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5-7-8 14:49 编辑
侮辱烈士邱少云案 法院应予从严重判 姚克明 汇编 博主按:中国青年网7月8日报道,《加多宝涉嫌侮辱烈士邱少云 法院已立案》,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正式立案。这,一方面引起网友极大关注,希望能够从重处理;一方面引起网友对侮辱烈士的孙杰以极大愤怒和抨击。 我想,咱们都应该支持法院对此案的审判,还烈士以尊严,还社会以公道,以期伸张正义,发挥正能量,使侮辱烈士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现将中国青年网的报道与网友们的反应摘转如下,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烈士和英雄!
中国青年网今天报道,6日上午,盈科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在6月24日接收民事起诉状后,已经于6月30日就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正式立案。 此前,孙杰(微博网名“作业本”)2013年在微博上戏谑烈士,“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 4月16日,孙杰又转发了一条加多宝称赞其“与烧烤齐名”的营销微博,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猛烈抨击。 此后,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华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邱少云遭有关人员和单位名誉侵权案件的代理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建了由5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并于5月20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微博网名“作业本”)制发律师函,要求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停止侵权、恢复影响、赔礼道歉。 邱少云烈士1926年出生于四川省铜梁县少云镇玉屏村邱家沟(现重庆市铜梁区),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1952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执行一次潜伏任务时,邱少云不幸被敌人燃烧弹击中,全身被火焰燃烧。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也一动不动,双手深深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壮烈牺牲,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整场战斗的胜利,牺牲时年仅26岁。
环球网网友读后,做出了强烈反应: 辽宁省大连市网友一叶z秋:邱少云烈士为了中国,不惜牺牲自己,行为高尚,不容污蔑。加多宝自以为有钱就是爹,肆意诋毁英雄,卑鄙可耻。中央电视台作为爱国主义平台,应该禁播加多宝的广告,不要为了钱放弃底线;中国人应该支持邱少华的诉求,拒喝加多宝饮料,以表达对邱少云烈士的尊敬。 美国网友宝塔镇河妖:无耻的加多宝,应该让它从地球上消失!! 内蒙古赤峰市网友正义核心:是谁给了这个畜生肆无忌惮侮辱先烈的权利?各种信息平台根本不受约束,什么都可以发,什么无耻的言论都可以公开,这难道就是言论自由?这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这是地地道道的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希望大家能尽早觉醒!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网友龙门居士:呼吁广大老百姓不喝加多宝,让他倒闭! 天津市网友peijuehua:这些人太无耻,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上海市闸北区网友sogu900:这场官司一定要打出个结果,让那些脑残孙杰和加多宝向全中国人民道歉! 湖北省武汉市网友福星楼主:坚决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污蔑烈士的小丑! 2015-7-8 1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