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