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活鱼 发表于 2015-6-24 18:17 可以游泳、钓鱼的地方是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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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搏浪 发表于 2015-6-24 12:00 拦是拦不住的,罚款拘留也不是好办法。关键是如何确保水上的人生安全,希望有确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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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爱心 发表于 2015-6-24 20:17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拘留是违法的,就是游泳场{馆}太少。免费的更甭提了。每年这样的 ...
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5-6-25 09:22 政府就会堵,堵也堵不住。应当开放游泳区域,即推进健身运动,又能成为一个城市名片,何乐而不为!
弥勒佛 发表于 2015-6-24 19:44 郑州市出台的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龙湖水域游泳等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果涉及扰乱公 ...
大风哥 发表于 2015-6-24 21:24 说得有理。如果有人因为在公开水域游泳被拘留,只能说这是一个让世人惊讶的愚蠢之举,还有这么不讲理且懒 ...
泽雅 发表于 2015-6-24 21:31 政府部门应该因势利导 ,该水域可以提供人们游泳,加强管理就可以了,如果该水域确实不能游泳,政府 ...
泰山钓夫007 发表于 2015-6-25 11:43 呵呵,那就不要去了!
乐分享 发表于 2015-6-24 22:48 按行为性质说,游泳应该不够‘享受’拘留资格,但愿能整点有用的。
赵明 发表于 2015-6-24 22:55 如何确保水上的人生安全最重要。
浪花LN 发表于 2015-6-25 06:06 旨在治理环境,减少溺亡。赞!
上海人 发表于 2015-6-25 12:26 是地方法规吧!
牛弟的阿哥 发表于 2015-6-24 11:59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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